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學川

《針灸逢源》~ 續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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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刻 (3)

1. 大惑論

(次九針論之後)

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精之窠為眼。骨之精為瞳子。(屬腎)筋之精為黑眼。(屬肝)血之精為絡。(屬心)其窠氣之精為白眼。(屬肺)肌肉之精為約束。(屬脾)裹擷筋骨血氣之精。而與脈併為系。上屬於腦後出於項中。故邪中於項。因逢其身之虛。其入深。

則隨眼系以入於腦。入於腦。則腦轉。腦轉則引目系急。目系急則目眩以轉矣。邪(斜同)其精。(睛同)其精所中不相比也則精散。精散則視岐。視岐見兩物。目者心使也。心者神之舍也。故精神亂而不轉。卒然見非常處。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曰惑也,心有所喜。神有所惡。

卒然相感。則精氣亂。視誤故惑神移乃復。是故間者為迷。甚者為惑。

上氣不足。下氣有餘。腸胃實而心肺虛。虛則營衛留于于下。(陽衰)久之不以時上。故善忘也。

精氣並於脾。熱氣留於胃。胃熱則消穀。谷消故善飢。胃氣逆上則胃脘寒(不能運行。則其中脘當寒)故不嗜食也(此言所以善飢而不嗜食也)

衛氣不得入於陰。常留於陽。留於陽則陽氣滿。陽氣滿則陽蹺盛不得入於陰。則陰氣虛。故目不瞑矣。衛氣留於陰不得行於陽。留於陰。則陰氣盛。陰氣盛。則陰蹺滿不得入於陽則陽氣虛。故目閉也。

夫衛氣者。晝日常行於陽。夜行於陰。故陽氣盡則臥。陰氣盡則寤。故腸胃大。則衛氣行留久。皮膚濕分肉不解則行遲留於陰也久。其氣不精則欲瞑。故多臥矣。其腸胃小皮膚滑以緩。分肉解利。衛氣之留於陽也久。故少瞑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