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珍

《本草綱目》~ 火部第六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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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部第六卷 (2)

1. 陽火、陰火

動者,皆相火之為也。見於天者,出於龍雷則木之氣,出於海則水之氣也;具於人者,寄於肝腎二部,肝木而腎水也。膽者肝之腑,膀胱者腎之腑,心包絡者腎之配,三焦以焦言,而下焦司肝腎之分,皆陰而下者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自生。天之火雖出於木,而皆本乎地。

故雷非伏,龍非蟄,海非附於地,則不能鳴,不能飛,不能波也。鳴也,飛也,波也,動而為火者也。肝腎之陰,悉具相火,人而同乎天也。然而東垣以火為元氣之賊,與元氣不兩立,一勝則一負者,何哉?周子曰:神發知矣。五性感物而萬事出。有知之後,五者之性,為物所感而動,即《內經》五火也。

五性缺陽之火,與相火相扇,則妄動矣。火起於妄,變化莫測,煎熬真陰,陰虛則病,陰絕則死。君火之氣,《經》以暑與濕言之;相火之氣,《經》以火言之,蓋表其暴悍酷烈甚於君火也。故曰:相火元氣之賊。周子又曰: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朱子曰:必使道心常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聽命焉。

夫人心聽命而又主之以靜,則彼五火之動皆中節,相火唯有裨補造化,以為生生不息之運用爾,何賊之有?或曰:《內經》只於六氣言火,未言及臟腑也。曰:岐伯歷舉病機一十九條,而屬火者五:諸熱瞀瘛,皆屬於火;諸逆衝上,皆屬於火;諸躁狂越,皆屬於火;諸禁鼓慄,如喪神守,皆屬於火;諸病胕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是也。

劉河間云:諸風掉眩屬於肝,風火也;諸氣膹郁屬於肺,燥火也;諸濕腫滿屬於脾,濕火也;諸痛癢瘡屬於心,鬱火也。是皆火之為病,出於臟腑者然也。以陳無擇之通敏,猶以暖溫為君火,日用之火為相火,無怪乎後人之聾瞽也。

白話文:

陽火、陰火

一切運動,都是相火的作用。在天空中表現出來,來自雷電則屬木之氣,來自海洋則屬水之氣;在人體中,寄存在肝腎兩臟,肝屬木,腎屬水。膽是肝的腑臟,膀胱是腎的腑臟,心包絡是腎的配伍臟器,三焦以焦灼之性而言,而下焦掌管肝腎的分佈,這些都屬於陰性的下焦部位。天地間若沒有這相火,就無法生長萬物;人體若沒有這相火,就無法生存。天上的火雖然來自於木,但根本都來自於地。

所以雷聲不是從虛空中發出,龍不是從地底下突然出現,海浪也不是憑空產生,如果沒有大地,它們就不能發出聲音、不能飛行、不能波動。發聲、飛行、波動,這些運動都是相火的作用。肝腎的陰氣,都蘊含著相火,人體因此與天地相通。然而東垣(張仲景)卻認為相火是元氣的敵人,與元氣不能同時存在,一方興盛則另一方衰敗,這是為什麼呢?周敦頤說:「神發而知生焉,五性感物而萬事出。」有了知覺之後,五臟的特性受到外物的刺激而活動,這就是《內經》中所說的五火。

五臟因陽氣不足而產生的火,與相火互相激盪,就會導致妄動。火因妄動而起,變化莫測,煎熬真陰,陰氣虛弱則生病,陰氣耗盡則死亡。君火之氣,《內經》用暑氣和濕氣來形容;相火之氣,《內經》則直接用火來形容,因為它的暴烈程度遠勝於君火。所以說:相火是元氣的敵人。周敦頤又說:「聖人以中正仁義來安定它,而以靜為主。」朱熹說:「必須使道心永遠做為一身的主宰,而人心隨時聽從它的命令。」

如果人心聽命於道心,並且以靜為主,那麼五臟之火活動就會有所節制,相火就能夠輔助造化,用於生生不息的運作,哪裡有什麼敵人的說法呢?有人說:《內經》只在六氣中談到火,沒有提到臟腑。說:岐伯列舉了十九種病機,其中屬於火的就有五種:各種熱病、瘛瘲,都屬於火;各種逆氣衝上,都屬於火;各種躁狂失常,都屬於火;各種禁錮、顫慄,像失去神志一樣,都屬於火;各種肢體腫脹、疼痛酸楚、驚恐,都屬於火,這都是事實。

劉河間(劉完素)說:各種風眩暈屬於肝,是風火;各種氣鬱屬於肺,是燥火;各種濕腫滿屬於脾,是濕火;各種疼痛、瘙癢、瘡瘍屬於心,是鬱火。這些都是火的致病因素,來源於臟腑。陳無擇(陳無擇)如此聰明,卻把溫暖的火氣當作君火,日常的火氣當作相火,難怪後人如此迷惑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