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訣乳海》~ 卷五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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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6)

1. 雜病生死歌

緊大而浮,既傷其陰,復傷其陽也。緊細而微者,陰陽猶不甚也。

金瘡血盛虛細活,急疾大數必危身。

凡遇金瘡之證,須審去血盛與不盛。如去血不盛,其脈不必定欲虛細也。張世賢曰:「金瘡,刀刃所傷之瘡也。血盛,去血多也。血既出多,脈當虛細,反得急疾數大,風熱乘之,其身之所以危也。」

按經云:「金瘡血出太多,其脈虛細者生,實數大者死。」又云:「金瘡出血,脈沉小者生,浮大者死。」又云:「斫瘡出血一二石,脈來大,二十日死。」又云:「斫刺俱有,病多少血出不自止者,七日死;滑細者生。」又按金瘡一證,最為切要,如兩人相爭,其人自刎其頸,性命在於頃刻。

兩家之存亡系焉,倘能救活,其功不小。金瘡之方最多,求其萬全,蓋亦鮮矣。庸醫無指,每用活雞皮敷之,究無一效。後余求得一方,屢試屢驗,將藥一上,其痛立止,其血立止,真奇方也!況藥品平常易制,如人刎頸氣顙已斷,將絲線縫攏,以藥末摻之,將軟絹圍定,不過數次,

即能痊活。故不敢閉天之寶,謹以告諸同人。其方用生松香為末六兩,生半夏為末四兩,二共再碾候用。至於些小金瘡,不足論矣。

凡脈尺寸緊數形,又似釵直吐轉增,此患蠱毒急須救,速求神藥命應停。

按蠱字從蟲從皿,是合聚蟲蛇之類,以器皿盛之,任其相啖食,餘一存者,名為蠱,能變化為毒害人。有事之者,以毒害人,多因飲食內行之。中其毒者,其狀心痛如被物齕,或時面目青黃,變化無常,先傷於膈上,則吐血,食人五臟,下血瘀黑,如爛雞肝。如不急治之,食臟腑至盡,

則死。診其脈尺寸緊數,是其候也。旦起取井花水,未食前當令病人唾水內,唾如柱腳直下沉者,是蠱毒;沉散不至下者,是草毒。治之之法,如敗鼓皮、石榴皮、苦瓠瓤、胡荽根、車轄脂、刺蝟皮、牡丹根、胡荽子、蚯蚓之類,按方治之,或有生者。張世賢釋謂釵直如轉索,

肝氣盛也;吐轉增,脾氣衰也;木盛則脾絕,其死定無疑,其說恐亦未當。

按經云:「三部脈堅而數,如銀釵股,蠱毒病必死;數而軟,蠱毒病得之生。中毒洪大脈應生,細微之脈必危傾。吐血但出不能止,命應難返沒痊平。」

熊宗立將此訣連屬上文,非也。上四句言中蠱毒,此四句言中飲食藥餌之毒,其意蓋曰:凡中毒者,其脈若洪大,則本人之元氣,尚能勝毒,故曰生脈;若沉細,則本人之元氣,不能勝毒,故曰危也。若吐血不止,則不論脈之洪大沉細,即當以死斷之。何也?心為君,其主血脈。

毒雖中而未見血,則毒在腸胃,其毒尚緩,或吐或下而解矣;若吐血不止,則毒直犯心君,則其死必矣。戴氏謂他證失血,皆以沉細為生,惟中毒吐血,以洪大為生,其誤甚矣。(按經云:「人為百藥所中傷,脈浮澀而疾者生,微細者死,洪大而遲者生。」)

白話文:

雜病生死歌

脈象如果又緊又大又浮,表示既傷了陰氣,又傷了陽氣。如果脈象緊細又微弱,代表陰陽的損傷還不太嚴重。

金瘡(刀傷)出血後,如果脈象虛弱細微,表示還有活命的機會;如果脈象急促、快速而且有力,就非常危險。

凡是遇到金瘡的病症,必須仔細辨別出血量是多還是少。如果出血量不多,脈象不一定會虛弱細微。張世賢說,金瘡是指刀刃造成的傷口,血盛是指出血很多。血既然流失很多,脈象應該是虛弱細微,如果反而呈現急促、快速且有力的脈象,那是因為風熱侵入,身體就會很危險。

經典上說,金瘡出血太多,脈象虛弱細微的可以活;脈象有力且快速的就會死。又說,金瘡出血,脈象沉小的可以活,脈象浮大的就會死。又說,如果是刀砍的傷口,出血一兩石,脈象粗大的,二十天內會死。又說,如果是砍傷和刺傷都有,病情輕重且出血不止的,七天就會死;脈象滑細的可以活。總之,金瘡這種病症,非常重要,如果兩個人爭鬥,其中一人用刀割頸自刎,性命就在頃刻之間。

兩家人的存亡都繫於此。如果能夠救活,功勞不小。治療金瘡的方法很多,但要找到萬全的方法,實在很少。庸醫無能,往往用活雞皮敷在傷口上,完全沒有效果。後來我得到一個藥方,屢次試驗都有效。將藥一塗上,疼痛立刻停止,出血也立刻止住,真是奇效良方。而且藥材平常容易取得。如果有人割頸自殺,氣管和食道都斷裂了,可以用絲線縫合,將藥末撒在傷口上,再用軟絹包紮固定,經過幾次處理,就能痊癒。所以不敢將這個寶貴的藥方隱藏起來,特地告訴大家。這個藥方是:生松香磨成粉末六兩,生半夏磨成粉末四兩,兩種藥粉混合後再研磨備用。至於輕微的金瘡,就不用多說了。

凡是脈象呈現寸關尺三部都緊促、快速,形狀又像髮釵一樣直挺,且有吐出的現象,病情加重,這就是患了蠱毒,必須趕快救治,迅速尋求神藥,否則性命難保。

蠱這個字,從蟲,從皿,意思是將蟲蛇之類的合聚起來,放在器皿中,任其互相吞食,最後剩下的一個,就叫做蠱,能變化成毒害人。有的人會用毒來害人,大多是從飲食進入體內。中了蠱毒的人,會感到心痛,好像被東西啃咬,有時臉色會呈現青黃色,變化無常。蠱毒先侵犯橫膈膜上方,就會吐血;侵蝕人的五臟,就會排出像爛雞肝一樣的瘀黑血。如果不趕快治療,蠱毒就會侵蝕內臟到盡頭,然後死亡。診斷時,如果發現脈象寸關尺三部都緊促快速,就是中了蠱毒的徵兆。早上起床,還沒吃東西之前,取井水讓病人吐口水在水中,如果口水像柱腳一樣直直沉下去,就是中了蠱毒;如果口水散開沉不到水底,就是中了草毒。治療的方法,可以用像是破鼓皮、石榴皮、苦瓠瓤、胡荽根、車轄脂、刺蝟皮、牡丹根、胡荽子、蚯蚓之類的藥物,按照藥方治療,或許可以活命。張世賢解釋說,釵直的脈象像轉索,是肝氣旺盛的現象。吐出的現象增多,是脾氣衰弱的現象,木氣太旺會使脾氣衰竭,死亡是必然的。但這種說法恐怕不太恰當。

經典上說,三部脈象堅硬而且快速,像銀釵的股,一定是中了蠱毒,必死無疑;如果脈象快速但是柔軟,中了蠱毒還有活命的機會。中毒後如果脈象洪大,表示還有活命的希望;如果脈象細微,就非常危險。如果吐血不止,生命就難以挽回,無法痊癒。

熊宗立將這一段訣竅連接著前面的文章,是不對的。前面四句說的是中了蠱毒,後四句說的是中了飲食藥餌的毒。他的意思是:凡是中了毒的人,如果脈象洪大,表示這個人的元氣還能抵抗毒素,所以說還有活命的機會。如果脈象沉細,表示這個人的元氣不能抵抗毒素,所以說很危險。如果吐血不止,那就不論脈象是洪大還是沉細,都應該判斷為死亡。為什麼呢?因為心是君主,主管血脈。

毒素雖然侵入身體但還沒有出現吐血的狀況,表示毒素還在腸胃,毒性還比較緩和,或許可以透過嘔吐或腹瀉來解毒。如果吐血不止,表示毒素直接侵犯心臟,那就必然會死亡。戴氏認為其他病症失血,脈象沉細代表可以活,唯獨中毒吐血,脈象洪大代表可以活,這實在是錯誤的觀念。(經典上說,人被各種藥物所傷害,脈象浮澀而且快速的可以活,脈象微細的會死;脈象洪大而遲緩的可以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