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 獸部第五十一卷 (29)
獸部第五十一卷 (29)
1. 罔兩
(《綱目》)
【集解】時珍曰:罔兩一作魍魎。又作方良,《周禮》方相氏執戈入壙,以驅方良,是矣。罔兩好食亡者肝,故驅之。其性畏虎、柏,故墓上樹石虎,植柏。《國語》云:木石之怪,夔、罔兩;水石之怪,龍、罔象。即此。《述異記》云:秦時陳倉人獵得獸,若彘若羊。逢二童子曰:此名弗述,又名蝹,在地下食死人腦。
白話文:
【集解】李時珍說:罔兩有另一個名稱為魍魎。還稱作方良,《周禮》記載方相氏手拿戈進入大墓中,把方良驅逐出去,就是指的這個情況。罔兩喜歡吃死人的肝臟,因此驅趕牠。《國語》中說:木石之怪有夔神和罔兩,水火之怪有龍和罔象,就是指這種怪獸。《述異記》中記載:秦朝時陳倉人打獵時捕捉到一頭野獸,像豬又像羊。野獸遇到二個童子,告訴野獸牠的名字叫做伏獸,又名蝹,牠在地下吃死人的腦髓。
但以柏插其首則死。此即罔兩也。雖於藥石無與,而於死人有關,故錄之。其方相有四目,若二目者為魌,皆鬼物也,古人設人像之。昔費長房識李娥藥丸用方相腦,則其物亦入辟邪方藥,而法失傳矣。
白話文:
柏枝插入人頭後,人會死亡。這就是罔兩。雖然它與藥物無關,但它與死亡有關,所以記載下來。方相有四個眼睛,兩個眼睛的是魌,都是鬼怪。古人設立方相這個神像。過去費長房知道李娥所用的藥丸用了方相的腦髓,所以方相這個東西也被用在驅邪的藥方中,但這個方法已經失傳了。
2. 彭侯
(《綱目》)
【集解】時珍曰:按《白澤圖》云:木之精名曰彭侯,狀如黑狗,無尾,可烹食。千歲之木有精曰賈胐,狀如豚,食之味如狗。《搜神記》云:吳時敬叔伐大樟樹血出,中有物,人面狗身。敬叔云:此名彭侯。乃烹而食之,味如狗也。
肉
【氣味】甘、酸,溫,無毒。
【主治】食之辟邪,令人志壯(《白澤》)。
白話文:
【集解】
李時珍說:根據《白澤圖》的記載,木之精怪的名字叫做彭侯,長得像黑色的大狗,沒有尾巴,可以烹飪食用。千年老樹的樹精叫做賈胐,長得像豬,吃起來的味道和狗肉一樣。《搜神記》中記載:吳國時期,敬叔砍伐了一棵大樟樹,樹血流出,樹中有一個怪物,人面狗身。敬叔說:這個東西叫做彭侯。於是把它烹飪食用,味道和狗肉一樣。
【氣味】甘甜、酸味,溫和,無毒。
【主治】食用可以避邪,讓人志氣壯盛(出自《白澤圖》)。
3. 封
(《綱目》)
白話文:
《綱目》:五色麻,性溫、味甘,平、無毒。能利大小腸,驅風寒,治腹痛,益氣。
【集解】時珍曰:按江鄰幾《雜誌》云:徐積於廬州河次得一小兒,手無指無血,懼而埋之。此《白澤圖》所謂封,食之多力者也。田汝成《西湖志》云:董表儀撤屋掘土,得一肉塊。術士云:太歲也。棄之,亦無害。又《山海經》務隅之山,及開明南、北,東南海外並有視肉。
白話文:
【集解】李時珍說:根據江鄰幾《雜誌》記載:徐積在廬州的一個河流旁邊,得到一個小嬰兒,這個嬰兒的手指沒有指頭,也沒有血,他感到很害怕,就把嬰兒埋掉了。這種嬰兒在《白澤圖》中稱之為「封」,吃了它力氣會很大。田汝成《西湖志》說:董表儀拆除房屋、挖掘土地時,得到一塊肉。術士說:這是「太歲肉」。把它扔掉,也沒有什麼危害。此外,《山海經》記載:務隅山、開明南、開明北、東南海外,都有「視肉」。
郭璞注云:聚肉形如牛肝,有兩目。食之無盡,尋復更生如舊也。此皆封類可食者,但人不知耳。又海中一種土肉,正黑,長五寸,大如小兒臂,有腹無口目,有三十足,可炙食。此又蟲、魚之屬,類乎封者也。
白話文:
郭璞注釋說:封的形狀像牛肝,有兩隻眼睛。吃起來怎麼也吃不完,吃完後過一陣子就又生出來了,還是原來的樣子。這些封都屬於可以吃的種類,可是人們並不知道罷了。另外,在海中還有一種土肉,顏色很黑,長度五寸,粗細如同小孩的手臂,有肚子沒有嘴巴和眼睛,有三十隻腳,可以烤著吃。這種東西又屬於昆蟲、魚類的等級,跟封的種類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