李時珍

《本草綱目》~ 虫部第四十一卷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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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部第四十一卷 (9)

1. 螢火

(《本經》下品)

【釋名】夜光(《本經》)、熠耀(音煜躍)、即炤(音照)、夜照、景天、救火、據火、挾火(並《吳普》)、宵燭(《古今注》)、丹鳥。

宗奭曰:螢常在大暑前後飛出,是得大火之氣而化,故明照如此。

時珍曰:螢從熒省,熒,小火也,會意。《豳風》:熠耀宵行。宵行乃蟲名,熠耀其光也。《詩》注及本草,皆誤以熠耀為螢名矣。

【集解】《別錄》曰:螢火生階地池澤。七月七日取,陰乾。

弘景曰:此是腐草及爛竹根所化,初時如蛹,腹下已有光,數日變而能飛。方術家捕置酒中令死,乃干之。俗用亦稀。

時珍曰:螢有三種:一種小而宵飛,腹下光明,乃茅根所化也,呂氏《月令》所謂「腐草化為螢」者是也;一種長如蛆蠋,尾後有光,無翼不飛,乃竹根所化也,一名蠲,俗名螢蛆,《明堂月令》所謂「腐草化為蠲」者是也,其名宵行,茅竹之根,夜視有光,復感濕熱之氣,遂變化成形爾。一種水螢,居水中,唐·李子卿《水螢賦》所謂「彼何為而化草,此何為而居泉」是也。

入藥用飛螢。

【氣味】辛,微溫,無毒。

【主治】明目(《本經》)。療青盲(甄權)。

小兒火瘡傷,熱氣蠱毒鬼疰,通神精(《本經》)。

【發明】時珍曰:螢火能辟邪明目,蓋取其照幽夜明之義耳。《神仙感應篇》載務成螢火丸事蹟甚詳;而龐安常《總病論》,亦極言其效驗。云:曾試用之,一家五十餘口俱染疫病,惟四人帶此者不病也。許叔微《傷寒歌》亦稱之。予亦恆欲試之,因循未暇耳。龐翁為蘇、黃器重友,想不虛言。

《神仙感應篇》云:務成子螢火丸,主闢疾病,惡氣百鬼,虎狼蛇虺,蜂蠆諸毒,五兵白刃,盜賊凶害。昔漢冠軍將軍武威太守劉子南,從道士尹公受得此方。永平十二年,於北界與虜戰敗績,士卒略盡。子南被圍,矢下如雨,未至子南馬數尺,矢輒墜地。虜以為神,乃解去。

子南以方教子弟,為將皆未嘗被傷也。漢末青牛道士得之,以傳安定皇甫隆,隆以傳魏武帝,乃稍有人得之。故一名冠軍丸,又名武威丸。用螢火、鬼箭(削去皮羽)、蒺藜各一兩,雄黃、雌黃各二兩,羖羊角、鍛灶灰各一兩半,礬石(火燒)二兩,鐵錘柄(入鐵處燒焦)一兩半,俱為末。以雞子黃、丹雄雞冠一具和搗千下,丸如杏仁。

作三角絳囊盛五丸,帶於左臂上(從軍繫腰中,居家掛戶上),甚闢盜賊也。

【附方】新二。

黑髮:七月七日夜,取螢火蟲二七枚,捻發自黑也。(《便民圖纂》方)

明目:勞傷肝氣目暗方:用螢火二七枚,納大鯉魚膽中,陰乾百日,為末。每點少許,極妙。一方用白犬膽。(《聖惠方》)

白話文:

螢火

螢火,古稱夜光,也叫熠耀、即炤、夜照、景天、救火、據火、挾火、宵燭、丹鳥。據說螢火蟲在盛夏前後出現,是因為吸收了大暑的陽氣而發光。

螢字由「熒」字演變而來,「熒」指小火,螢火蟲的光芒微弱如小火。古詩詞中曾提到「熠耀宵行」,這裏的「宵行」指的是一種昆蟲,而「熠耀」指的是它的光芒,並非螢火蟲的名字,古書中常將其誤認為螢火蟲的別名。

螢火蟲主要生活在階地、池澤等潮濕的地方。七月七日是採集螢火蟲的最佳時機,採集後需要陰乾保存。螢火蟲是由腐爛的草和竹根變化而來,初期像蛹一樣,腹部已有光芒,幾天後就能飛翔。道士會將其放入酒中使其死亡後再乾燥。民間使用螢火蟲的案例較少。

螢火蟲有三種:一種體型較小,晚上飛行,腹部發光,是由茅根變化而來的;一種體型較長,像蛆蟲,尾部發光,沒有翅膀,不能飛行,是由竹根變化而來的,也叫蠲,俗稱螢蛆;還有一種水螢,生活在水中。入藥則以會飛的螢火蟲為佳。

螢火蟲味辛,性微溫,無毒。具有明目的功效,能治療青盲症。還能治療小兒火瘡、熱氣蠱毒、鬼疰等,並能通神明。

螢火蟲能辟邪明目,是取其照亮黑夜的特性。古籍中記載螢火丸能治療疾病,辟除邪氣,甚至能抵禦虎狼蛇虺等毒物,以及刀劍、盜賊等傷害。據說漢代將領劉子南曾因佩帶螢火丸而免於戰敗被殺。螢火丸的配方包括螢火蟲、鬼箭羽、蒺藜、雄黃、雌黃、羖羊角、鍛灶灰、礬石、鐵錘柄等。將其製成丸藥,盛在三角形的紅色布袋中佩戴,可辟邪防盜。

此外,民間也有以螢火蟲治療脫髮和明目的偏方。例如,用螢火蟲治療白髮,或用螢火蟲和魚膽或狗膽製成藥物治療目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