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珍
《本草綱目》~ 草部第十八卷 (27)
草部第十八卷 (27)
1. 營實、牆蘼
筋骨毒痛,因患楊梅瘡服輕粉毒藥成者:野薔薇根白皮(洗)三斤,水酒十斤,煮一炷香。每日任飲,以愈為度。《鄧筆峰雜興方》:用刺薔薇根三錢,五加皮、木瓜、當歸、茯苓各二錢。以酒二盞,煎一盞,日服一次。
金瘡腫痛:薔薇根燒灰。每白湯服方寸匕,一日三服。(《抱朴子》)
箭刺入肉,膿囊不出:以薔薇根末摻之,服鼠撲,十日即穿皮出也。(《外臺秘要》)
骨哽不出:薔薇根末。水服方寸匕,日三。(同上)
葉
【主治】下疳瘡。焙研,洗敷之。黃花者更良(《攝生方》)。
白話文:
營實、牆蘼:
筋骨疼痛,因患梅毒服用砒霜等毒藥所致:用野薔薇的白色根皮(洗淨)三斤,加水酒十斤,煮一柱香的時間。每天可以任意飲用,直到痊癒為止。《鄧筆峰雜興方》記載:用刺薔薇根三錢,五加皮、木瓜、當歸、茯苓各二錢,加酒兩杯,煎成一杯,每天服用一次。
金傷腫痛:將薔薇根燒成灰,每次用溫水送服一小匙,一天三次。《抱朴子》記載。
箭刺入肉,膿腫無法排出:用薔薇根研磨成粉末敷在傷口上,並服用鼠藥,十天後膿腫就會穿破皮膚排出。《外臺秘要》記載。
魚骨卡住喉嚨:用薔薇根研磨成粉末,用溫水送服一小匙,一天三次。《外臺秘要》記載。
薔薇葉:
主要治療下疳(梅毒的皮膚損害)。將葉子焙乾研磨成粉末,洗淨後敷在患處。黃花的薔薇葉效果更好。《攝生方》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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