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曉亭

《瘋門全書》~ 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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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法

1. 針法

服小神丸一匕。即用灸法燒法。如痹處死肉不能盡燒。當於手彎足彎或腿膝青筋處。針出黑血。實者五六日針一次。虛者半月、一月一次。針出紫黑血。不妨再針。若出鮮血即止。須一次針一處。不可連針數處。

白話文:

吃下一湯匙的小神丸。然後用灸法燒灼,如果痹處的壞死肌肉沒有辦法完全燒掉,就必須在手肘、膝蓋或腿彎處的青筋處,用針刺出黑血。如果是實證,則每五到六天針刺一次;如果是虛證,則每半個月或一個月針刺一次。如果針刺出紫黑色的血,還可以繼續針刺。如果針刺出鮮血則停止針刺。每次只能針刺一處,不要在同一地方連續針刺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