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珍

《本草綱目》~ 火部第六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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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部第六卷 (5)

1. 燈花

(《拾遺》)

【氣味】缺。

白話文:

【氣味】記載不明。

【主治】敷金瘡,止血生肉(藏器)。小兒邪熱在心,夜啼不止,以二、三顆,燈心湯調,抹乳吮之(時珍)。

白話文:

【主治功效】敷在金瘡上,可以止血生出新肉(可藏於器皿中)。小孩子心臟有邪熱,晚上啼哭不停,可用二、三顆赤小豆,用燈芯草煎過的湯調勻,塗在乳頭上讓嬰兒吮吸(李時珍)。

【發明】時珍曰:昔陸賈言燈花爆而百事喜,《漢書·藝文志》有占燈花術,則燈花固靈物也。錢乙用治夜啼,其亦取此義乎?我明宗室富順王一孫,嗜燈花,但聞其氣,即哭索不已。時珍診之,曰:此癖也。以殺蟲治癖之藥丸服,一料而愈。

白話文:

【解說】李時珍說:以前陸賈說過燈花爆開時,會有百般喜事,《漢書.藝文志》中記載了占卜燈花的計略,可見燈花確實是靈異的東西。錢乙用它來治療嬰兒夜啼,恐怕也是出自這個道理吧?我明朝宗室富順王有一個孫子,嗜吃燈花,只要聞到它的氣味,就一直哭鬧著要吃。李時珍診斷後說:這是愛好成了癖好。於是給他服用了治療蟲症的藥丸,一服藥就治好了。

2. 燭燼

(《綱目》)

【集解】時珍曰:燭有蜜蠟燭、蟲蠟燭、桕油燭、牛脂燭,唯蜜蠟、桕油者,燼可入藥。

【氣味】缺。

白話文:

【集解】李時珍說:蠟燭有蜜蠟燭、蟲蠟燭、桕油燭、牛脂燭,只有蜜蠟和桕油的蠟燭,燃燒後的灰燼可以入藥。

功用主治

治虛損勞倦,筋骨痿弱,風濕痹痛,腰膝無力,婦人血氣虛冷,崩漏帶下,赤白痢疾,小便頻數,久痢不止,肺痿肺癰,咳嗽喘急,骨蒸潮熱,盜汗虛熱,驚悸怔忡,大小便膿血,五勞七傷,久服輕身延年。

用法用量

內服:煎湯,10~15克;或泡酒。外用:搗碎敷患處。

禁忌

脾胃虛寒,泄瀉者慎服。

附註

本品有補氣益血,強筋健骨,斂肺止汗,澀腸止瀉,安神定驚,化膿消瘀之功效。

【主治】疔腫,同胡麻、針砂等分,為末,和醋敷之。治九漏,同陰乾馬齒莧等分,為末,以泔水洗淨,和臘豬脂敷之。日三上(時珍)。

白話文:

主治:疔瘡腫脹,等量混合胡麻、針砂,研磨成粉末,用醋調敷。治療九漏,等量混合陰乾馬齒莧,研磨成粉末,用淘米水洗淨,再用臘豬脂調勻敷患處。每天三次(李時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