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廷光

《傷科匯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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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陰痛

《正傳·脈法》雲∶肝脈沉之而急,浮之亦然,若脅下痛,有氣支滿,引小腹而痛,時小便難,若目眩頭痛,腰脊痛,得之少時有所墜墮也。

白話文:

《正傳·脈法》說:肝脈沉脈和浮脈都很急促,如果脅肋下方疼痛,有氣支脹滿,牽引小腹疼痛,有時小便困難,如果出現頭暈頭痛,腰背疼痛,這是因為年輕時曾經跌倒或墮落所致。

2. 振梃

釋義雲∶凡頭被傷而骨未碎、筋未斷,雖瘀聚腫痛者,皆為可治。先以手法端提頸項筋再用布纏頭二、三層令緊,再以振挺輕輕拍擊足心,令五臟之氣,上下宣通,瘀血開散,則奔心,亦不嘔呃,而心神安矣。若已纏頭,拍擊足心,竟不覺疼,昏不知人,痰響如拽據,身體僵硬,口溢涎沫,乃氣血垂絕也,不治。

白話文:

註解提到:凡是頭部受傷,但骨頭沒有碎裂、筋沒有斷裂,即使瘀血聚集、腫脹疼痛的,都可以治癒。首先用手法端正提拿頸部的筋,然後用布把頭纏繞兩到三層,讓它緊密,再用振挺輕輕拍打腳心,讓五臟之氣上下暢通,瘀血散開,那麼奔向心臟的氣血也就不會嘔吐呃逆,而心神也會安靜下來。如果已經纏頭,拍打腳心,卻完全不覺得疼痛,並且昏迷不省人事,痰鳴響如拽據,身體僵硬,口吐涎沫,那麼就是氣血垂絕,無法醫治了。

3. 腰柱

釋義雲∶凡腰間閃挫岔氣者,以常法治之。若腰節骨被傷錯筍,膂肉破裂,筋斜傴僂者醋調定痛散,敷於腰柱上,視患處將柱排列於脊骨兩傍,務令端正,再用蘄艾做薄褥,復於柱上,以御風寒,用寬長布帶,繞向腹前,緊緊扎裹,內服藥餌,調治自愈。

耀山曰∶醫者,意也。嘗考古人創論立方,雖有根據,以已意參之,總不出情理之中。

白話文:

**釋義說:**凡是腰部閃挫岔氣的人,一般用常規方法治療即可。如果腰椎骨受到損傷,錯位,膂肉(腰部肌肉)破裂,筋骨歪斜、駝背的人,可以使用醋調製的「定痛散」,敷在腰椎部位。根據患處情況,將腰椎骨排列在脊椎兩側,務必使其端正。然後再用蘄艾製作薄褥,覆蓋在腰椎上,用以抵御風寒。接著,用寬長的布帶繞過腹部,緊緊捆綁固定。同時,配合內服藥物,調治,便可自行痊癒。

釋義中說:凡是腰部閃挫岔氣的,可以用常用的方法來治療。如果腰節骨被傷害,岔氣錯亂,背部的肌肉破裂,筋脈斜行,身體彎曲的人,可以用醋調定痛散敷在腰椎上,根據患處將竹柱排列在脊骨兩旁,務必端正,再用艾草做成薄褥子,放在竹柱上,以防風寒,用寬長的布帶繞向腹部前面,緊緊地紮裹,內服藥物,調養治療,就能自然痊癒。

骨一道,用手法外,復用器具,蓋有意會之處。閱《明史》內載,有諫臣某,因事迭奏忤上,致延訊時,上令武士,用金瓜錘責其遍體,甚至肋骨擊斷其二;復令下獄,身加挺棍腳,手銬刑具,嚴行監固。挺棍者,較人之長短,以木為之,上鎖於頸,下鏈於踝,中繫於手而及於腰,使囚不能彎曲轉側活動。後上悟,憐其苦諫釋之,肋骨俱已接續,未始非挺棍銬之益也。

挺棍與通木相似,械系與扎縛相同,擊斷者復接續,是以不醫醫之。今之用器具,殆即此遺意歟。

白話文:

骨科除了使用手法外,還使用器具,因為有值得重視的地方。我讀到《明史》中記載,有一位諫臣,因為事情迭次上奏忤逆了皇上,導致延訊的時候,皇上命令武士用金瓜錘責打他的全身,甚至將他的兩根肋骨打斷了。然後又命令他下獄,身上加上挺棍、腳鐐、手銬等刑具,嚴格看守。挺棍是根據人的長短,用木頭製成的,上面鎖在頸部,下面鏈到腳踝,中間繫住手及腰部,使囚犯不能彎曲、轉動或活動。後來皇上醒悟了,憐憫他苦苦諫諍而釋放了他,肋骨也全部接續好了,這難道不是挺棍和手銬的功勞嗎?

4. 竹簾

釋義雲∶凡肢体有斷處,先用手法安置訖,然後用布纏之,復以竹簾圍於布外,緊扎之,使骨縫無參差走作之患,蓋通用之物也。

白話文:

解釋說:凡是肢體有斷裂的地方,先用整復手法安置好,然後用布纏繞,再用竹簾圍在布的外面,緊緊地紮住,使骨縫沒有參差錯動的毛病,竹簾是通用的東西。

5. 披肩

釋義雲∶凡兩肩僕墜閃傷,其骨或斷碎,或傍突,或斜努,或骨縫開錯筋翻,法當令病卧凳上,安合骨縫,揉按筋結,先以棉花貼身墊好,復以披肩夾住,肩之前後縛緊,再用布在外纏裹畢,更用扶手板,長二尺餘,寬三、四寸,兩頭穿繩,懸空掛起,令病者俯伏於上,不使其肩骨下垂,過七日後開視之,如俱痊,可撤板不用,如尚未愈,則仍用之。若不根據此治法,後必遺殘患蘆節。

白話文:

註解中提到:凡是兩肩塌陷、扭傷,骨頭或斷裂,或錯位,或歪斜,或骨縫錯位、筋翻,治療方法應該是讓病人臥於凳上,調整骨縫,按摩筋結,先用棉花貼身墊好,再用披肩夾住,肩部前後綁緊,再用布在外面纏繞包裹好,再用扶手板,長二尺多,寬三、四寸,兩頭穿繩,懸空掛起,讓病人俯伏在上面,不讓肩骨下垂,經過七天後打開查看,如果都痊癒了,就可以撤掉木板不用,如果還沒有痊癒,則繼續使用。如果不按照這個治療方法,以後一定會留下蘆節的後遺症。

耀山雲∶用水竹半邊,長短闊狹,以患處為則,削去棱角,嵌入肩內,其肩下腋肢,再團一個,實其腋內,外以布帶縛定系住,此治肩骨斷碎之具,雖比板物較硬,然用之得法,縛之妥貼,則無動移之患矣。

白話文:

耀山雲說:用水竹的半邊,長短寬窄,依照患處的部位為標準,削去棱角,嵌入肩內,肩下腋肢,再團一個,塞滿腋內,外面用布帶綁定固定。這是治療肩骨斷碎的器具,雖然比木板硬,但是使用得法,綁得妥貼,就沒有動移的患了。

6. 攀索

《醫宗金鑒》曰∶攀索者,用繩掛於高處,以病患兩手攀之也。

7. 迭磚

釋義雲∶凡胸腹腋脅,跌打蹦撞墊努,以致胸陷而不直者,先令病患以兩手攀繩,足踏,將後腰拿住,各抽去磚一塊,令病患直身挺胸,少傾,又各抽去磚一塊,仍令直身挺胸,如此者三,其足著地,使氣舒瘀散,則陷者能起,曲者可直也。再將其胸以竹簾圍裹,用寬帶八條緊緊縛之,勿令窒礙。但宜仰卧,不可俯卧側卧,腰下以枕墊之,勿令左右移動。

白話文:

解釋說:凡是胸部、腹部、腋下、脅部,跌打蹦撞、墊努,以致胸部凹陷而不挺直的,先讓病人雙手攀住繩子,腳踩著磚塊,將後腰拿住,各抽去一塊磚頭,讓病人直起身體,挺起胸膛,過了不久,又各抽去一塊磚頭,仍然讓病人直起身體,挺起胸膛,如此三次,病人雙腳著地,使氣血舒展,淤血分散,那麼凹陷的地方就能突起,彎曲的地方就能挺直。然後用竹簾圍裹住病人的胸部,用八條寬帶緊緊地捆綁,不要讓竹簾窒礙難行。但病人只能仰臥,不能俯臥、側臥,在腰下墊上枕頭,不要讓身體左右移動。

8. 通木

釋義雲∶凡脊背跌打損傷,膂骨開裂高起者,其人必傴僂難仰。法當令病者俯卧,再著以兩足踏其兩肩。醫者相其開裂高起之處,宜輕宜重,或端或拿,或按或揉,令其縫合,然後用木根據前法逼之。

白話文:

中的註解說:背部跌打損傷,脊椎骨裂開高高突出的,這個人必定會彎腰駝背,仰頭困難。方法是讓病人俯臥,再用兩隻腳踩病人的肩膀。醫生看準裂開突出的地方,應該輕重適度,有時端起有時拿住,有時按壓有時揉捏,讓裂開的地方縫合在一起,然後用木板依照前面的方法壓迫它。

9. 經義

《靈樞經·邪氣臟腑病形篇》曰∶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若有所大怒,氣上而不下,積於脅下,則傷肝。

《醫宗金鑒》註雲∶人因墮墜,血已留內,若復因大怒傷肝,其氣上而不下,則留內之血,兩相凝滯,積於脅下,而肝傷矣。

白話文:

如果人跌倒或墜落,導致瘀血留在體內,又因過度生氣,使得氣往上衝而不往下,積聚在脅肋部位,就會損傷肝臟。因為跌倒造成的瘀血滯留體內,加上怒氣上衝,兩者互相凝結,積聚在脅肋,進而導致肝臟受損。

白話文:

《醫宗金鑒》註解說:一個人因為跌落,血液已經積留在體內,如果又因大怒而傷了肝,肝氣上升而不能下降,那麼積留在體內的血液,二者互相凝結,積聚在脅部,而肝臟也受到了損傷。

《難經》曰∶恚怒氣逆,上而不下,則傷肝。

《類纂約》註雲∶肝藏血,脅為肝經部分,故血多積於兩脅。

《醫學入門》雲∶凡損傷,專主血論。肝主血,不問何經所傷,惡血必歸於肝,流於脅,鬱於腹而作脹痛。實者下之,虛者調之。

白話文:

《難經》說:生氣導致氣逆,向上而不下降,就會傷肝。

《類纂約》註解說:肝臟藏血,脅肋是肝經的一部分,所以血大多積聚在兩脅。

《醫學入門》說:凡是受傷,都與血有關。肝臟主血,無論哪條經脈受傷,污血都會歸於肝臟,流向脅肋,積聚在腹部,造成脹痛。實證就用瀉下之法,虛證就用調補之法。

白話文:

《醫學入門》中說,凡是身體損傷,主要是看血的情狀。肝臟主管血,不論是哪個部位受傷,壞血一定會歸於肝臟,流到脅部,鬱積在腹部而造成脹痛。血氣很盛的就瀉下,血氣虛的就用藥調理。

《靈樞經·邪氣臟腑病形篇》曰∶有所擊撲,若醉入房,汗出當風,則傷脾。

《醫宗金鑒》註雲∶有所擊撲,乃傷其外體也,如醉後入房,或汗出不知忌避當風,則邪客於肌膚,傷其內體也,是皆傷脾之因矣。

《靈樞經·邪氣臟腑病形篇》曰∶有所用力舉重,若入房過度,汗出浴水,則傷腎。

白話文:

《醫宗金鑒》中記載:受到外力的撞擊,會損傷身體的表層。例如,醉酒後入房,或者出汗後不注意避風,風邪就會入侵肌膚,損傷身體的內部。這些都是損傷脾臟的原因。

耀山雲∶舉重用力,骨有所損。經曰∶腎主骨;又曰∶腎之合骨也,故傷腎。如交接無必損腎元,故傷損之症,最忌入房。又經曰∶持重遠行,汗出於腎;又《難經》曰∶久坐濕地,強行入水則傷腎。水濕,陰類也,陰傷其陰,腎更憊矣。

白話文:

耀山雲說:舉起重物時用力過猛,可能對骨頭造成損害。中醫經典《黃帝內經》中說:腎臟主管骨骼;又說:腎臟與骨骼相合,因此損傷腎臟。如果性交過度,必然會損傷腎臟精元,因此,在腎臟受傷時,最忌諱再進行房事。中醫經典《黃帝內經》中又說:長時間負重遠行,腎臟會出汗;《難經》中也說:長時間坐在潮濕的地方,或者強行進入水中,都會損傷腎臟。水和潮濕都屬於陰性,陰性損傷了腎臟的陰性,腎臟就會更加虛弱。

10. 脈要

《素問·脈要精微論》曰∶肝脈搏堅而長,色不青,當病墜若搏,因血在脅下,令人喘

《醫宗金鑒》註雲∶肝脈有剛柔而病亦以異也。肝脈搏擊於手,而且堅且長,其色又不當病或墜或搏,因血積於脅下,令人喘逆不止也。正以厥陰之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其支別者,復從肝貫膈,上註肺。今血在脅下,則血之積氣,上熏於肺,故令人喘逆也。又按

白話文:

《素問·脈要精微論》說:肝脈搏動堅實有力且持續時間長,顏色卻不偏青,這時病人可能感到呼吸急促,像是被東西堵住一樣,這是因為血液積聚在脅肋下,導致呼吸不暢。

《醫宗金鑒》注釋道:肝脈有剛柔之分,病症也因此有所不同。肝脈搏擊手掌,堅實有力且持續時間長,顏色卻不正常,患者可能會感到呼吸急促或像是被東西堵住一樣,這是因為血液積聚在脅肋下,導致呼吸不暢。這是由於厥陰經脈循行於脅肋,沿著喉嚨後方向上,分支從肝臟穿過膈肌,向上連接著肺。當血液積聚在脅肋下時,血液聚集的氣息會向上熏蒸肺部,因此造成呼吸急促。

白話文:

《醫宗金鑒》註釋中說: 肝脈有剛脈和柔脈之分,因此肝脈所反映的疾病也不相同。肝脈在手上搏動,而且堅硬且細長,其顏色又不符合病症,有時會墜掉或搏擊,這是由於血液積聚在肋骨下面,導致人喘息不止。正如同厥陰脈一樣,它分佈在肋骨和肋骨之間,沿著喉嚨的後面; 它的別脈,又從肝臟貫穿膈肌,往上連通肺臟。如今血液在肋骨下面,那麼血液積聚的氣息,就會向上燻熱肺臟,因此導致人喘息不止。另外根據

《經脈別論》曰∶有所墮恐,喘出於肝。度水跌僕,喘出於腎與骨。當是之時,勇者氣行則已,怯者則著而為病。故曰∶診病之道,觀人勇怯,骨肉皮膚,能知其情,以為診法也。

白話文:

《經脈別論》提到,如果人受到驚嚇或跌倒,呼吸急促是肝臟的反應。而渡水時跌倒或摔跤,呼吸困難則與腎臟和骨骼有關。在這種情況下,勇敢的人能夠通過氣的運行恢復正常,膽小的人可能會因此留下病根。所以說,在診斷疾病的時候,觀察人的勇氣與膽怯、骨骼肌肉皮膚的情況,可以瞭解病情,這也是診斷的方法之一。

白話文:

《經脈別論》中提到,有一些人會突然驚恐,喘氣時聲音出於肝臟處。另外有的人因為落水跌倒,喘氣的聲音出於腎臟和骨頭處。遇到這些情況時,勇敢的人,氣運行順暢就沒事了,膽怯的人就會久而久之形成疾病。所以說診病的方法,觀察病人的勇氣和膽怯,觀察其骨肉皮膚的變化,就能夠瞭解其病情,作為診斷的依據。

《靈樞經·邪氣臟腑病形篇》曰∶脾脈大甚為擊僕。

耀山雲∶脾主肌肉,凡打擊跌僕,肌肉先傷,肌肉傷,則氣血凝滯而不通,故脾脈大甚

《金匱要略》曰∶寸口脈浮微而澀,法當亡血若汗出;設不出汗者,其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耀山雲∶按《金鑒》註曰∶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蓋二者,皆當脈浮微而澀;今診如此,是有枯竭之象,而無汗出之證,非亡血而何,故知有金瘡,或擊僕而亡血之證也。

崔紫虛《脈訣》曰∶諸病失血,脈必見芤;緩小可喜,數大可憂。瘀血內蓄,卻宜牢大;沉小澀微,反成其害。

白話文:

《靈樞經》記載,脾經脈搏異常明顯,可能是因為遭受外力衝擊導致的。耀山認為,脾臟主管肌肉,跌打損傷會先傷及肌肉,而肌肉受傷會導致氣血瘀滯不通,因此脾經脈搏才會特別明顯。

《金匱要略》指出,寸口脈浮微而澀,可能是失血或大量出汗造成的。如果患者沒有出汗,卻出現這種脈象,就可能是刀傷或外傷導致的失血。

耀山引用《金鑒》的注解,說明失血和出汗都可能導致脈象浮微而澀,如果出現這種脈象,但患者沒有出汗,就可能是失血造成的,因此可以推斷患者可能患有刀傷或外傷。

崔紫虛在《脈訣》中指出,各種疾病導致的失血,脈象都會出現芤脈;芤脈如果緩小,可以預示病情較輕,如果數大,則預示病情較重。如果體內有瘀血,脈象應該沉實而有力,如果脈象沉小而澀微,反而是病情加重的表現。

白話文:

崔紫虛在《脈訣》中說:各種疾病(引起的)失血,脈象一定會出現無力、細弱;脈象緩慢、微小是可喜的,脈象急促、大的是可憂的。瘀血在體內蓄積,這時脈象反而應該牢固、大;脈象沉細、澀澁微弱,反而會造成危害。

耀山雲∶芤,慈蔥也,下指成窟,有邊無中。戴同父雲∶營行脈中,脈以血為形,芤脈,脫血之象也。血既衰脫,脈應和緩細小;如遇數大,身必煩躁,可憂可驚。至於瘀血內積,滯而不通,脈應牢大。

白話文:

耀山雲:芤是指像慈蔥一樣,脈搏的下面成空洞,有邊界沒有脈搏。戴同父說:營行脈中,脈以血為形,芤脈,是脫血的象徵。血既衰脫,脈搏應當和緩細小;但如果遇到脈搏數大,身體必定煩躁,令人憂心驚恐。至於瘀血內積,滯而不通,脈搏應當牢大。

牢者堅固也,大者洪大也,脈病相應,法用通瘀導滯,無妨於證;如見沉小數微,其害立至,沉主里病,有力尚可用攻,微小與病不應,澀主血少,蓄血之證,反現澀脈,必有精傷之故,敗血在內作害也。

白話文:

牢是指堅固,大是指宏大,脈象和病情相符合時,應該使用通瘀導滯的方法來治療,這樣對病症沒有害處;但如果出現沈、小、數、微的脈象,那就會立即造成危害,沈脈表示裏證,如果力量還足夠的話還可以用攻下的方法治療,而微小的脈象與病情不相應,澀脈表示血液不足,在蓄血的情況下反而出現澀脈,這一定是因為精氣受損,體內有敗血在作祟。

《脈經》曰∶從高顛仆,打僕損傷,內有瘀血,腹脹滿,其脈堅強者生,小弱者死。

耀山雲∶傷雖重,命脈和緩,可保無虞∶傷雖輕,命脈虛促,是可慮也。如內傷臟腑,並外傷致命之處,脈見虛促,命即危矣。促者,數而一止也。

白話文:

《脈經》曰:

從高處跌落,或受重擊導致損傷,內部有瘀血,腹部脹滿,脈象強勁有力者,可以存活;脈象微弱者,則有生命危險。

耀山雲:

即使傷勢嚴重,但脈搏和緩有力,仍可保無虞;即使傷勢輕微,但脈搏虛弱急促,則需格外警惕。如內臟受損或外傷致命部位,脈象呈現虛弱急促,生命便岌岌可危。所謂“促”,是指脈搏跳動頻數,但時常停頓。

白話文:

耀山雲曾說∶傷勢雖然嚴重,但脈搏溫和緩和,可以保全沒有危險∶傷勢雖然輕微,但脈搏虛弱急促,那就可以考慮了。例如,內傷臟腑,並且外傷致命之處,脈象虛弱急促,生命就非常危險了。急促,是指脈搏頻密且有一次停頓。

《史記》雲∶齊中郎破石病,淳於意診其脈,告曰,肺傷不治,當後十日溲血死,即後日溲血而死。破石之病,得之墮馬僵石上。故知破石之病者,切其脈得肺陰氣,其來散、數道至而不一也,色又乘之。所以知其墮馬者,切之番陰脈,番陰脈入虛里乘肺脈,肺脈散者,固色變也乘之。

白話文:

《史記》記載:齊國的中郎患病,淳於意為他診脈,告訴他,肺部受傷,無法治癒,大約十天後會排血死亡。果然,十天後中郎排血而死。中郎的病症,是從馬背上摔下來,跌落在堅硬的石頭上而得的。所以知道中郎病情的人,切了脈搏後能發現肺陰之氣,脈象散亂,數條脈道同時出現,而且顏色很深。可以知道他從馬上摔下來的原因,切脈的時候發現番陰脈進入了肺脈的空虛之處,使肺脈散亂,所以顏色才變深。

所以不中期死者,師言曰∶病者安谷則過期,不安谷則不及期。其人嗜黍,黍主肺,故過期。所以溲血者,《診脈法》曰∶病喜養陰處者順死,喜陽養處者逆死,其人喜自靜不躁,又久安坐伏幾而寢,故血下泄。耀山雲∶凡顛仆損傷入於肺者,為不治之症也;又脈不重實者,亦屬不治之候也。

白話文:

所以沒有在中間日期死的人,老師說:病人心情平靜則能超過這個日期,心情不好則不能達到這個日期。那個人喜歡吃黍,黍以肺為主,所以超過了日期。所以撒尿帶血的人,《診脈法》中說:病人喜歡在陰涼處養病的,可以順利地死去,喜歡在陽光下養病的,會突然死去。那個人喜歡靜而不躁,又長時間安靜地坐在桌子前睡覺,所以血向下流。耀山雲說:凡是跌倒摔傷而傷到肺的,是無法治癒的;另外脈搏不沉重實的人,也是不可能治癒的。

此案載於《醫說》,雖無治法醫葯,但講論脈理精微,可啟後學之悟也,故附於此。

《脈經》曰∶金瘡出血太多,其脈虛細者生,數實大者死。

耀山雲∶出血甚者,最忌洪大,只宜平正安靜耳。

《脈經》曰∶金瘡出血,脈沉小者生,浮大者死。

耀山雲∶脈與病相應與不相應,以浮沉定其吉凶,以小大決其生死也。

《脈經》曰∶砍刺出血不止,脈來大者七日死,滑細者生。

耀山雲∶脈可預知,能勿講乎,故撮其要者詳之。

王叔和《脈訣》曰∶金瘡血盛虛細活,急疾大數必危身。

白話文:

这个案例记载在《医说》中,虽然没有治疗方法和药物,但对脉理的论述十分精微,可以启发后学者对脉学的领悟,因此附在这里。

《脉经》说:金疮出血过多,脉象虚细者生,脉象数实大者死。

耀山说:出血严重者,最忌讳脉象洪大,只宜平正安静。

《脉经》说:金疮出血,脉象沉小者生,脉象浮大者死。

耀山说:脉象与病情相符与否,以浮沉来判断吉凶,以大小来决定生死。

《脉经》说:砍刺出血不止,脉象大者七日死,脉象滑细者生。

耀山说:脉象可以预知吉凶,怎么能不重视呢?所以把其中的关键之处详细地列出来。

王叔和的《脉诀》说:金疮出血过多,脉象虚细者活,脉象急疾大数者必危及性命。

張世賢註雲∶金瘡,刀刃所傷之瘡也。血盛,血出多也。血既出多,脈應虛細;反得急疾數大,勢必風熱乘之,其身不危者幾希。

白話文:

張世賢在註解中說:金瘡,是指被刀刃所傷的瘡口。血盛,是指出血量多。出血量多,脈搏就應該虛弱細小;如果反而脈搏急促、急促而有力,那麼必然是風熱乘虛而入,患者的身體狀況非常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