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雜病論(宋本)》~ 辨可發汗脈證並治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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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可發汗脈證並治第十六

1. 大法

大法,春夏宜發汗。

白話文:

大法,春夏時節適合發汗。

2. 凡發汗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以漐漐然,一時間許,亦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白話文:

凡是進行發汗治療時,要讓手腳都能均勻出汗,持續微微出汗約一個時辰左右為佳。不能讓汗水像水流一樣大量流失。如果病症沒有解除,應當再次發汗。但出汗過多必定會損傷陽氣,若患者本身陽氣虛弱,就不能再重複發汗了。

3. 凡服湯發汗

凡服湯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

白話文:

服用湯藥發汗時,只要達到治療效果就應該停止,不需要喝完一整帖藥。

4. 凡云可發汗

凡云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證良驗。

白話文:

凡是說可以發汗的情況,如果沒有湯藥,丸劑或散劑也可以使用;關鍵是要讓汗排出才能解除病症,但效果不如湯藥來得好,需根據症狀選擇適當的藥方才能有良好效果。

5. 夫病脈浮大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硬爾。設利者,為太逆。硬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白話文:

病人脈象浮大,詢問病情時,患者只說大便乾硬。假如此時誤用瀉下法,就是嚴重的治療錯誤。大便乾硬屬於實證,應透過發汗來解除病邪。為什麼呢?因為脈浮表示病邪在表,應當用發汗法來治療。

6. 下利後

下利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宜桂枝湯發汗。

白話文:

腹瀉停止後,身體感到疼痛,但排便已恢復正常的人,應立即治療體表的症狀,適合服用桂枝湯來發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