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珍

《本草綱目》~ 果部第三十卷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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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部第三十卷 (15)

1. 櫻桃

(《別錄》上品)

【釋名】鶯桃(《禮注》)、含桃(《月令》)、荊桃。

宗奭曰:孟詵《本草》言:此乃櫻,非桃也。雖非桃類,以其形肖桃,故曰櫻桃,又何疑焉?如沐猴梨、胡桃之類,皆取其形相似耳。《禮記》:仲春,天子以含桃薦宗廟,即此。故王維詩云:才是寢園春薦後,非干御苑鳥銜殘。藥中不甚用。

時珍曰:其顆如瓔珠,故謂之櫻。而許慎作鶯桃,云鶯所含食,故又曰含桃,亦通。案:《爾雅》云:楔(音戛),荊桃也。孫炎注云:即今櫻桃。最大而甘者,謂之崖蜜。

【集解】頌曰:櫻桃,處處有之,而洛中者最勝。其木多陰,先百果熟,故古人多貴之。其實熟時深紅色者,謂之朱櫻。紫色,皮里有細黃點者,謂之紫櫻,味最珍重。又有正黃明者,謂之蠟櫻。小而紅者,謂之櫻珠,味皆不及。極大者,有若彈丸,核細而肉厚,尤難得。

時珍曰:櫻桃樹不甚高。春初開白花,繁英如雪。葉團,有尖及細齒。結子一枝數十顆,三月熟時須守護,否則鳥食無遺也。鹽藏、蜜煎皆可,或同蜜搗作糕食,唐人以酪薦食之。林洪《山家清供》云:櫻桃經雨則蟲自內生,人莫之見。用水浸良久,則蟲皆出,乃可食也。試之果然。

【氣味】甘,熱,澀,無毒。大明曰:平,微毒。多食令人吐。

詵曰:食多無損,但發虛熱耳。有暗風人不可食,食之立發。

李鵬飛曰:傷筋骨,敗血氣。有寒熱病人不可食。

【主治】調中,益脾氣,令人好顏色,美志(《別錄》)。止泄精、水穀痢(孟詵)。

【發明】宗奭曰:小兒食之過多,無不作熱。此果三月末、四月初熟,得正陽之氣,先諸果熟,故性熱也。

震亨曰:櫻桃屬火而有土,性大熱而發濕。舊有熱病及喘嗽者,得之立病,且有死者也。

時珍曰:案:張子和《儒門事親》云:舞水一富家有二子,好食紫櫻,每日啖一、二升。半月後,長者發肺痿,幼者發肺癰,相繼而死。嗚呼!百果之生,所以養人,非欲害人。富貴之家,縱其嗜欲取死,是何?天耶?命耶?邵堯夫詩云:爽口物多終作疾。真格言哉!觀此,則寇、朱二氏之言,益可證矣。

王維詩云:飽食不須愁內熱,大官還有蔗漿寒。蓋謂寒物同食,猶可解其熱也。

【氣味】甘,平,無毒。煮老鵝,易軟熟。

【主治】蛇咬,搗汁飲,並敷之(頌)。

東行根

【主治】煮汁服,立下寸白、蛔蟲(頌)。

【主治】雀卵斑䵟,同紫萍、牙皂、白梅肉研和,日用洗面(時珍)。

【主治】面黑粉滓(方見李花)。

白話文:

櫻桃

櫻桃,又名鶯桃、含桃、荊桃。有人認為櫻桃並非桃類,但因形狀相似,故名櫻桃。古代有以櫻桃祭祀祖廟的記載。藥用方面並不常見。櫻桃果實晶瑩似瓔珞,故名櫻桃。也因鶯鳥喜食而得名含桃。最大最甜的櫻桃稱為崖蜜。洛陽的櫻桃品質最佳,其樹蔭濃密,果實早熟,自古以來就受到人們的珍視。成熟的櫻桃顏色有深紅(朱櫻)、紫色(紫櫻,味道最珍貴)、正黃(蠟櫻)等,也有小而紅的櫻珠,品質不如前幾種。極大的櫻桃如彈丸大小,核小肉厚,非常稀少。

櫻桃樹不高,春天開白花,花繁似雪。葉片圓潤,有尖端和細齒。一枝上能結數十個果實,三月成熟,需小心守護,否則會被鳥吃光。櫻桃可以鹽漬、蜜煎,或與蜂蜜搗成糕點食用,唐代人還用酪來搭配食用。雨後櫻桃容易生蟲,需用水浸泡很久才能去除蟲子。

櫻桃味甘、性熱、微澀,無毒。也有人認為性平,多食易致嘔吐。適量食用無害,但過量會引起虛熱。體內有暗疾者不宜食用,食用後可能加重病情。也有人認為櫻桃會傷筋骨、敗血氣,患有寒熱病的人不宜食用。

櫻桃具有調和脾胃、益氣、美容養顏的功效,還能治療泄精、水穀痢疾。小兒食用過多容易上火。櫻桃性熱,舊有熱病或咳嗽的人食用後容易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大量食用櫻桃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古代就有因過量食用櫻桃而致死的案例。食用櫻桃需適量,並可搭配寒涼食物以解其熱性。

櫻桃葉味甘、性平,無毒,可與老鵝同煮,使其更容易軟爛。主治蛇咬傷,可搗汁服用並外敷。

櫻桃根可煮汁服用,治療寸白蟲、蛔蟲。

櫻桃枝可治療雀斑,與紫萍、牙皂、白梅肉研磨混合,每日用於洗臉。

櫻桃花可治療面部黑斑,具體方法可參考李花相關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