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珍

《本草綱目》~ 獸部第五十一卷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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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部第五十一卷 (28)

1. 猩猩

(本作狌。音生。《綱目》)

【釋名】時珍曰:猩猩能言而知來,猶惺惺也。

【集解】時珍曰:猩猩自《爾雅》《逸周書》以下數十說,今參集之云:出哀牢夷及交趾封溪縣山谷中。狀如狗及獼猴,黃毛如猿,白耳如豕,人面人足,長髮,頭顏端正。聲如兒啼,亦如犬吠。成群伏行。阮汧云:封溪俚人以酒及草屐置道側,猩猩見即呼人祖先姓名,罵之而去。

頃復相與嘗酒著屐,因而被擒,檻而養之。將烹則推其肥者,泣而遣之。西胡取其血染毛罽不黯,刺血必箠而問其數,至一斗乃已。又按《禮記》亦云猩猩能言,而郭義恭《廣志》云猩猩不能言,《山海經》云猩猩能知人言,三說不同。大抵猩猩略似人形,如猿猴類耳。縱使能言,當若鸚鵡之屬,亦不必盡如阮氏所說也。

又羅願《爾雅翼》云:古之說猩猩者,如豕、如狗、如猴。今之說猩猩者,與狒狒不相遠。云如婦人被髮袒足,無膝群行,遇人則手掩其形,謂之野人。據羅說則似乎後世所謂野女、野婆者也,豈即一物耶?

【附錄】野女,唐蒙《博物志》云:日南出野女,群行不見夫。其狀皛且白,裸袒無衣襦。周密《齊東野語》云:野婆出南丹州,黃髮椎髻,裸形跣足,儼然若一媼也。群雌無牡。上下山谷如飛猱。自腰以下有皮蓋膝。每遇男子必負去求合。嘗為健夫所殺,至死以手護腰間。剖之得印方寸,瑩若蒼玉,有文類符篆也。

時珍曰:合此二說與前阮氏、羅氏之說觀之,則野女似即猩猩矣。又雄鼠卵有文如符篆,治鳥腋下有鏡印,則野婆之印篆非異也。亦當有功用,但人未知耳。

【氣味】甘、咸,溫,無毒。

【主治】食之不昧不飢,令人善走,窮年無厭,可以辟穀(時珍。出《逸書》《山海經》《水經》)。

【發明】時珍曰:《逸書》言猩猩肉食之令人不昧,其惺惺可知矣。古人以為珍味。故《荀子》言猩猩能言笑,二足無毛,而人啜其羹,食其肉;《呂氏春秋》云肉之美者,猩猩之唇,獾獾之炙,是矣。

白話文:

猩猩,古代又寫作「狌」,讀音同「生」。

【名稱解釋】李時珍說:猩猩能說話,而且能預知未來,就像是清醒聰明一樣。

【外形描述】李時珍綜合了《爾雅》、《逸周書》等數十種說法,總結說:猩猩產於哀牢夷和交趾封溪縣的山谷中。牠們的樣子像狗或獼猴,毛是黃色的,像猿猴,耳朵是白色的,像豬,有人的臉和腳,長頭髮,頭和臉很端正。牠們的叫聲像嬰兒啼哭,也像狗叫。牠們成群結隊地行走。阮汧說:封溪當地的土人會把酒和草鞋放在路邊,猩猩看到後會叫出人們祖先的名字,然後罵罵咧咧地走開。

過了一段時間,猩猩又會一起來嘗試喝酒穿鞋,因此被人類抓到,關在籠子裡飼養。當要宰殺時,人們會挑選比較肥的猩猩,然後哭著送牠們上路。西域的人會取猩猩的血來染毛織物,這樣染色不會暗淡。他們刺猩猩的血,會用鞭子抽打牠們,並詢問牠們流了多少血,直到流滿一斗才停止。另外,《禮記》也說猩猩能說話,但郭義恭的《廣志》卻說猩猩不能說話,《山海經》則說猩猩能聽懂人話,這三種說法不一致。總的來說,猩猩的外形略像人,屬於猿猴類。即使牠們能說話,也應該像鸚鵡一樣,不一定像阮汧所說的那樣。

另外,羅願在《爾雅翼》中說:古代描述的猩猩,有的像豬、有的像狗、有的像猴子。現在描述的猩猩,和狒狒很像,說牠們像披散著頭髮、赤著腳的婦人,沒有膝蓋,成群結隊地行走,遇到人就會用手遮住身體,稱牠們為野人。依照羅願的說法,這似乎就是後世所說的野女、野婆,難道是同一種生物嗎?

【附錄:野女】唐蒙的《博物志》說:日南地區出產野女,牠們成群結隊地行動,沒有丈夫。牠們的樣子潔白,裸露著身體,沒有衣服。周密的《齊東野語》說:野婆產於南丹州,黃頭髮,頭上梳著錐形髮髻,裸露著身體,赤著腳,樣子就像老婦人一樣。她們都是雌性,沒有雄性。她們在山谷間來回穿梭,像猿猴一樣敏捷。腰部以下有皮覆蓋著膝蓋。每當遇到男人,她們就會把男人扛走,尋求交合。曾經有強壯的男人殺死野婆,野婆直到死都用手護著腰部。剖開一看,發現裡面有一個方形的印章,像蒼玉一樣晶瑩剔透,上面有類似符篆的紋路。

李時珍說:綜合這兩種說法,再結合之前阮汧和羅願的描述來看,野女似乎就是猩猩。另外,雄鼠的卵上有像符篆的紋路,鳥腋下有鏡子形狀的印記,那麼野婆的印章就不足為奇了,應該也有它的作用,只是人們還不知道而已。

【猩猩肉】

【氣味】味甘、咸,性溫,無毒。

【功效】吃了猩猩肉可以保持神志清醒,不會感到飢餓,可以讓人健步如飛,一整年都不會感到厭倦,還可以辟穀(不吃五穀)。(李時珍,出自《逸書》、《山海經》、《水經》)。

【功效闡述】李時珍說:《逸書》說吃了猩猩肉可以使人神志清醒,說明猩猩確實很聰明。古人認為猩猩肉是珍貴的美味。《荀子》說猩猩能說話能笑,兩腳沒有毛,人們卻喝牠們的肉羹,吃牠們的肉。《呂氏春秋》說肉中最美味的是猩猩的嘴唇和獾的炙肉,就是指這個。

2. 狒狒

(音費。《拾遺》)

【釋名】𥝋𥝋(與狒同。亦作𥝃)、梟羊(《山海經》)、野人(《方輿志》)、人熊。時珍曰:《爾雅》作狒。《說文》作𥝋,從⿱臼臼,從囟,從内,象形。許慎云:北人呼為土螻。今人呼為人熊。按郭璞謂山都即狒狒,稍似差別,抑名同物異歟?

【集解】藏器曰:狒狒出西南夷。《爾雅》云:狒狒,如人被髮,迅走食人。《山海經》云:梟羊,人面,長唇黑身,有毛反踵。見人則笑,笑則上唇掩目。郭璞云:交廣及南康郡山中,亦有此物。大者長丈餘,俗呼為山都。宋孝建中,獠人進雌雄二頭。帝問土人丁鑾。鑾曰:其面似人,紅赤色,毛似獼猴,有尾。

能人言,如鳥聲。善知生死,力負千鈞。反踵無膝,睡則倚物。獲人則先笑而後食之。獵人因以竹筒貫臂誘之,俟其笑時,抽手以錐釘其唇著額,任其奔馳,候死而取之。發極長,可為頭髲。血堪染靴及緋,飲之使人見鬼也。帝乃命工圖之。時珍曰:按《方輿志》云:狒狒,西蜀及處州山中亦有之,呼為人熊。

人亦食其掌,剝其皮。閩中沙縣幼山有之,長丈餘,逢人則笑,呼為山大人,或曰野人及山魈也。又鄧德明《南康記》云:山都,形如崑崙人,通身生毛。見人輒閉目,開口如笑。好在深澗中翻石,覓蟹食之。

珍按:鄧氏所說,與《北山經》之山𤟤,《述異記》之山都,《永嘉記》之山鬼,《神異經》之山𤢖,《玄中記》之山精,《海錄碎事》之山丈,《文字指歸》之旱魃,《搜神記》之治鳥,俱相類,乃山怪也。今並附之,以備考證。

【附錄】山都,時珍曰:任昉《述異記》云:南康有神曰山都。形如人,長二尺余,黑色,赤目黃髮。深山樹中作窠,狀如鳥卵,高三尺余,內甚光彩,體質輕虛,以鳥毛為褥,二枚相連,上雄下雌。能變化隱形,罕睹其狀,若木客、山𤢖之類也。山𤟤,時珍曰:《北山經》云:山𤟤狀如犬而人面,善投,見人則笑。

其行如風,見則天下大風。木客,又曰:《南康記》云:生南方山中。頭面語言不全異人,但手腳爪如鉤利。居絕巖間,死亦殯殮。能與人交易,而不見其形也。今南方有鬼市,亦類此。又有木客鳥,見禽部。山𤢖,又曰:東方朔《神異經》云:西方深山有人,長尺余,袒身,捕蝦、蟹,就人火炙食之,名曰山𤢖,其名自呼。人犯之則發寒熱。

蓋鬼魅耳,所在亦有之,惟畏爆竹煏爆聲。劉義慶《幽明錄》云:東昌縣山岩間有物如人,長四五尺,裸身被髮,髮長五六寸,能作呼嘯聲,不見其形。每從澗中發石取蝦、蟹,就火炙食。《永嘉記》云:安國縣有山鬼,形如人而一腳,僅長一尺許。好盜伐木人鹽,炙石蟹食。

人不敢犯之,能令人病及焚居也。《玄中記》云:山精如人,一足,長三四尺。食山蟹,夜出晝伏。千歲蟾蜍能食之。《抱朴子》云:山精形如小兒,獨足向後。夜喜犯人,其名曰鬾,呼其名則不能犯人。《白澤圖》云:山之精,狀如鼓,色赤,一足而行,名曰夔,呼之可使取虎豹。

《海錄雜事》云:嶺南有物,一足反踵,手足皆三指。雄曰山丈,雌曰山姑,能夜叩人門求物也。《神異經》云:南方有魃,一名旱母。長二三尺,裸形,目在頂上,行走如風。見則大旱。遇者得之投溷中,則旱除。《文字指歸》云:旱魃,山鬼也。所居之處天不雨。女魃入人家,能竊物以出;男魃入人家,能竊物以歸。

時珍謹按:諸說雖少有參差,大抵俱是怪類,今俗所謂獨腳鬼者是也。邇來處處有之,能隱形入人家淫亂,致人成疾;放火竊物,大為家害。法術不能驅,醫藥不能治,呼為五通、七郎諸神而祀之,蓋未知其原如此。故備載之,非但博聞而已。其曰呼其名則無害,千歲蟾蜍能食之者,非治法歟?引申觸類,必有能制之者。

又有治鳥,亦此類,見禽部。精怪之屬甚夥,皆為人害。惟《白澤圖》、《玄中記》、《抱朴子》、《酉陽雜俎》諸書載之頗悉,起居者亦不可不知。然正人君子,則德可勝妖,自不敢近也。

【氣味】無毒。

【主治】作脯,連脂薄割炙熱,貼人癬疥,能引蟲出,頻易取瘥(藏器)。

白話文:

狒狒,這個名稱的發音同「費」。

別名:又稱𥝋𥝋(與狒同字,也寫作𥝃)、梟羊、野人、人熊。李時珍說,《爾雅》稱之為狒,《說文解字》則寫作𥝋,字形像兩隻臼相對,再加囟和內,是象形字。許慎認為北方人稱之為土螻,現在人則稱之為人熊。郭璞認為山都就是狒狒,但兩者描述稍有不同,可能是名稱相同但指的不是同一種動物?

產地與外形:陳藏器說,狒狒產於西南邊陲。《爾雅》記載,狒狒像人一樣披散著頭髮,行動迅速,會吃人。《山海經》則說,梟羊長著人面、長嘴唇、黑色身體,有毛,腳跟反向。牠看到人就會笑,一笑上唇就會遮住眼睛。郭璞說,交州、廣州一帶以及南康郡的山中也有這種動物,大的有十多尺高,當地人稱之為山都。南朝宋孝建年間,南方少數民族進貢了一雌一雄兩隻狒狒,皇帝問當地人丁鑾,丁鑾說牠們的臉像人,是紅色的,毛像獼猴,有尾巴,能像鳥一樣說話,很了解生死,力大無窮。牠的腳跟反向,沒有膝蓋,睡覺時會靠著東西。抓到人會先笑,然後才吃掉。獵人會用竹筒套在手臂上引誘牠,等牠笑的時候,就抽出手,用錐子把牠的嘴唇釘在額頭上,任牠奔跑,等牠死後再取來。牠的頭髮很長,可以做假髮。牠的血可以染靴子和紅色布料,喝了牠的血會看到鬼。皇帝就命令工匠畫下牠的樣子。李時珍說,《方輿志》記載,四川西部和處州山中也有狒狒,當地人稱之為人熊。

人們也會吃牠的腳掌,剝下牠的皮。福建沙縣的幼山也有狒狒,高十多尺,見到人就會笑,當地人稱之為山大人,或稱野人、山魈。鄧德明的《南康記》記載,山都長得像崑崙人,全身長毛,看到人就閉上眼睛,張開嘴像在笑。牠喜歡在深澗中翻石頭,找螃蟹吃。

李時珍認為,鄧德明所說的山都,和《北山經》的山𤟤、《述異記》的山都、《永嘉記》的山鬼、《神異經》的山𤢖、《玄中記》的山精、《海錄碎事》的山丈、《文字指歸》的旱魃、《搜神記》的治鳥,都很相似,都是山裡的妖怪。現在一併列出,以供研究考證。

附錄

  • 山都:李時珍說,任昉《述異記》記載,南康有種神叫山都,形狀像人,高兩尺多,黑色皮膚,紅眼睛,黃頭髮。牠們在深山樹上築巢,像鳥蛋一樣,有三尺多高,裡面非常光滑,質地輕盈,用鳥毛做褥子,一雄一雌兩個巢相連。牠們能變化隱形,很少看到牠們的樣子,類似木客、山𤢖之類的妖怪。
  • 山𤟤:李時珍說,《北山經》記載,山𤟤長得像狗,卻有人臉,很會投擲東西,看到人就會笑。牠行走如風,出現就會刮大風。
  • 木客:又說,《南康記》記載,木客生長在南方山中,頭臉和說話方式和人沒有完全不同,但手腳爪像鉤子一樣鋒利。牠們住在懸崖峭壁上,死了也會埋葬。能和人做交易,但看不到牠們的樣子。現在南方有鬼市,和這種情況很像。另外還有木客鳥,請參看禽部。
  • 山𤢖:又說,東方朔的《神異經》記載,西方深山裡有種人,高一尺多,赤身裸體,捕蝦蟹,就著人的火烤來吃,名叫山𤢖,這個名字是牠們自己叫的。人觸犯牠們就會發冷發熱,其實是鬼魅作祟。牠們在很多地方都有,但害怕鞭炮的聲音。劉義慶的《幽明錄》記載,東昌縣山岩間有種東西像人,高四五尺,裸身披髮,頭髮長五六寸,會發出呼嘯聲,看不到牠們的樣子。牠們經常從澗水中搬石頭,抓蝦蟹,就著火烤來吃。《永嘉記》記載,安國縣有種山鬼,形狀像人,只有一隻腳,高一尺左右。牠們喜歡偷伐木人的鹽,烤石蟹吃。人們不敢冒犯牠們,牠們會使人生病,甚至燒毀房屋。《玄中記》記載,山精像人,一隻腳,高三四尺,吃山蟹,晚上出來白天躲藏。千年蟾蜍能吃掉牠們。《抱朴子》記載,山精像小孩子,只有一隻腳,腳是朝後的。晚上喜歡侵犯人,牠們的名字叫鬾,叫牠們的名字就不會被侵犯。《白澤圖》記載,山精的樣子像鼓,紅色,一隻腳走路,名叫夔,叫牠們可以驅使牠們抓虎豹。
  • 山丈:《海錄雜事》記載,嶺南有種東西,一隻腳,腳跟是反向的,手腳都有三個指頭。雄的叫山丈,雌的叫山姑,晚上會敲人家門要東西。《神異經》記載,南方有種旱魃,又名旱母,高二三尺,裸體,眼睛長在頭頂上,走路像風一樣。牠們出現就會大旱。遇到旱魃的人把牠們丟到廁所裡,旱災就會解除。《文字指歸》記載,旱魃是山鬼,牠們居住的地方不會下雨。女旱魃進入人家,會偷東西拿出去;男旱魃進入人家,會偷東西帶回來。

李時珍認為,雖然各種說法略有差異,但大致都是妖怪之類,就是現在俗稱的獨腳鬼。最近到處都有,牠們能隱形進入人家,進行淫亂,使人生病;放火偷東西,對家庭造成很大的危害。法術驅趕不了牠們,藥物也治不好相關的疾病,人們稱牠們為五通、七郎等神祇並祭祀牠們,其實不知道牠們的根源是這樣。所以詳細地記錄下來,不只是為了增加見聞。書中說叫牠們的名字就沒有害處,千年蟾蜍能吃掉牠們,難道不是一種治療方法嗎?由此推廣,一定有能制服牠們的辦法。

另外,還有治鳥,也和這些妖怪屬於同一類,請參看禽部。精怪之類很多,都會危害人類。只有《白澤圖》、《玄中記》、《抱朴子》、《酉陽雜俎》等書記載得比較詳細,生活起居的人也應該有所了解。但正人君子,有德行就可以勝過妖魔,妖魔自然不敢靠近。

味道:無毒。

主治:把肉做成肉乾,連著脂肪切成薄片,烤熱後貼在人患癬疥的地方,能引出蟲子,勤換幾次就能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