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珍

《本草綱目》~ 序例第一卷上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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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例第一卷上 (11)

1. 五味偏勝

岐伯曰:五味入胃,各歸所喜。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腎。久而增氣,物化之常;氣增而久,夭之由也。

白話文:

岐伯說:五種味道進入胃之後,分別歸向各自喜歡的地方。酸味首先進入肝臟,苦味首先進入心臟,甘味首先進入脾臟,辛味首先進入肺臟,鹹味首先進入腎臟。這些味道長期停留在體內,就會增加氣,這是物化轉變的規律;氣長期增加,則會導致夭亡。

王冰曰:入肝為溫,入心為熱,入肺為清,入腎為寒,入脾為至陰而四氣兼之,皆為增其味而益其氣。故各從本臟之氣,久則從化。故久服黃連苦參反熱,從苦化也。餘味仿此。氣增不已,則臟氣偏勝,必有偏絕;臟有偏絕,必有暴夭。是以藥不具五味,不備四氣,而久服之,雖暫獲勝,久必致夭。故絕粒服餌者,不暴亡,無五味資助也。

白話文:

王冰說:藥物進入肝臟會產生溫熱,進入心臟會產生熱性,進入肺臟會產生清涼,進入腎臟會產生寒氣,進入脾臟會產生至陰的性質,並且兼具四種氣的特性,都可以增強藥物的味道,促進藥氣的發揮。因此,藥物應根據臟腑的本氣來選擇,長期服用則會被臟腑所轉化。所以,長期服用黃連、苦參等苦味藥物,會反而產生熱性,這是因為苦味藥物轉變成了熱性。其他藥物的味道也以此類推。如果藥物的氣味不斷增加,就會導致臟腑之氣偏勝,必然會出現偏絕的現象;臟腑出現偏絕,必然會導致暴夭。因此,藥物如果不具備五味,不具備四氣,長期服用,即使暫時有效,但時間一長,必然會導致夭折。所以,絕食服用藥物的人,不會暴死,這是因為沒有五味藥物的資助。

杲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偏陰偏陽之謂疾。陽劑剛勝,積若燎原,為消、狂、癰疽之屬,則天癸竭而榮涸。陰劑柔勝,積若凝水,為洞泄、寒中之病,則真火微而衛散。故大寒、大熱之藥,當從權用之,氣平而止。有所偏助,令人臟氣不平,夭之由也。

白話文:

杲氏說:陰陽調和屬於正道,陰陽偏盛偏衰就是疾病。陽盛剛烈,勢如燎原之火,會導致消渴、狂躁、癰瘡等疾病,這是天癸枯竭,榮衛不足所致。陰盛柔弱,勢如凝水,會導致洩瀉、寒中之病,這是真火微弱,衛氣散失所致。因此,對於大寒、大熱的藥物,應根據具體情況權衡使用,藥效平和後即應停止服用。如果偏助一方,就會導致臟腑氣血不調,是夭折或早死的根源。

2. 標本陰陽

李杲曰:夫治病者,當知標本。以身論之,外為標,內為本;陽為標,陰為本。

白話文:

李杲說:治療疾病時,要曉得主次。就人體來說,外面為標,內臟為本;陽氣為標,陰氣為本。

故六腑屬陽為標,五臟屬陰為本;臟腑在內為本,十二經絡在外為標。而臟腑、陰陽、氣血、經絡,又各有標本焉。以病論之,先受為本,後傳為標。故百病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否則邪氣滋甚,其病益蓄。縱先生輕病,後生重病,亦先治其輕,後治其重,則邪氣乃伏。有中滿及病大小便不利,則無問先後標本,必先治滿及大小便,為其急也。

白話文:

因此,六腑屬陽是標,五臟屬陰是本;臟腑在內為本,十二經絡在外為標。而臟腑、陰陽、氣血、經絡,又各有標本。就病情來說,先受到的就是本,後傳播的就是標。因此,任何疾病都必須先治癒本,再治癒標。否則,邪氣就會滋生,病情就會加重。即使先發生的病是輕的,後來發生的病是重的,也應該先治輕的,再治重的,邪氣才會平息。患有腹脹或大小便不通的疾病,就不要管先後標本,一定要先治療腹脹和大、小便的問題,因為這是最急迫的。

故曰:緩則治其本,急則治其標。又從前來者,為實邪;後來者,為虛邪。實則瀉其子,虛則補其母。假如肝受心火,為前來實邪,當於肝經刺榮穴以瀉心火,為先治其本;於心經刺榮穴以瀉心火,為後治其標。用藥則入肝之藥為引,用瀉心之藥為君。《經》云: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是也。

白話文:

所以說:緩和的症狀治療從根本著手,急性的症狀治療從表面著手。從前面來的,為實邪;從後面來的,為虛邪。實,就要瀉其兒子;虛,就要補其母親。假如肝受到心火的侵犯,是前來實邪,應選擇肝經上的榮穴針刺,以瀉除心火,這是治療的根本;再能選擇心經上的榮穴針刺,瀉除心火,這是治療的表症。用藥則又能選擇導藥引導藥物進入肝的藥作引藥,選擇瀉除心火的藥作君藥。《難經》中說:從根本上治療標症,首先治療根本,然後治療標症,就是這個意思。

又如肝受腎水為虛邪,當於腎經刺井穴以補肝木,為先治其標;後於肝經刺合穴以瀉腎水,為後治其本。用藥則入腎之藥為引,補肝之藥為君。《經》云: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是也。

白話文:

如果肝臟受到腎水虛弱的傷害,應該先在腎經的井穴扎針來增補肝木,這是先治療標誌性的症狀;然後在肝經的合穴扎針來瀉腎水,這是後續治療根本。用藥時,以能入腎的藥為引子,以補肝的藥為君藥。《經典》中說:「治病要兼顧標本,先治其標誌性症狀,後治其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