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骨心法要旨》~
1. 卷一
2. 外治法
3. 手法總論
夫手法者,謂以兩手安置所傷之筋骨,使仍復於舊也。但傷有重輕,而手法各有所宜。其痊可之遲速,及遺留殘疾與否,皆關乎手法之所施得宜,或失其宜,或未盡其法也。蓋一身之骨體,既非一致,而十二經筋之羅列序屬,又各不同,故必素知其體相,識其部位,一旦臨證,機觸於外,巧生於內,手隨心轉,法從手出。
或拽之離而復合,或推之就而復位,或正其斜,或完其闕,則骨之截斷,碎斷、斜斷,筋之弛、縱、卷、攣、翻、轉、離、合,雖在肉裡,以手捫之,自悉其情,法之所施,使患者不知其苦,方稱為手法也,況所傷之處,多有關於性命者,如七竅上通腦髓,膈近心君,四末受傷,痛苦入心者,即或其人元氣素壯,敗血易於流散,可以剋期而愈,手法亦不可亂施;若元氣素弱,一旦被傷,勢已難支,設手法再誤,則萬難挽回矣。此所以尤當審慎者也。
蓋正骨者,須心明手巧,既知其病情,復善用夫手法,然後治自多效。誠以手本血肉之體,其宛轉運用之妙,可以一己之卷舒,高下疾徐,輕重開合,能達病者之血氣凝滯,皮肉腫痛,筋骨攣折,與情志之苦欲也。較之以器具從事於拘制者,相去甚遠矣。是則手法者,誠正骨之首務哉。
白話文:
所謂「手法」,就是用雙手來安置受傷的筋骨,使其恢復到原來的樣子。但傷勢有輕重之分,所以手法也各有適合的方式。痊癒的快慢、以及是否留下殘疾,都與手法是否施用得當有關,或者是否沒有用對方法,或是沒有完全掌握方法。因為全身的骨骼形狀都不一樣,而且十二經筋的排列順序也各自不同,所以必須先了解身體的構造和各部位的相關位置,一旦遇到病人,手接觸到患處時,要能運用內在的技巧,讓手隨心意轉動,而方法也自然從手中施展出來。
有時候要把脫位的部位拉開再合攏,有時候要把錯位的部位推回原位,有時候要矯正歪斜的部位,有時候要補全缺損的部位。這樣一來,即使是骨頭的斷裂、粉碎性骨折、斜向斷裂,或是筋的鬆弛、過度伸展、捲曲、痙攣、翻轉、錯位、分離或癒合等問題,雖然這些都在肌肉裡面,但只要用手觸摸,就能了解情況。施用手法時,要讓患者感覺不到痛苦,這才稱得上是手法。更何況受傷的部位,有很多是關係到性命的,像是七竅與腦髓相通,橫膈膜靠近心臟,四肢末端受傷會疼痛入心。即使是元氣旺盛的人,淤血容易散開,可以按時痊癒,手法也不能隨意亂用;如果元氣虛弱的人,一旦受傷,情況已經很難支撐了,如果手法再用錯,就更難挽回了。這就是為什麼更應該審慎的原因。
因此,正骨的人必須頭腦清楚,手又靈巧,既要了解病情,又要善用手法,這樣治療才能有效。因為手本身就是血肉之軀,它的靈活運用,能透過自己的屈伸、高低快慢、輕重開合,來感受病人的血氣凝滯、皮膚肌肉的腫痛、筋骨的攣縮或折斷、以及情緒上的痛苦。這與使用器具來限制矯正的方法相比,差異非常大。因此,手法確實是正骨的首要任務。
4. 手法釋義
摸法,摸者,用手細細摸其所傷之處,或骨斷、骨碎、骨歪、骨整、骨軟、骨硬、筋強、筋柔、筋歪、筋正、筋斷、筋走、筋粗、筋翻、筋寒、筋熱,以及表裡虛實,並所患之新舊也。先摸其或為跌僕,或為錯閃,或為打撞,然後依法治之。
接法,接者,謂使已斷之骨,合攏一處,復歸於舊也。凡骨之跌傷錯落,或斷而兩分,或折而陷下,或碎而散亂,或岐而旁突,相其形勢,徐徐接之,使斷者復續,陷者復起,碎者復完,突者復平。或用手法,或用器具,或手法、器具分先後而兼用之,是在醫者之通達也。
端法,端者,兩手或一手擒定應端之處,酌其重輕,或從下往上端,或從外向內托,或直端、斜端也。蓋骨離其位,必以手法端之,則不待曠日遲久,而骨縫即合,仍須不偏不倚,庶愈後無長短不齊之患。
提法,提者,謂陷下之骨,提出如舊也。其法非一,有用兩手提者,有用繩帛系高處提者,有提後用器具輔之不致仍陷者,必量所傷之輕重淺深,然後施治。倘重者輕提,則病莫能愈;輕者重提,則舊患雖去,而又增新患矣。
按摩法,按者,謂以手往下抑之也。摩者,謂徐徐揉摩之也。此法蓋為皮膚筋肉受傷,但腫硬麻木,而骨未斷折者設也。或因跌僕閃失,以致骨縫開錯,氣血鬱滯,為腫為痛,宜用按摩法,按其經絡,以通鬱閉之氣,摩其壅聚,以散瘀結之腫,其患可愈。
推拿法,推者,謂以手推之,使還舊處也。拿者,或兩手一手捏定患處,酌其宜輕宜重,緩緩焉以復其位也。若腫痛已除,傷痕已愈,其中或有筋急而轉搖不甚便利,或有筋縱而運動不甚自如,又或有骨節間微有錯落不合縫者,是傷雖平,而氣血之流行未暢,不宜接、整、端、提等法,惟宜推拿,以通經絡氣血也。蓋人身之經穴,有大經細絡之分,一推一拿,視其虛實酌而用之,則有宣通補瀉之法,所以患者無不愈也。
以上諸條,乃八法之大略如此。至於臨證之權衡,一時之巧妙,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矣。
白話文:
手法釋義
摸法:「摸」是指用手仔細觸摸受傷的部位,來判斷是骨頭斷裂、碎裂、歪斜、錯位、鬆軟或堅硬,還是筋的強韌、柔軟、歪斜、錯位、斷裂、移位、粗大、翻轉、寒冷或發熱,以及身體內在的虛實狀況,和傷勢的新舊程度。先觸摸了解是跌倒、扭傷或撞擊造成的傷害,然後再依照情況進行治療。
接法:「接」是指把斷裂的骨頭對合到一起,使其恢復原狀。凡是骨頭因跌傷而錯位,或斷裂成兩截,或塌陷,或碎裂散開,或突出,都要觀察其情況,慢慢地接合,使斷裂的恢復連接,塌陷的復位,碎裂的完整,突出的平復。可以單獨使用手法,或單獨使用器具,也可以手法和器具先後配合使用,這取決於醫者的靈活運用。
端法:「端」是指用兩手或一手固定住需要端正的部位,根據情況,或由下往上端,或由外向內托,或是直接端正、傾斜端正。骨頭錯位了,必須用手法來端正,這樣不用花費很久的時間,骨縫就能合攏。還要使骨頭端正不偏斜,才能避免癒合後出現長短不齊的問題。
提法:「提」是指把塌陷的骨頭提拉回原位。方法有很多種,有的是用雙手提,有的是用繩子或布條綁在高處提拉,有的提拉後還會用器具輔助,避免再次塌陷。必須根據傷勢的輕重深淺來治療。如果傷勢重卻輕輕提拉,就無法治好;如果傷勢輕卻用力提拉,雖然舊傷好了,卻又會增加新傷。
按摩法:「按」是指用手向下按壓;「摩」是指慢慢地揉搓。這種方法適用於皮膚肌肉受傷,出現腫脹、僵硬、麻木,但骨頭沒有斷裂的情況。有時因跌倒、扭傷導致骨縫錯位,氣血鬱積,產生腫痛,就適合用按摩法,按壓經絡,疏通鬱滯的氣,揉摩腫塊,消散瘀血,這樣就能治好。
推拿法:「推」是指用手推動,使之回到原位;「拿」是指用兩手或一手捏住患處,根據情況輕重,慢慢地使其復位。如果腫痛已經消除,傷痕也已癒合,但可能還存在筋脈緊繃、轉動不順利,或筋脈鬆弛、運動不靈活,又或者骨節之間略有錯位不合縫的情況,這時雖然傷已平復,但氣血運行不暢,不適合用接、整、端、提等方法,只能用推拿來疏通經絡氣血。人體的經絡穴位有大小之分,一推一拿,根據虛實情況來運用,就有宣通、補瀉的功效,所以患者沒有治不好的。
以上這些,是八種手法的大致內容。至於臨床應變、臨時的巧妙運用,則要靠個人領悟和掌握了。
5. 器具總論
跌僕損傷,雖用手法調治,恐未盡得其宜,以致有治如未治之苦,則未可云醫理之周詳也。因身體上下、正側之象,制器以正之,用輔手法之所不逮,以冀分者復合,欹者復正,高者就其平,陷者升其位,則危證可轉於安,重傷可就於輕。再施以藥餌之功,更示以調養之善,則正骨之道全矣。
裹簾(器一無圖)裹簾,以白布為之。因患處不宜他器,只宜布纏,始為得法,故名裹簾。其長短闊狹,量病勢用之。
振挺(器二無圖)振挺,即木棒也,長尺半,圓如錢大,或麵杖亦可。蓋受傷之處,氣血凝結,疼痛腫硬,用此挺微微振擊其上下四旁,使氣血流通,得以四散,則疼痛漸減,腫硬漸消也。
用法釋義:凡頭被傷,而骨未碎筋未斷,雖瘀聚腫痛者,皆為可治。先以手法端提頸、項、筋骨,再用布纏頭二三層令緊,再以振挺輕輕拍擊足心,令五臟之氣上下宣通,瘀血開散,則不奔心,亦不嘔呃,而心神安矣。若已纏頭拍擊足心,竟不覺疼,昏不知人,痰響如曳鋸,身體僵硬,口溢涎沫,乃氣血垂絕也,不治。
披肩器(三無圖),披肩者,用熟牛皮一塊,長五寸,寬三寸,兩頭各開二孔,夾於傷處,以棉繩穿之,緊緊縛定,較之木板稍覺柔活。
用法釋義:凡兩肩撲墜閃傷,其骨或斷碎,或旁突,或斜努,或骨縫開錯筋翻。法當令病人仰臥凳上,安合骨縫,揉按筋結,先以棉花貼身墊好,復以披肩夾住肩之前後,縛緊,再用白布在外纏裹畢,更用扶手板,長二尺余,寬三四寸,兩頭穿繩懸空掛起,令病人俯伏於上,不使其肩骨下垂。過七日後,開視之,如俱痊,可撤板不用;如尚未愈,則仍用之。
若不依此治法,後必遺殘患蘆節。
攀索(器四)攀索者,以繩掛於高處,用兩手攀之也。
疊磚器(五),疊磚者,以磚六塊,分左右各疊置三塊,兩足踏於其上也。
用法釋義:凡胸、腹、腑、脅,跌、打、蹦、撞、墊、努,以致胸陷而不直者,先令病人以兩手攀繩,足踏磚上,將後腰拿住,各抽去磚一個,令病人直身挺胸;少頃,又各去磚一個,仍令直身挺胸。如此者三,其足著地,使氣舒瘀散,則陷者能起,曲者可直也。再將其胸以竹簾圍裹,用寬帶八條緊緊縛之,勿令窒礙,但宜仰睡,不可俯臥側眠,腰下以枕墊之,勿令左右移動。
通木(器六)用杉木寬三寸,厚二寸,其長自腰起上過肩一寸許,外面平整,向脊背之內面刻凹形,務與脊骨膂肉吻合,約以五分(分去聲)度之,第一分自左側面斜鑽二孔右側面斜鑽二孔;越第二分至第三分、四分、五分,俱自左右側面各斜鑽一孔,用寬帶一條,自第一分上左孔穿入,上越右肩,下胸前,斜向左腑下繞背後,穿於第一分右次孔內;再用一帶自第一分上右孔穿入,上越左肩,下胸前,斜向右腋下繞背後,穿入第一分左次孔內,兩帶頭俱折轉緊扎木上;第三分、四分亦以帶穿之,自軟肋橫繞腹前,復向後穿入原孔內,緊扎木上;第五分以帶穿入孔內,平繞前腹,復向後緊扎木上,切勿遊移活動,始於患處有益。凡用此木,先以綿絮軟帛貼身墊之,免致疼痛。
用法釋義:凡脊背跌打損傷,膂骨開裂高起者,其人必傴僂難仰。法當令病者俯臥,再著一人以兩足踏其兩肩,醫者相彼開裂高起之處,宜輕宜重,或端或拿,或按或揉,令其縫合,然後用木依前法逼之。
腰柱器(七),腰柱者,以杉木四根,制如扁擔形,寬一寸,厚五分,長短以患處為度,俱自側面鑽孔,以繩聯貫之。
用法釋義:凡腰間閃挫岔氣者,以常法治之。若腰節骨被傷錯筍,膂肉破裂,筋斜傴僂者,用醋調定痛散,敷於腰柱上,視患處將柱排列於脊骨兩旁,務令端正;再用蘄艾,做薄褥覆於柱上,以御風寒,用寬長布帶,繞向腹前,緊緊紮裹,內服藥餌,調治自愈。
竹簾(器八)竹簾者,即夏月涼簾也,量患處之大小長短裁取之。
用法釋義:凡肢體有斷處,先用手法安置訖,然後用布纏之,復以竹簾圍於布外,緊扎之,使骨縫無參差走作之患,乃通用之物也。
杉籬(器九)杉籬者,復逼之器也。量患處之長短闊狹、曲直凸凹之形,以杉木為之。酌其根數,記清次序,不得紊亂,然後於每根兩頭各鑽一孔,以繩聯貫之。有似於籬,故名焉。但排列稀疏,不似竹簾之密耳。
用法釋義:凡用以圍裹於竹簾之外,將所穿之繩結住,再於籬上加繩以纏之,取其堅勁挺直,使骨縫無離綻脫走之患也。蓋骨節轉動之處,以骨節甚長之所,易於搖動,若僅用竹簾,恐挺勁之力不足,故必加此以環抱之,則骨縫吻合堅牢矣。
抱膝(器十)抱膝者,有四足之竹圈也。以竹片作圈,較膝蓋稍大些須,再用竹片四根,以麻線緊縛圈上,作四足之形,將白布條通纏於竹圈及四足之上。用於膝蓋,雖拘制不致痛苦矣。
用法釋義:膝蓋骨覆於楗、䯒二骨之端,本活動物也。若有所傷,非骨體破碎,即離位而突出於左右,雖用手塵推入原位,但步履行止,必牽動於彼,故用抱膝之器以固之,庶免復離原位,而遺跛足之患也。其法將抱膝四足,插於膝蓋兩旁,以竹圈轄住膝蓋,令其穩妥,不得移動,再用白布寬帶緊緊縛之。
白話文:
[器具總論]這部分講述的是在處理跌打損傷時,除了使用手法治療,還應配合各種特製的醫療器具,以彌補手法治療的不足,確保傷處能夠得到全面且有效的治療。以下是對文中提及的幾種器具的現代解釋:
-
裹簾:這是一種由白色布料製作的包裹,用於包紮傷處。由於某些部位不適合使用其他類型的固定器,因此使用柔軟的布料纏繞是最合適的方法。根據傷勢的具體情況,可以調整布料的長短和寬窄。
-
振挺:這是一根長約15公分、直徑如一枚硬幣大小的木棒,或者可以使用擀麪杖替代。在受傷部位,往往會出現氣血凝滯,導致疼痛和腫脹。使用振挺輕輕敲擊受傷部位周圍,可以促進氣血循環,幫助分散淤血,緩解疼痛和腫脹。
-
披肩器:這是由一塊長5寸、寬3寸的熟牛皮製作而成,兩端各開兩個孔。將它夾在傷處,用棉繩穿過孔洞緊緊固定,相比木板,這種器具更加柔軟靈活,適用於肩膀等部位的傷害。
-
攀索:這是一種將繩子掛在高處,讓患者雙手攀附的訓練工具,用於協助患者進行上肢和背部的拉伸運動。
-
疊磚器:通過讓患者腳踏疊放的磚塊,配合攀繩動作,用於治療胸部塌陷等問題。隨著逐漸移除磚塊,可以促使患者挺胸直背,改善胸廓形態。
-
通木:這是一塊特製的杉木,用於支撐和固定脊椎。木板表面刻有凹槽,與脊椎形狀相匹配,並設有孔洞,以便穿過繩帶進行固定。這種器具能有效防止脊椎在恢復過程中的移動,促進傷口癒合。
-
腰柱器:這是由多根杉木組成的扁擔形結構,用於腰部的支撐和固定。根據傷處的長短,可以調整杉木的數量,並用繩子連接固定,以確保腰部在恢復期間的穩定。
-
竹簾:通常是指夏季使用的涼席,根據傷處的大小和長短裁剪使用。這種材料柔軟且透氣,適合包紮肢體斷裂處,配合布料使用,可以確保骨折處的穩定,避免骨縫錯位。
-
杉籬:這是專門用於固定和保護傷處的裝置,形狀和尺寸根據傷處的具體情況定製。由多根杉木組成,類似籬笆的結構,但比竹簾更為堅固,適用於需要更強支撐力的情況。
-
抱膝:這是一種具有四個“腳”的竹圈,用於固定和保護膝蓋。它的大小略大於膝蓋蓋骨,通過麻線緊緊固定在腿上,然後用白布條全面包紮。這種設計既能夠限制膝蓋的活動範圍,又不會造成過多的不適感,對於膝蓋蓋骨受傷的情況尤為適用,能夠防止蓋骨再次移位,減少留下跛行後遺症的風險。
這些器具的使用,結合適當的手法和藥物治療,以及良好的調養,可以全方位地促進骨折和損傷的恢復,確保患者能夠從嚴重的傷勢中逐步康復,將傷害影響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