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謙等

《正骨心法要旨》~ 卷一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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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5)

1. 《靈樞經》骨度尺寸

頭部

項發以下至背,骨長二寸半。(自後髮際以至大椎項骨三節處也)

【按】頭部折法:以前髮際至後髮際,折為一尺二寸。如髮際不明,則取眉心,直上後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此為直寸。橫寸法:以眼內角至外角,此為一寸,頭部橫直寸法並依此。

胸腹部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此以巨骨上陷中而言,即天突穴處)缺盆以下𩩲骭之中,長九寸。

胸圍四尺五寸。

兩乳之間,廣九寸半。(當折八寸為當)

𩩲骭中下至天樞,長八寸。(天樞足陽明穴名,在臍旁,此指平臍而言)

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橫骨橫長六寸半。(毛際下骨曰橫骨)

【按】此古數,以今用上下穴法參較,多有未合,宜從後胸腹折法為當。

兩髀之間,廣六寸半。(此當兩股之中,橫骨兩頭之處,俗名髀縫)

【按】胸腹折法:直寸以中行為之,自缺盆中天突穴起,至岐骨際上中庭穴止,折作八寸四分,自𩩲骭上岐骨際下至臍心,折作八寸,臍心下至毛際曲骨穴,折作五寸,橫寸以兩乳相去,折作八寸。胸腹橫直寸法並依此。

背部

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內巨,人之所以能負任者,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節,今云二十一凶者,除項骨三節不在內。)

腰圍四尺二寸。

【按】背部折法:自大椎至尾骶,通折三尺,上七節各長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中七節各一寸六分一釐,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第十四節與臍平,下七節各一寸二分六釐,共八寸八分二釐,共二尺九寸九分六釐,不足四釐者,有零未盡也,直寸依此,橫寸用中指同身寸法。

脊骨內闊一寸,凡云第二行挾脊一寸半,三行挾脊三寸者,皆除脊一寸外,淨以寸半三寸論,故在二行當為二寸,在三行當為三寸半也。

側部

自柱骨下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柱骨,頸項根骨也。)

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季脅,小肋也。)

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大腿曰股,股上曰髀楗,骨之下,大腿之上,兩骨合縫之所,曰髀樞,當足少陽環跳穴處也。)

髀樞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

橫骨上廉下至內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骨際曰廉,膝旁之骨,突出者曰輔骨,內曰內輔,外曰外輔。)

內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上廉、下廉可摸而得。)

內輔下廉下至廉,長三寸半。(上廉、下廉可摸而得。)

內輔下廉下至內踝,長一尺二寸。

內踝以下至地,長三寸。

四肢部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

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臂之中節曰肘)

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臂掌之交曰腕。)

本節至末,長四寸半。(指之後節曰本節。)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

白話文:

頭部

從後頸髮際往下到背部,骨頭的長度是二寸半。(從後面的髮際線到頸椎第三節,也就是大椎穴的位置)

【說明】頭部的測量方法:從前額髮際線到後頸髮際線,測量為一尺二寸。如果髮際線不明顯,就從眉心往上直到後腦勺的大杼骨,測量為一尺八寸,這是直線測量。橫向測量:從眼內角到眼外角,測量為一寸,頭部的橫向和直線測量都依照這個標準。

胸腹部

從喉結下方到鎖骨上窩的中間,長度是四寸。(這裡指的是鎖骨上窩凹陷處,也就是天突穴的位置)從鎖骨上窩下方到胸骨柄的中心,長度是九寸。

胸部周長是四尺五寸。

兩乳頭之間的距離是九寸半。(實際應當算八寸)

從胸骨柄的中心往下到肚臍(天樞穴的位置,在肚臍旁邊,這裡是平齊肚臍的意思),長度是八寸。

從肚臍往下到恥骨(毛髮邊緣下方的骨頭),長度是六寸半,恥骨橫向長度也是六寸半。

【說明】這裡的古代度量和現在使用的穴位定位方法相比,有很多不符合的地方,應該按照後面的胸腹部測量方法為準。

兩大腿根之間的距離是六寸半。(這裡指的是兩大腿之間,恥骨兩端的位置,俗稱髀縫)

【說明】胸腹部的測量方法:直線測量以身體中線為準,從鎖骨上窩的天突穴開始,到胸骨柄上端的中庭穴結束,測量為八寸四分。從胸骨柄下方到肚臍中心,測量為八寸。從肚臍中心往下到毛髮邊緣的曲骨穴,測量為五寸。橫向測量以兩乳頭之間的距離,測量為八寸。胸腹部的橫向和直線測量都依照這個標準。

背部

從脊椎骨往下到尾椎骨,總共有二十一節,長度是三尺。(脊椎骨,外小而內大,人之所以能夠負重,是因為這骨頭比較大。脊椎骨總共有二十四節,這裡說二十一節,是把頸椎的三節排除在外。)

腰部周長是四尺二寸。

【說明】背部的測量方法:從大椎穴到尾椎骨,總長度是三尺,上面的七節每一節長度是一寸四分一釐,總共九寸八分七釐;中間的七節每一節長度是一寸六分一釐,總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第十四節與肚臍平齊,下面的七節每一節長度是一寸二分六釐,總共八寸八分二釐。加總共二尺九寸九分六釐,差四釐是因為有零頭沒有算進去。直線測量按照這個標準,橫向測量用中指的同身寸法。

脊椎骨內部寬度是一寸。凡是說第二行夾脊穴是一寸半,第三行夾脊穴是三寸的,都是把脊椎骨的寬度一寸去除後,才計算淨寬度是一寸半和三寸,所以第二行夾脊穴實際上是二寸,第三行夾脊穴實際上是三寸半。

側部

從頸部根部的骨頭(柱骨)往下到腋窩,看不到的部分,長度是四寸。(柱骨是頸項根部的骨頭)

從腋窩往下到季脅(小肋骨),長度是一尺二寸。

從季脅往下到髖關節(大腿稱為股,股上稱為髀關,髀關骨的下方,大腿的上方,兩骨相合的地方,稱為髀樞,也就是足少陽膽經的環跳穴位置),長度是六寸。

從髖關節往下到膝蓋中間,長度是一尺九寸。

從恥骨上緣往下到膝蓋內側突起骨頭的上緣,長度是一尺八寸。(骨頭邊緣稱為廉,膝蓋旁邊突出的骨頭稱為輔骨,內側的稱為內輔,外側的稱為外輔)

從內輔骨的上緣往下到下緣,長度是三寸半。(上下緣可以摸到)

從內輔骨的下緣往下到腳踝內側的突出,長度是一尺二寸。

從腳踝內側的突出到地面,長度是三寸。

四肢部

從肩膀到手肘,長度是一尺七寸。

從手肘到手腕,長度是一尺二寸半。(手臂中間的關節稱為肘)

從手腕到中指的根部關節,長度是四寸。(手臂和手掌的交接處稱為腕)

從根部關節到指尖,長度是四寸半。(手指的後面的關節稱為根部關節)

從膝蓋下方到腳踝外側的突出,長度是一尺六寸。

從膝蓋彎處下方到腳背和腳踝交接處,長度是一尺二寸。(腿彎稱為膕,腳面稱為跗。膝蓋在前,腿彎在後。腳背和腳踝前後脛骨和腳掌交接的地方,都稱為跗的範圍)

從腳背和腳踝交接處到地面,長度是三寸。

從腳踝外側的突出到地面,長度是一寸。

腳的長度是一尺二寸,寬度是四寸半。

【說明】骨度是《靈樞經·骨度篇》中的內容,講的是骨頭的長短,都是古代的度量標準。但是骨頭大小不一,大的可能會超過標準,小的可能會不到標準,這裡只是講一個大概的原則。全身手腳的測量方法,用前文中提到的中指同身寸才是正確的。同身寸的測量方法,在針灸書籍中有詳細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