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謐

《針灸甲乙經》~ 卷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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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2)

1. 五臟六腑虛實大論第三

黃帝問曰:刺法言,有餘瀉之,不足補之,何謂也?岐伯對曰:神有有餘,有不足;氣有有餘,有不足;血有有餘,有不足;形有有餘,有不足;志有有餘,有不足。心藏神,肺藏氣,肝藏血,脾藏肉,腎藏志。志意通達,內連骨髓,而成形。五臟之道。皆出於經渠,以行血氣;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故守經渠焉。

神有餘則笑不休,不足則憂(《素問》作悲,王冰曰作憂者誤)。血氣未並,五臟安定,邪客於形,淒厥(《素問》作灑淅)起於毫毛,未入於經絡,故命曰神之微。神有餘則瀉其小絡之血,出血勿之深斥,無中其大經,神氣乃平。神不足者,視其虛絡,切而致之,刺而和之,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以通其經,神氣乃平。

曰:刺微奈何?曰:按摩勿釋,著針勿斥,移氣於足(《素問》作不足),神氣乃得復。

氣有餘則喘咳上氣,不足則息利少氣。血氣未並,五臟安定,皮膚微病,命曰白氣微泄。有餘則瀉其經渠,無傷其經,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不足則補其經渠,無出其氣。曰:刺微奈何?曰:按摩勿釋,出針視之。曰:故將深之,適人必革,精氣自伏,邪氣亂散,無所休息,氣泄腠理,真氣乃相得。

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慧(《素問》作恐)。血氣未並,五臟安定,孫絡外溢,則絡有留血。有餘則刺其盛經,出其血。不足則視其虛,內針其脈中,久留之血至(《素問》作而視),脈大,疾出其針,無令血泄。曰:刺留奈何?曰:視其血絡,刺出其血,無令惡血得入於經,以成其病。

形有餘則腹脹,涇溲不利,不足則四肢不用。血氣未並,五臟安定,肌肉蠕(一作溢)動,名曰微風。有餘則瀉其陽經,不足則補其陽絡。曰:刺微奈何?曰:取分肉間,無中其經,無傷其絡,衛氣得復,邪氣乃索。

志有餘則腹脹飧泄,不足則厥。血氣未並,五臟安定,骨節有傷。有餘則瀉。然筋血者出其血,不足則補其復溜。曰:剌未並奈何?曰:即取之無中其經,以去其邪,乃能立虛。

曰:虛實之形,不知其何以生?曰:血氣已並,陰陽相頃,氣亂於衛,血逆於經,血氣離居,一實一虛,血並於陰,氣並於陽,故為驚狂。血並於陽,氣並於陰,乃為炅中。血並於上,氣並於下,心煩悶,善怒。血並於下,氣並於上,亂而喜忘(《素》作善忘)。曰:血並於陰,氣並於陽,如是血氣離居。

何者為實,何者為虛?曰:血氣者,喜溫而惡寒。寒則泣不流,溫則消而去之。是故氣之所併為血虛,血之所併為氣虛。曰:人之所有者,血與氣耳。乃言血併為虛,氣併為虛,是無實乎?曰:有者為實,無者為虛。故氣並則無血,血並則無氣。今血與氣相失,故為虛焉。絡之與孫脈,俱注(一作輸)於經,血與氣並,則為實焉。

血之與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氣復反則生,不反則死。曰:實者何道從來。虛者何道從去?曰夫陰與陽,皆有輸會。陽注於陰,陰滿之外,陰陽紃(音巡)平(《素》作均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名曰平人。夫邪之所生,或生於陽,或生於陰。其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起居,陰陽喜怒。

曰:風雨之傷人奈何?曰:風雨之傷人也,先客於皮膚,傳入於孫脈,孫脈滿則傳入於絡脈,絡脈滿乃注於大經脈,血氣與邪氣並客於分腠之間,其脈堅大,故曰實。實者外堅充滿不可按,按之則痛。曰:寒濕之傷人奈何?曰:寒濕之中人也,皮膚收(《素問》作不收),肌肉堅緊,營血澀,衛氣去,故曰虛。虛者攝闢氣不足,血澀,按之則氣足溫之,故快然而不痛。

曰:陰之生實奈何?曰:喜怒不節,則陰氣上逆,上逆則下虛,下虛則陽氣走之,故曰實。曰:陰之生虛奈何?曰:喜則氣下,悲則氣消,消則脈空虛,因寒飲食,寒氣動臟(一作重滿),則血泣氣去,故曰虛。曰: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內寒,不知所由然?曰:陽受氣於上焦,以溫皮膚分肉之間。今寒氣在外,則上焦不通,不通則寒獨留於外,故寒慄。

有所勞倦,形氣衰少,穀氣不盛,上焦不行,下焦(《素問》作下脘)不通,胃氣熱,熏胸中,故內熱。上焦不通利,皮膚緻密,腠理閉塞(《素問》下有玄府二字)不通,衛氣不得泄越,故外熱。厥氣上逆,寒氣積於胸中而不瀉,不瀉則溫氣去,寒獨留,則血凝泣,凝則腠理不通,其脈盛大以澀,故中寒。

曰:陰與陽並,血氣與並,病形已成,刺之奈何?曰:刺此者取之經渠,取血於營,取氣於衛,用形哉,因四時多少高下。曰:血氣已並,病形已成,陰陽相頃,補瀉奈何?曰:瀉實者氣盛乃內針,針與氣俱內,以開其門,如利其戶,針與氣俱出,精氣不傷,邪氣乃下,外門不閉,以出其疾,搖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謂大瀉,必切而出,大氣乃屈。

曰:補虛奈何?曰:持針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內針,氣出針入,針空四塞,精無從去,方實而疾出針,氣入針出,熱不得還,閉塞其門,邪氣布散,精氣乃得存,動後時(《素問》作動氣後時),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曰:虛實有十,生於五臟五脈耳。夫十二經脈者,皆生百(《素》作其)病,今獨言五臟。

夫十二經脈者,皆絡三百六十五節,節有病,必被經脈,經脈之病者,皆有虛實,何以合之乎?曰:五臟與六腑為表裡,經絡肢節,各生虛實,視其病所居,隨而調之。病在脈調之血,病在血調之絡,病在氣調諸衛,病在肉,調之分肉,病在筋調之筋,病在骨調之骨。燔針劫刺其下,及與急者。

病在骨,焠針藥熨。病不知所痛,兩蹺為上。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則繆刺之。病在於左而右脈病者,則巨刺之。必謹察其九候,針道畢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