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珍

《本草綱目》~ 果部第三十三卷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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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部第三十三卷 (13)

1. 諸果有毒

(《拾遺》)

凡果未成核者,食之令人發癰癤及寒熱。

凡果落地有惡蟲緣過者,食之令人患九漏。

凡果雙仁者,有毒殺人。

凡瓜雙蒂者,有毒殺人;沉水者,殺人。

凡果忽有異常者,根下必有毒蛇,食之殺人。

互考楮實,梧桐子,枸杞子,金櫻子,山茱萸,桑椹,木半夏,胡頹子,松花,桂花,櫟實(已上木部),黃精,葳蕤,蒲黃,菰首,蒟醬,豆蔻,益智子,使君子,燕覆子,蓬蘽,覆盆子(已上草部)

白話文:

各種水果若有毒性:

未成熟的果實,吃了會讓人長癰疽(皮膚化膿性感染)和發燒。

掉落在地上的果實,如果被蟲子爬過,吃了會讓人患上九漏(一種腹瀉病症)。

果實裡面有兩個果核的,有毒,會致死。

瓜類如果長了兩個蒂,有毒,會致死;沉在水裡的瓜,也會致死。

果實突然出現異常的情況,樹根下必定有毒蛇,吃了這種果實會致死。

此外,以下這些植物的果實或種子也有毒性,需謹慎:構樹果實、梧桐子、枸杞子、金櫻子、山茱萸、桑葚、半夏、胡頹子、松花、桂花、橡實(以上是木本植物);黃精、葳蕤、蒲黃、茭白筍的果實、荖葉、豆蔻、益智仁、使君子、野草莓、覆盆子(以上是草本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