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謙等
《正骨心法要旨》~ 卷一 (3)
卷一 (3)
1. 補遺
十不治證:
顛仆損傷入於肺者,縱未即死,二七難過;左脅下傷透至內者;腸傷斷者;小腹下傷內者;證候繁多者;傷破陰子者;老人左股壓碎者;血出盡者;肩內耳後傷透於內者;脈不實重者。
以上皆不必用藥。
白話文:
以下十種情況,即使沒有立刻死亡,也很難救治:
- 因跌倒摔傷導致肺部受損,通常在十四天內就會死亡。
- 左邊肋骨下方受傷,傷勢深及內臟。
- 腸子被傷斷裂。
- 小腹下方受傷,傷及內臟。
- 病情複雜多變,出現多種症狀。
- 傷到男性生殖器官。
- 年老體弱者,左邊大腿被壓碎。
- 大量失血,血幾乎流盡。
- 肩膀內側或耳朵後面受傷,傷勢深及內部。
- 脈象虛弱無力。
以上這些情況都不需要用藥治療。
注意:以上所有資訊僅供學術研究使用,任何醫療行為必須在專業醫師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