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珍

《本草綱目》~ 序例第一卷上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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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例第一卷上 (38)

1. 十劑

好古曰:濕有在上、在中、在下、在經、在皮、在裡。

時珍曰:濕有外感,有內傷。

外感之濕,雨露嵐霧,地氣水濕,襲於皮肉筋骨經絡之間;內傷之濕,生於水飲酒食,及脾弱腎強,固不可一例言也。故風藥可以勝濕,燥藥可以除濕,淡藥可以滲濕,泄小便可以引濕,利大便可以逐濕,吐痰涎可以祛濕。濕而有熱,苦寒之劑燥之;濕而有寒,辛熱之劑燥之;不獨桑皮、小豆為燥劑也。濕去則燥,故謂之燥。

濕劑

之才曰:濕可去枯,白石英、紫石英之屬是也。

從正曰:濕者,潤濕也。雖與滑類,少有不同。《經》云:辛以潤之,辛能走氣、能化液故也。鹽硝味雖咸,屬真陰之水,誠濡枯之上藥也。人有枯涸皴揭之病,非獨金化,蓋有火以乘之,故非濕劑不能愈。

完素曰:津耗為枯。五臟痿弱,營衛涸流,必濕劑以潤之。

好古曰:有減氣而枯,有減血而枯。

時珍曰:濕劑當作潤劑。枯者燥也,陽明燥金之化,秋令也,風熱怫甚,則血液枯涸而為燥病。上燥則渴,下燥則結,筋燥則強,皮燥則揭,肉燥則裂,骨燥則枯,肺燥則痿,腎燥則消。凡麻仁、阿膠膏潤之屬,皆潤劑也。養血,則當歸、地黃之屬;生津,則麥門冬、栝蔞根之屬;益精,則蓯蓉、枸杞之屬。

若但以石英為潤藥則偏矣,古人以服石為滋補故爾。劉完素曰:制方之體,欲成七方、十劑之用者,必本於氣味也。寒、熱、溫、涼,四氣生於天;酸、苦、辛、咸、甘、淡,六味成乎地。是以有形為味,無形為氣。氣為陽,味為陰。陽氣出上竅,陰味出下竅。氣化則精生,味化則形長。

故地產養形,形不足者溫之以氣;天產養精,精不足者補之以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泄為陰;鹹味湧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辛散、酸收、甘緩、苦堅、咸軟,各隨五臟之病,而製藥性之品味。故方有七,劑有十。方不七,不足以盡方之變;劑不十,不足以盡劑之用。方不對證,非方也;劑不蠲疾,非劑也。

此乃太古先師,設繩墨而取曲直;叔世方士,乃出規矩以為方圓。夫物各有性,制而用之,變而通之,施於品劑,其功用豈有窮哉。如是,有因其性為用者,有因其所勝而為制者,有氣同則相求者,有氣相剋則相制者,有氣有餘而補不足者,有氣相感則以意使者,有質同而性異者,有名異而實同者。

故蛇之性上竄而引藥,蟬之性外脫而退翳,虻飲血而用以治血,鼠善穿而用以治漏,所謂因其性而為用者如此。弩牙速產,以機發而不括也;杵糠下噎,以杵築下也,所謂因其用而為使者如此。浮萍不沉水,可以勝酒;獨活不搖風,可以治風,所謂因其所勝而為制也如此。麻,木谷而治風;豆,水穀而治水,所謂氣相同則相求者如此。

白話文:

十劑

古人說:濕邪可能在上焦、中焦、下焦,也可能在經絡、皮膚、臟腑內。

李時珍說:濕邪有外感和內傷兩種。外感濕邪來自雨露、霧氣、地氣和水濕,侵襲皮肉筋骨經絡;內傷濕邪則源於飲水、飲食不節,以及脾虛腎盛等原因,不能一概而論。因此,治療濕邪可用辛溫藥以祛風勝濕,燥濕藥以除濕,淡滲藥以利濕,瀉小便以引導濕邪排出,通大便以排出濕邪,以及服用祛痰藥以去除濕邪。如果濕邪兼有熱症,則需用苦寒藥以清熱燥濕;如果濕邪兼有寒症,則需用辛熱藥以溫經燥濕;不只是桑白皮和小豆才具有燥濕的作用。濕邪去除後,體內就會趨於乾燥,所以稱為燥濕。

濕劑

有人說:濕邪可以去除乾燥,白石英、紫石英等礦物藥材可以做到。

有人說:濕邪指的是潤濕的狀態,雖然與滑利相似,但略有不同。《內經》說:「辛味可以潤澤」,因為辛味藥物可以行氣活血,化解體液。芒硝雖然味咸,但屬於真陰之水,是滋潤乾燥的良藥。人體出現乾燥、皮膚龜裂等症狀,並不只是金氣不足,往往還有火邪乘虛而入,所以非濕潤藥物不能治愈。

劉完素說:津液耗損導致乾燥。五臟虛弱,營衛氣血不足,就必須用濕潤藥物來滋潤。

古人說:有些乾燥是因氣虛所致,有些乾燥是因血虛所致。

李時珍說:濕劑應該視作潤劑。乾燥是燥邪的表現,是陽明燥金的化氣,屬秋令之象,風熱之邪盛則血液枯竭而導致燥病。上焦乾燥則口渴,下焦乾燥則大便秘結,筋絡乾燥則拘急,皮膚乾燥則龜裂,肌肉乾燥則破裂,骨骼乾燥則枯萎,肺燥則痿弱,腎燥則消瘦。凡是麻仁、阿膠膏等潤滑之品,皆屬潤劑。補血的藥物有當歸、熟地黃等;生津的藥物有麥冬、栝樓根等;滋補腎精的藥物有肉蓯蓉、枸杞子等。

如果單純用石英作潤藥就太片面了,古人服用礦物藥物也是為了滋補身體。劉完素說:制定方劑的原則,想要達到七方、十劑的功效,必須以藥物的氣味為根本。寒、熱、溫、涼四氣來自於天;酸、苦、辛、鹹、甘、淡六味來自於地。因此,有形的物質具有味道,無形的物質具有氣性。氣是陽,味是陰。陽氣從上竅而出,陰味從下竅而出。氣的變化則精氣生成,味的變化則形體生長。

所以地產之物滋養形體,形體不足的,要用溫補之氣來調理;天產之物滋養精氣,精氣不足的,要用補益之味來調理。辛甘藥物發散屬於陽性,酸苦藥物瀉下屬於陰性;鹹味藥物瀉下屬於陰性,淡味藥物滲利屬於陽性。辛味藥物發散,酸味藥物收斂,甘味藥物緩和,苦味藥物堅實,鹹味藥物軟化,這些藥性要根據五臟的不同病症而選擇使用。所以有七種組方方法,十種用藥原則。組方方法不足七種,就無法窮盡各種變化的方劑;用藥原則不足十種,就無法窮盡各種藥物的功效。方劑若不對症,就不是好的方劑;藥物若不能治愈疾病,就不是有效的藥物。

這是古代先師,制定規範,衡量藥物的效用;後世醫家,則以此規範來制定方圓。萬物都有其特性,根據其特性加以運用,變化通融,應用於藥物,其功用豈能窮盡?因此,有的藥物是根據其特性來使用,有的藥物是根據其剋制作用來應用,有的藥物是氣性相同而互相補充,有的藥物是氣性相剋而互相制約,有的藥物是氣有所餘而補不足,有的藥物是氣性相感而隨意運用,有的藥物是物質相同而性質不同,有的藥物是名稱不同而實際相同。

例如蛇性善於向上竄,所以可用來引藥向上;蟬蛻殼而出,所以可用來治療目翳;虻蟲吸食血液,所以可用來治療血證;老鼠善於打洞,所以可用來治療漏證,這就是根據藥物的特性來使用。弩牙射出迅速,依靠機括發射而不會卡住;杵糠卡在喉嚨,可用杵槌往下推,這就是根據藥物的用途來應用。浮萍不沉水,可以解酒;獨活不搖動,可以治療風疾,這就是根據其剋制作用來應用。麻子,木本植物,可以治療風;豆子,水穀之物,可以治療水腫,這就是氣性相同而互相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