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逢源》~ 卷四 (2)
卷四 (2)
1. 頭部折法
前髮際至後髮際。折為一尺二寸如人前髮際不明者。取眉心直上行三寸。後髮際不明者。取大椎上行三寸。(詳見骨度)前後俱不明者。眉心起至大椎。共折作一尺八寸。頭部直寸法依此。橫寸法。以眼內眥角至外眥角。此為一寸
(按足太陽經曲差開督脈神庭一寸半。足少陽經本神開曲差一寸半。足陽明經頭維開本神一寸半。自神庭至頭維共得四寸半。皆以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折法取之,眼內眥角至外眥角為一寸。不能皆合)
白話文:
頭部從前額髮際到後腦髮際的長度,一般是十二寸。如果前額髮際不明顯,就從眉心向上量三寸;如果後腦髮際不明顯,就從大椎穴向上量三寸。(詳細的測量方法請參考骨度分寸的說明)如果前後髮際都不明顯,就從眉心量到大椎穴,總長度為一尺八寸。頭部的直線測量就按照這些方法。橫向測量,就從眼睛內眼角到外眼角的距離,這是一寸。
(依照足太陽經的曲差穴,向外開督脈神庭穴一寸半;足少陽經的本神穴,向外開曲差穴一寸半;足陽明經的頭維穴,向外開本神穴一寸半;從神庭穴到頭維穴,總共是四寸半。這些都是以頭骨周長二尺六寸來計算的。而眼睛內眼角到外眼角為一寸的測量方法,並不能完全符合所有人的情況。)
2. 背部折法
大椎穴至尾骶骨。共計二十一節。通折三尺(項骨三節不在數)上七椎各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中七椎各一寸六分一釐。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下七椎各一寸二分六釐。共八寸八分二釐。總共二尺九寸九分六釐。不足四釐者。有零未盡也。背部直寸法依此,橫寸依中指同身寸法。
脊骨內闊一寸。第二行夾脊一寸半。三行夾脊三寸。脊骨左右各半寸未算也。凡夾脊一寸半者。當作去中二寸。(大杼等穴並依此法)凡夾脊三寸者當作去中三寸半。(附分等穴。並依此法)
白話文:
從頸椎下的大椎穴到尾椎骨,總共有二十一節脊椎骨(不包括頸椎最上面的三節)。 整個背部脊椎的長度約三尺(約90公分)。
其中,上面的七節胸椎,每一節的長度約為一寸四分一釐,總共約九寸八分七釐。中間的七節胸椎,每一節的長度約為一寸六分一釐,總共約一尺一寸二分七釐。下面的七節胸椎,每一節的長度約為一寸二分六釐,總共約八寸八分二釐。全部加起來總共約二尺九寸九分六釐。之所以會差四釐不到,是因為有計算上的零頭未算盡。背部直線長度的測量可以依照上述方法,而橫向長度的測量,則依照中指同身寸的方法。
脊椎骨的寬度為一寸。第二行(夾脊穴)距離脊椎骨一寸半。第三行(夾脊穴)距離脊椎骨三寸。脊椎骨左右各半寸的寬度沒有算在內。凡是夾脊穴距離脊椎骨一寸半的,實際應取距離中線二寸的位置。(像是大杼等穴,也依照這個方法取穴)凡是夾脊穴距離脊椎骨三寸的,實際應取距離中線三寸半的位置。(像是附分等穴,也依照這個方法取穴)
3. 胸腹部折法
天突宛中至膻中折為八寸。下行一寸六分為中庭共得九寸六分。(一作八寸四分。誤)𩩲骭上蔽骨尖下至臍心。折為八寸人無蔽骨者。取岐骨下至臍共折九寸。臍心下至毛際曲骨穴折為五寸。胸腹直寸法依此,橫寸法用兩乳相去折為八寸。
(按骨度篇。兩乳間廣。九寸半。詳較針灸書。足厥陰經期門在乳旁一寸半。章門去中六寸。得兩乳為九寸之數而足陽明經乳根。去中四寸。足少陽經帶脈去中七寸半。得兩乳間為八寸之數。故各經開中寸法以兩乳間。橫折八寸約取之)
白話文:
從天突穴到膻中穴的距離,折算為八寸。再往下走一寸六分到中庭穴,總共是九寸六分。(有一種說法是八寸四分,是錯誤的)。從蔽骨(應為鳩尾穴,劍突末端)上方、骨頭尖端下方到肚臍中心,折算為八寸。如果沒有蔽骨的人,就取劍突下緣到肚臍的距離,折算為九寸。從肚臍中心到毛際的曲骨穴,折算為五寸。胸腹部的直向測量就依照這個方法。橫向測量則使用兩乳頭之間的距離,折算為八寸。
(依照骨度篇的記載,兩乳頭之間的寬度是九寸半。詳細比較針灸書籍,足厥陰肝經的期門穴在乳頭旁一寸半,章門穴距離身體中線六寸。得出兩乳頭之間距離是九寸。而足陽明胃經的乳根穴,距離身體中線四寸。足少陽膽經的帶脈穴距離身體中線七寸半。得出兩乳頭之間距離是八寸。所以,各經脈開穴的測量,以兩乳頭之間橫向折算為八寸來大概取用。)
4. 中指同身寸法
以男左女右手大指中指圓曲交接如環取中指中節橫文兩頭盡處比為一寸。凡手臂(一作足字。誤)尺寸及背腹橫寸。無折法之處皆依此法。
白話文:
測量身體各部位的尺寸,可以用這個方法:男性用左手,女性用右手,讓大拇指和中指彎曲成圓環狀,再測量中指中間指節橫紋兩端的距離,這個距離就等於一寸。所有手臂(這裡可能是筆誤,原文也可能是指腳)的尺寸,以及背部、腹部的橫向尺寸,在沒有其他測量方法的情況下,都可以依照這個方法來量取。
5. 同身寸說
(類經圖翼)
同身寸者。謂同於人身之尺寸也人之長短肥瘦各自不同。而穴之橫直尺寸亦不能一。如今以中指同身寸法一概混用。則人瘦而指長。人肥而指短。豈不謬誤。故必因其形而取之。方得其當。如標幽賦曰。取五穴用一穴而必端。取三經用一經而可正。蓋謂並鄰經而正一經聯鄰穴而正一穴。
譬之切字之法。上用一音。下用一韻。而夾其聲於中。則其經穴之情。自無所遁矣。故頭必因於頭。腹必因於腹。背必因於背。手足必因於手足。總其長短大小而折中之。庶得謂之同身寸法。
白話文:
所謂的「同身寸」,意思是指和個人身體相同的尺寸。每個人的身高、體型胖瘦都不同,穴位的橫向或直向距離尺寸也不會一樣。如果現在都用中指的同身寸來統一衡量,那麼身材瘦的人手指比較長,身材胖的人手指比較短,這樣不是會產生誤差嗎?所以一定要根據每個人的體型來取穴,才能準確。就像《標幽賦》說的:「取五個穴位,用其中一個穴位來校正,一定能精準;取三條經絡,用其中一條經絡來校正,就能夠準確。」這意思是指藉由相鄰的經絡來校正這條經絡,藉由相鄰的穴位來校正這個穴位。
這就像切字的法則,上面用一個聲母,下面用一個韻母,中間夾著它的聲調,那麼經絡穴位的情況,自然就無所遁形了。所以頭部的穴位一定要根據頭部的尺寸來量,腹部的穴位一定要根據腹部的尺寸來量,背部的穴位一定要根據背部的尺寸來量,手足的穴位一定要根據手足的尺寸來量。總之,要根據每個人的身形長短、大小來折衷取穴,才能稱得上是真正的「同身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