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外傷辨惑論》~
1. 卷下
2. 辨內傷飲食用藥所宜所禁
內傷飲食,付藥者,受藥者,皆以為瑣末細事,是以所當重者為輕,利害非細。殊不思胃氣者,榮氣也,衛氣也,穀氣也,清氣也,資少陽生髮之氣也。人之真氣衰旺,皆在飲食入胃,胃和則穀氣上升。穀氣者,升騰之氣也,乃足少陽膽、手少陽元氣始發生長,萬化之別名也。
飲食一傷,若消導藥的對其所傷之物,則胃氣愈旺,五穀之精華上騰,乃清氣為天者也,精氣、神氣皆強盛,七神衛護,生氣不乏,增益大旺,氣血周流,則百病不能侵,雖有大風苛毒,弗能害也。此一藥之用,其利溥哉。
易水張先生,嘗戒不可用峻利食藥,食藥下咽,未至藥丸施化,其標皮之力始開,便言空快也,所傷之物已去;若更待一兩時辰許,藥盡化開,其峻利藥必有情性,病去之後,脾胃安得不損乎?脾胃既損,是真氣元氣敗壞,促人之壽。當時說下一藥,枳實一兩,麩炒黃色為度,白朮二兩,只此二味,荷葉裹燒飯為丸。
以白朮苦甘溫,其甘溫補脾胃之元氣,其苦味除胃中之濕熱,利腰臍間血,故先補脾胃之弱,過於枳實克化之藥一倍。枳實味苦寒,泄心下痞悶,消化胃中所傷。此一藥下胃,其所傷不能即去,須待一兩時辰許,食則消化,是先補其虛,而後化其所傷,則不峻利矣。當是之時,未悟用荷葉燒飯為丸之理,老年味之始得,可謂神奇矣。
荷葉之一物,中央空虛,象震卦之體。震者,動也,人感之生足少陽甲膽也,甲膽者風也,生化萬物之根蒂也。《左傳》云:「履端於始,」序則不愆。人之飲食入胃,營氣上行,即少陽甲膽之氣也;其手少陽三焦經,人之元氣也,手足經同法,便是少陽元氣生髮也。胃氣、穀氣、元氣,甲膽上升之氣,一也,異名雖多,止是胃氣上升者也。
荷葉之體,生於水土之下,出於穢汙之中,而不為穢汙所染,挺然獨立。其色青,形乃空,清而象風木者也,食藥感此氣之化,胃氣何由不上升乎?其主意用此一味為引用,可謂遠識深慮,合於道者也。更以燒飯和藥,與白朮協力,滋養穀氣而補令胃厚,再不至內傷,其利廣矣大矣!
若內傷脾胃,以辛熱之物,酒肉之類,自覺不快,覓藥於醫者,此風習以為常,醫者亦不問所傷,即付之以集香丸、巴豆大熱藥之類下之,大便下則物去,遺留食之熱性、藥之熱性,重傷元氣,七神不熾,經云:「熱傷氣,」正謂此也。其人必無氣以動而熱困,四肢不舉,傳變諸疾,不可勝數,使人真氣自此衰矣。
若傷生冷硬物,世醫或用大黃、牽牛二味大寒藥投之,物隨藥下,所傷去矣。遺留食之寒性、藥之寒性,重瀉其陽,陽去則皮膚筋骨肉血脈無所依倚,便為虛損之證。論言及此,令人寒心。
夫辛辣氣薄之藥,無故不可亂服,非止牽牛而已。《至真要大論》云:五味入胃,各先逐其所喜攻。攻者,克伐瀉也。辛味下咽,先攻瀉肺之五氣。氣者,真氣、元氣也。其牽牛之辛辣猛烈,奪人尤甚,飲食所傷,腸胃受邪,當以苦味泄其腸胃可也,肺與元氣何罪之有?夫牽牛不可用者有五,此其一也。況胃主血所生病,為物所傷,物者,有形之物也,皆是血病,血病瀉氣,此其二也。
且飲食傷於中焦,止合克化,消導其食,重瀉上焦肺中已虛之氣,此其三也。食傷腸胃,當塞因塞用,又寒因寒用,枳實大黃苦寒之物,以泄有形是也,反以辛辣牽牛散瀉真氣,犯大禁四也。殊不知《針經》第一卷第一篇有云,外來客邪,風寒傷人五臟,若誤瀉胃氣,必死,誤補亦死。其死也,無氣以動,故靜;若內傷脾胃,而反瀉五臟,必死,誤補亦死。
其死也,陰氣有餘,故躁。今內傷腸胃,是謂六腑不足之病,反瀉上焦虛無肺氣;肺者,五臟之一數也,為牽牛之類朝損暮損,其元氣消耗,此乃暗裡折人壽數,犯大禁五也。良可哀嘆!故特著此論並方,庶令四海聞而行之,不至夭橫耳!此老夫之用心也。
胃氣豈可不養,復明養胃之理,故經曰,安穀則昌,絕谷則亡。水去則榮散,谷消則衛亡,榮散衛亡,神無所依。仲景云:水入於經,其血乃成;谷入於胃,脈道乃行。故血不可不養,胃不可不溫,血溫胃和,榮衛將行,常有天命。谷者,身之大柄也,《書》與《周禮》皆云:金木水火土谷,惟修以奉養五臟者也。
內傷飲食,固非細事,苟妄服食藥而輕生損命,其可乎哉!《黃帝針經》有說:胃惡熱而喜清冷,大腸惡清冷而喜熱,兩者不和,何以調之?伯歧曰:調此者,飲食衣服,亦欲適寒溫,寒無悽愴,暑無出汗;飲食者,熱無灼灼,寒無凔凔,寒溫中適,故氣將持,乃不致邪僻也(詳說見於本經條下)。是必有因用,豈可用俱寒俱熱之食藥,致損者與?!
《內經》云:內傷者,其氣口脈反大於人迎,一倍二倍三倍,分經用藥。又曰: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吐者死。如但食不納,噁心欲吐者,不問一倍二倍,不當正與瓜蒂散吐之,但以指或以物探去之。
若所傷之物去不盡者,更診其脈,問其所傷,以食藥去之,以應塞因塞用,又謂之寒因寒用,泄而下降,乃應太陰之用,其中更加升發之藥,令其元氣上升,塞因塞用,因曲而為之直。何為曲?乃傷胃氣是也。何為直?因而升發胃氣是也。因治其飲食之內傷,而使生氣增益,胃氣完復,此乃因曲而為之直也。
若依分經用藥,其所傷之物,寒熱溫涼,生硬柔軟,所傷不一,難立定一法,只隨所傷之物不同,各立法治,臨時加減用之。其用藥又當問病人從來稟氣盛衰,所傷寒物熱物,是喜食而食之耶,不可服破氣藥;若乘飢困而食之耶,當益胃氣;或為人所勉勸強食之,宜損血而益氣也。
診其脈候,傷在何臟,方可與對病之藥,豈可妄泄天真生氣,以輕喪身寶乎?且如先食熱物而不傷,繼之以寒物,因後食致前食亦不消化而傷者,當問熱食寒食孰多孰少,斟酌與藥,無不當矣。喻如傷熱物二分,寒物一分,則當用寒藥二分,熱藥一分,相合而與之,則榮衛之氣必得周流。
更有或先飲酒,而後傷寒冷之食,及傷熱食,冷水與冰,如此不等,皆當驗其節次所傷之物,約量寒熱之劑分數,各各對證而與之,無不取驗。自忖所定方藥,未敢便為能盡藥性之理,姑用指迷辨惑耳,隨證立方,備陳於後。
白話文:
標題翻譯爲現代中文是:“辨識飲食內傷用藥適宜與禁忌”。
內容翻譯如下:
當飲食傷害到身體時,無論是開藥的人還是吃藥的人都覺得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因此將應該重視的事情看輕了,實際上這帶來的危害不小。他們沒有意識到胃氣就是榮氣,衛氣,谷氣,清氣,它依靠少陽之氣來生長。人的真氣的強弱都取決於飲食進入胃部後的情況,胃和諧則谷氣上升。
一旦飲食受損,如果消導藥能夠針對傷害的食物,那麼胃氣會更旺盛,五穀的精華上騰,這是清氣作爲天的象徵,精氣,神氣都會變得強大,七神守護,生命力充沛,增加極大的活力,氣血循環,那各種疾病都無法侵襲,即使有大的風邪或毒邪,也無法造成傷害。這種藥的使用,其利益是廣泛的。
易水的張先生曾警告不要使用過於刺激的消化藥,食物下嚥後,未等到藥物完全發揮作用,只是表面的力量開始作用,就感覺空快,認爲受傷的東西已經被清除;但如果再等待一段時間,藥物完全分解,過於刺激的藥物必定有副作用,在疾病消除後,脾胃怎麼能不受到損害呢?脾胃一旦受損,真氣元氣就會敗壞,這會縮短人的壽命。當時他提供了一種藥,枳實一兩,麩炒至黃色爲度,白朮二兩,僅這兩種成分,用荷葉包裹燒飯製成藥丸。
白朮味苦甘溫,其甘溫可以補充脾胃的元氣,其苦味可以去除胃中的溼熱,有利於腰部和臍部的血液循環,所以首先補充脾胃的虛弱,比枳實的消化藥多一倍。枳實味苦寒,可以緩解心下的痞悶,消化胃中受傷的食物。這種藥下胃後,受傷的食物不會立即被清除,必須等待一段時間,食物纔會被消化,這是先補虛,然後化解傷害,這樣就不會過於刺激。當時並未理解使用荷葉燒飯製成藥丸的原因,直到年長後才明白,可以說是神奇的。
荷葉,中間空虛,像震卦的形態。震代表動,人體感應後產生足少陽膽,膽是風,是萬物生長的基礎。《左傳》說:“從一開始就遵循規則”,這樣就不會犯錯。人體的飲食進入胃後,營氣上行,這就是少陽膽的氣;手少陽三焦經,是人體的元氣,手足經絡相同,這是少陽元氣的生長。胃氣,谷氣,元氣,膽的上升氣,其實是一樣的,雖然名字很多,但都是胃氣的上升。
荷葉生長在水土之下,出自污穢之中,卻不受污染,獨立挺立。它的顏色是青色,形狀是空的,清新像風木,食物藥感受到這種氣息的轉化,胃氣怎麼會上升呢?主要的想法是使用這一味藥作爲引導,可以說是深遠的思考,符合道家的理念。再加上燒飯和藥一起,與白朮合作,滋養谷氣,讓胃變得更厚,不再受到內部傷害,這個利益是廣大而巨大的!
如果脾胃受到內傷,例如辛辣熱的食物,酒肉之類,自己感覺不舒服,尋找醫生開藥,這是常見的習慣,醫生也不會問清楚傷害的來源,直接給集香丸,巴豆等大熱藥,大便排出後,傷害的食物和藥物的熱性殘留,再次傷害元氣,七神無法燃燒,經文說:“熱傷氣”,正是指這種情況。這個人一定沒有力氣行動,熱困,四肢無力,引發各種疾病,讓人真氣從此衰弱。
如果吃生冷硬的食物,一些醫生可能會使用大黃,牽牛等大寒藥,食物隨藥排出,傷害的食物已經消失。但是,殘留的食物寒性和藥物寒性,嚴重瀉陽,陽氣失去後,皮膚,筋骨,肌肉,血脈沒有依賴,變成虛損的症狀。談到這裏,讓人感到害怕。
辛辣氣薄的藥,無故不可亂服,不僅僅是牽牛。《至真要大論》說:五味入胃,各自先攻其所喜歡的目標。攻,就是攻擊,瀉。辛味下嚥,先攻肺的五氣。氣,就是真氣,元氣。牽牛的辛辣強烈,奪取人的力量尤其嚴重,飲食傷害,腸胃受到邪氣,應該用苦味瀉腸胃即可,肺和元氣有什麼罪過呢?牽牛不能用的理由有五個,這是第一個。況且胃主管血液生病,被物質傷害,物質是有形的,都是血液問題,血液問題瀉氣,這是第二個理由。
而且飲食傷害中焦,只能消化,消導食物,重瀉上焦肺中已經虛弱的氣,這是第三個理由。食物傷害腸胃,應當以寒治寒,用枳實,大黃等苦寒的物質,以瀉有形物質,反而用辛辣的牽牛散瀉真氣,這是第四個禁忌。不知道《針經》第一卷第一篇有說,外來邪氣,風寒傷害人體五臟,如果誤瀉胃氣,必然死亡,誤補也會死亡。死亡的原因是沒有力氣行動,所以靜止;如果內傷脾胃,反而瀉五臟,必然死亡,誤補也會死亡。
死亡的原因是陰氣過剩,所以煩躁。現在內傷腸胃,稱爲六腑不足的病,反而瀉上焦虛無的肺氣;肺,是五臟之一,被牽牛之類早晨損害,晚上損害,元氣消耗,這是暗地裏折損人的壽命,這是第五個禁忌。真是悲哀!所以特別寫下這篇論述和配方,希望四海之內的人聽到並實行,不至於夭折!這是我的用心。
胃氣怎能不養,再次明確養胃的道理,所以經文說,安谷則昌,絕谷則亡。水去則榮散,谷消則衛亡,榮散衛亡,神無所依。張仲景說:水入於經脈,其血乃成;谷入於胃,脈道乃行。所以血不可不養,胃不可不溫,血溫胃和,榮衛將行,常有天命。谷,是身體的大柄,《書》和《周禮》都說:金木水火土谷,是用來滋養五臟的。
內傷飲食,當然不是小事,如果隨便服用食物藥,輕視生命,損害健康,這怎麼可能呢!《黃帝針經》有說:胃惡熱而喜清涼,大腸惡清涼而喜熱,兩者不和,如何調和?伯岐說:調和這個,飲食衣服,也要適應寒溫,寒無悽慘,暑無出汗;飲食,熱無灼熱,寒無冰冷,寒溫適中,氣才能保持,纔不會導致邪僻。這必定有原因,怎能使用過寒過熱的食物藥,導致損傷呢?
《內經》說:內傷者,其氣口脈反而大於人迎,一倍二倍三倍,根據經絡用藥。又說:上部有脈,下部無脈,此人應當嘔吐,不吐者死。如只是食物不納,噁心想吐,不論一倍二倍,不應當正與瓜蒂散吐之,但可以用手指或物品探去之。
如果受傷的食物沒有完全清除,再診其脈,詢問其受傷的情況,用食物藥去除,以應塞因塞用,又稱爲寒因寒用,泄而下降,乃應太陰之用,其中更加升發之藥,讓其元氣上升,塞因塞用,因曲而爲之直。什麼是曲?是傷害胃氣。什麼是直?因此升發胃氣。治療飲食內傷,使生氣增益,胃氣恢復,這就是因曲而爲之直。
如果按照經絡用藥,受傷的食物,寒熱溫涼,生硬柔軟,受傷的情況不一,難以立定一個方法,只能根據受傷的食物不同,各自立法,臨時加減使用。用藥還應當詢問病人原本的體質強弱,受傷的是寒物還是熱物,是喜歡吃而吃的嗎,不可服用破氣藥;如果是飢餓睏乏時吃的,應當益胃氣;或是被人勸說勉強吃的,宜損血而益氣。
診其脈候,傷在何髒,方可給予對症的藥,怎能隨便泄露天生的生氣,輕易喪失身體的寶藏呢?比如先吃熱食而不傷,接着吃冷食,因爲後來的食物導致前面的食物也不消化而傷的,應當詢問熱食冷食哪個更多,斟酌給藥,無不恰當。比如傷害熱食二分,冷食一分,應當用寒藥二分,熱藥一分,結合使用,榮衛之氣必然得到流通。
還有可能是先喝酒,然後吃冷食,或者吃熱食,喝冷水,吃冰塊,如此等等,都應當驗證其順序所受傷的食物,約量寒熱的劑量,各自對證而給藥,無不取得效果。自我考量所定的方藥,不敢說已經完全掌握藥性的道理,只是用來指導和辨惑,隨證立方,詳細陳訴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