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謙等

《正骨心法要旨》~ 卷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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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4)

1. 經義

2. 擊僕損傷應刺諸穴經義

《素問·繆刺論》曰:人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腹中滿脹,不得前後,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陰之脈,下傷少陰之絡,刺足內踝之下,然谷之前血脈出血,刺足跗上動脈。不已,刺三毛各一痏,見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注】此言惡血為病,有繆刺之法也。人因墮墜,致惡血留內,腹中滿脹,前後不通,當先用利藥。如上傷厥陰肝經之脈,下傷少陰腎經之絡,當刺內踝之下,然谷之前,有血脈令出血者,蓋以此屬少陰之別絡,而交通乎厥陰也,兼刺足跗上動脈,即衝陽穴,乃胃經之原也。如病不已,更刺三毛上大敦穴左右各一痏,見血立已。

繆刺者,左刺右大敦,右刺左大敦也。但足跗動脈,上關衝脈,少陰陽明三經,只宜淺刺,不可出血不已也。

《靈樞經·寒熱病篇》曰:身有所傷,血出多,及中風寒,若有所墮墜,四支懈惰不收,名曰體惰,取其小腹臍下三結交。三結交者,陽明太陰也,臍下三寸關元也。

【注】此言身有所傷,血出多者,及中風寒者,破傷風之屬也。或因墮墜,不必血出,而四支懈惰不收者,皆名體惰也。關元任脈穴名,又足陽明、太陰之脈皆結於此,故為三結交也。

《靈樞經·厥病論》曰:頭痛不可取於腧者,有所擊墮,惡血在內,傷痛未已,可側刺不可遠取之也。

【注】經言惡血在內,頭痛不可取其腧者,蓋頭痛取腧,以泄其氣,則頭痛可愈也。若有所擊墮,惡血在內,而取腧以泄其氣,則是血病治氣矣,故勿取其腧焉。若所擊僕之䐃肉傷痛不已,雖用刺法,亦只於所傷附近之側刺之,以出在內之惡血而已。若仍按經遠取諸腧,以療頭痛,則不可也。

白話文:

跌打損傷應針刺穴位的經絡意義

《素問·繆刺論》說:人如果從高處跌落,導致瘀血積存在體內,腹部脹滿,大小便不通暢,應該先服用通利藥物。這是因為跌落時,向上傷及肝經的脈絡,向下傷及腎經的絡脈。此時,應針刺腳踝內側下方,然谷穴前方的血管,使其出血;還要針刺腳背上的動脈(衝陽穴)。如果情況沒有好轉,再針刺腳大趾外側的指甲根部(大敦穴)左右各一處,使其出血,症狀就會立刻緩解。針刺時,要左邊痛就刺右邊,右邊痛就刺左邊。

【說明】 這是說明瘀血引起的疾病,可以用繆刺法治療。人因為跌落導致瘀血停留在體內,腹部脹滿,大小便不通暢,應先服用通利藥物。如果向上傷及肝經的脈絡,向下傷及腎經的絡脈,就應該針刺內踝下方、然谷穴前方的血管,使其出血,這是因為這個地方屬於腎經的別絡,且與肝經相通。同時,還要針刺腳背上的動脈,也就是衝陽穴,這是胃經的原穴。如果病情沒有好轉,再針刺腳大趾外側的指甲根部(大敦穴)左右各一處,使其出血,症狀就能立刻緩解。

繆刺法的意思是:左邊的病痛針刺右邊的大敦穴,右邊的病痛針刺左邊的大敦穴。但是,對於腳背上的動脈、關衝穴以及足少陰經、足陽明經,都只能淺刺,不能過度出血。

《靈樞經·寒熱病篇》說:身體如果受到損傷,導致大量出血,或者因為中風寒邪,又或者因為跌落,導致四肢無力、不能自主活動,這種情況叫做「體惰」。應該針刺小腹肚臍下方三處脈絡交會的地方。所謂三處脈絡交會的地方,就是陽明經和太陰經交會的地方,也就是肚臍下方三寸的關元穴。

【說明】 這段是說身體受到損傷,導致大量出血,或者因為中風寒邪,類似破傷風的情況。又或者因為跌落,不一定有出血,但會導致四肢無力、不能自主活動,這種情況都稱為體惰。關元穴是任脈上的穴位,同時,足陽明經和太陰經的脈絡也在此交會,所以稱為三脈交會的地方。

《靈樞經·厥病論》說:如果頭痛不能通過針刺穴位來緩解,是因為受到外力撞擊或跌落,導致瘀血積存在體內,並且疼痛沒有緩解。這種情況,只能在疼痛部位的附近針刺,不能在遠處取穴治療。

【說明】 經文說如果瘀血積存在體內,頭痛就不能通過針刺穴位來緩解,因為針刺穴位是為了疏導氣機,如果氣機通暢,頭痛就可以緩解。但是,如果因為撞擊或跌落導致瘀血積存體內,再通過針刺穴位來疏導氣機,就犯了「血病治氣」的錯誤,所以不能針刺穴位。如果跌打損傷導致肌肉疼痛沒有緩解,即使使用針刺方法,也只能在受傷部位的附近淺刺,讓體內的瘀血排出。如果仍然按照經文說的遠處取穴來治療頭痛,那就不可取了。

3. 惡血已留復因怒傷肝經義

《靈樞經·邪氣臟腑病形篇》曰:有所墮墜,惡血在內,有所大怒,氣上而不下,積於脅下,則傷肝。

【注】人因墮墜,血已留內,若復因大怒傷肝,其氣上而不下,則留內之血,兩相凝滯,積於脅下,而肝傷矣。法當先導怒氣,勿積於肝,則肝可以無傷,然後飲以利藥,以破惡血,則脅下無留血矣。

白話文:

人如果因為跌倒或撞擊等意外,導致瘀血積留在體內,這時又因為大發脾氣,使氣往上衝而不往下走,這些氣就會積聚在兩側脅肋的部位,這樣就會傷害到肝臟。

這是因為原本的瘀血還留在體內,又因為大怒而傷肝,導致氣血上逆不順暢,使得體內的瘀血更加凝結阻滯,一起積聚在脅肋處,因而傷害肝臟。所以,治療上應該先疏導情緒,不要讓怒氣積存在肝臟,這樣肝臟才不會受到傷害。之後,再服用具有活血化瘀作用的藥物,來排除體內的瘀血,這樣脅肋處就不會有瘀血留存了。

4. 擊僕傷後入房傷脾經義

《靈樞經·邪氣臟腑病形篇》曰:有所擊僕,若醉入房,汗出當風,則傷脾。

【注】有所擊僕,乃傷其外體也。如醉後入房,或汗出不知避忌當風,則邪客於肌膚,傷其內體矣,是皆傷脾之因也。

白話文:

《靈樞經·邪氣臟腑病形篇》說:如果受到撞擊跌倒,或是酒醉後行房,又或者流汗後吹到風,這些情況都會傷害到脾。

【註解】受到撞擊跌倒,是傷害到身體外在的部分。而像酒醉後行房,或是流汗後不知道避開風吹,導致邪氣侵入皮膚,就會傷害到身體內在的部分。這些都是會傷害脾的原因。

5. 擊僕損傷脈色經義

《素問·脈要精微論》曰:肝脈搏堅而長,色不青,當病墜若搏,因血在脅下,令人喘逆。

【注】此言肝脈有剛柔,而病亦以異也。肝脈搏擊於手,而且堅且長,其色又不青,當病或墜或搏,因血積於脅下,令人喘逆不止也。正以厥陰之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其支別者,復從肝貫膈上注肺,今血在脅下,則血之積氣上熏於肺,故令人喘逆也。

《金匱要略》曰:寸口脈浮,微而澀,然當亡血。若汗出,設不汗出者,其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注】經言: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蓋二者皆當脈浮微而澀,今診之如此,是有枯竭之象,而無汗出之證,非亡血而何?故知有金傷或擊僕而亡血之證也。

又論曰:肝脈搏堅而色不變,必有擊墮之事。因肉無破,則惡血必留脅下,兼致嘔逆,依經針刺然谷足跗,或三毛等穴出血,或飲利藥使惡血開行,當自愈也。若脈浮微而澀,當知亡血過多,依經於三結交關元穴灸之,或飲大補氣血之劑而調之,則病已矣。

白話文:

《黃帝內經·素問·脈要精微論》說:肝脈摸起來堅硬且長,顏色不呈現青色,當發生疾病時,可能會感到墜落或搏動的感覺,這是因為有血積在脅肋下方,會讓人呼吸急促,上氣不接下氣。

【註解】這說明肝脈有剛強與柔和的不同,而疾病的表現也會因此不同。如果肝脈在手腕處摸到搏動,而且堅硬又長,顏色又不呈現青色,那麼當發生疾病時,可能會感到身體墜落或是有搏動的感覺,這是因為有血積在脅肋下方,會讓人呼吸急促不止。這是因為足厥陰肝經的經脈分布在脅肋,並沿著喉嚨後方行走;它的一個分支,又從肝臟穿過橫膈膜向上注入肺臟,現在如果血積在脅肋下方,那麼積聚的血氣會向上熏蒸肺臟,所以會讓人呼吸急促。

《金匱要略》說:寸口脈摸起來浮在表面、微弱且澀滯,這時應當是失血的徵兆。如果又流汗,或者沒有流汗,那麼身體可能有瘡瘍、被刀斧砍傷,這些都是因為失血的緣故。

【註解】經書說:失血的人不會流汗,流汗過多的人會失血。這兩者都應該是脈象呈現浮在表面、微弱且澀滯,現在如果診斷發現是這種脈象,表示身體有枯竭的跡象,而且沒有流汗的症狀,那不是失血是什麼?因此可知,這是因為有金屬外傷或是跌倒撞擊而失血的徵狀。

又有論述說:肝脈摸起來堅硬但顏色沒有改變,必定是有撞擊跌落的事故。因為肌肉沒有破裂,那麼瘀血一定會留在脅肋下方,同時會導致噁心嘔吐。依照經脈原理,可以針刺然谷穴、足跗穴或是三毛穴等穴位來放血,或者服用能使瘀血消散的藥物,病情自然會痊癒。如果脈象呈現浮在表面、微弱且澀滯,應當知道是失血過多,依照經脈原理,可以在三結穴、交元穴施灸,或者服用大補氣血的藥劑來調養,那麼疾病就會痊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