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世澄

《瘍醫大全》~ 卷六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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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7)

1. 論瘡瘍發熱惡寒煩躁頭痛

夫瘡瘍初起,未潰膿時,有發熱惡寒者,乃營衛不行,經絡阻塞,瘡毒焮發之所為也。如已潰之後,膿血大泄,未有不虛者也。經曰:陽微即惡寒,陰弱還生熱是也。丹溪曰:惡寒非寒,是衛氣虛衰,不能溫分肌肉,實於腠理而惡寒者;又有上焦之邪鬲絕,營衛不能升降,出於表而惡寒者。

東垣曰:夜則惡寒,晝則安靜,是陰血自旺於陰分也;有日夜惡寒,而不發熱者,是重陰無陽也;當泄其陰而峻補其陽也。又夜則安靜,晝則惡寒,是陰盛而上溢於陽分也,如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氣自旺於陽分也;晝則安靜,夜則發熱,是陽氣下陷入陰分也,名曰熱入血室;如晝夜俱發熱煩躁,是重陽而無陰也;當亟泄其陽,而峻補其陰。王注云:病熱而脈數,按之不鼓動,乃寒盛格陽而致之,非熱也。

形證俱寒,而脈鼓擊於手下者,此為熱甚拒陰而生病,非寒也。如脈浮數而弱,惡寒者,陽氣虛也,宜補氣;如脈澀而熱者,血虛也,宜補血;又午前發熱,宜補氣;午後發熱,宜補血;如脈浮數,發熱而痛者,邪在表,宜散之;脈沉數,發熱而痛者,邪在裡,宜下之。

又法:候之以手,捫摸分輕重五法,以輕手按之於皮毛間熱者,肺熱也;微重於肌肉間熱者,脾熱也;再微少重於血脈間熱者,心熱也;又重手按之,於血脈之下筋骨之間者,肝熱也;又至重按之於骨分,其熱蒸手如火,其人骨蘇蘇如蟲食其骨,困熱不任其身,亦不能起於床者,腎熱也。又一法,十二經候之於十二時中,發熱形證可推,亦隨證施治,無不驗耳。

薛立齋曰:夫瘡瘍發熱煩躁,或出血過多,潰膿大泄,或汗多亡陽,或下多亡陰,以致陰血耗散,陽無所依,浮散於肌表之間,而非火也。若發熱無寐,血虛也,用聖愈湯。兼汗不止,氣虛也,急用獨參湯。發熱煩躁,肉瞤筋惕,氣血虛也,用八珍湯。大渴面赤,脈洪大而虛,陰虛發熱也,用當歸補血湯。

肢體微熱,煩躁面赤,脈沉而微,陰盛發躁也,用四君子湯加姜附。東垣曰:晝發熱而夜安靜,是陽氣自旺於陽分也。晝安靜而夜發熱,是陽氣下陷於陰中也。如晝夜俱發熱者,重陽無陰也,當峻補其陰。故王太僕云:如大寒而甚,寒之不寒,是無水也,熱動復止,倏忽往來,時動時止,是無水也,當助其腎,是心盛則生熱,腎盛則生寒。腎虛則寒動於中,心虛則熱收於內。

又熱不勝寒,是無火也;寒不勝熱,是無水也。夫寒之不寒,責其無水;熱之不熱,責其無火。熱之不久,責心之虛;寒之不久,責腎之弱,治者當深味之。

汪省之曰:凡瘡瘍膿血大泄,當大補氣血為先,雖有他證,當末治之。故癰疽潰後發熱惡寒者,皆屬氣血虛甚,若左手脈不足,補血藥當多於補氣藥,右手脈不足者,補氣藥當多於補血藥,切不可發表以犯虛虛之禍,故東垣曰:七情皆能動火,各經之熱不同,宜分治之。

戴院使曰:未潰之際,憎寒壯熱,狂言妄語,如見鬼神,膿去已多,而大熱不休者,似為難治。蓋毒之得膿,猶傷寒表證之得汗,汗已而反大熱,則為壞傷寒矣。又云:患癰毒人,膿血已潰,所去過多,津液枯竭,多病於渴,縱有發熱躁擾等證,不可妄治。宜用益榮生津之劑,若大熱不止者,難治。

李東垣曰:癰疽發熱惡熱,大渴不止,煩躁肌熱,不欲近衣,脈洪大,按之無力,或目痛鼻乾者,非白虎湯證也。此血虛發躁,宜當歸補血湯主之。

張景岳曰:用手摸熱,有三法:以輕手捫之則熱,重按之則不熱,是熱在皮毛血脈也;重按之至筋骨之分,則熱蒸手極甚,輕手則不熱,是邪在筋骨之間也;不輕不重按之而熱,是熱在筋骨之上,皮毛血脈之下,乃熱在肌肉也。

張仲景曰:脈虛則血虛,血虛生寒,陽氣不足也。

又曰:寸口脈微,為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則灑淅惡寒;尺脈弱,為陰不足,陽氣下陷入陰中,則發熱也。

又曰: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內寒。

又曰:陽氣有餘為身熱無汗。(此言表邪之實也。)又曰:陰氣有餘為多汗身寒。(此言陽氣之虛也。)又曰: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又曰:極寒反汗出,身必冷如冰。(此與經旨義相上下。)

經曰: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陽勝則熱,陰勝則寒。

張仲景曰:寒邪在表者,必身熱無汗,以邪閉皮毛也。

又曰:寒邪客於經絡,必身體疼痛,或拘急而酸者,以邪氣亂營氣,血脈不利也。

又曰:寒邪在表而頭痛者,有四經焉,足太陽經脈最長,挾於頭頂,其痛居多,足陽明脈上至頭維,足少陽脈上行兩角,三陰經無頭痛,三陰至頸而還,何得頭痛?厥陰脈與督脈上會於巔頂,都攝諸陽,故有頭痛也。惟太陰少陰,皆無頭痛之證,然厥陰頭痛,亦不常見,必嘔吐涎沫,內無熱證,乃直中也,當溫之。

又曰:寒邪在表,多惡寒者,蓋傷於此者必惡此,所謂傷食惡食,傷寒惡寒也。

又曰:太陽經脈起自內眥,上頂巔,下項挾脊行腰膕,故邪在太陽者,必惡寒發熱,而兼頭項痛,腰脊強,或膝臑痠痛也。

又曰:陽明經脈起目下,循面鼻,行胸腹,故邪在陽明者,必發熱微惡寒,而兼目痛、鼻乾、不眠也。

又曰:少陽為半表半裡之經,其脈繞耳前後,由肩井下協肋,故邪在少陽者,必發熱而兼耳聾脅痛,口苦而嘔,或往來寒熱也。

又曰:身雖微熱,而濈濈汗出不止,及無身體痠痛拘急,而脈不緊數者,此熱非在表也。

又曰:證似外感,不惡寒,反惡熱,而絕無表證者,此熱盛於內也。

又曰:表實者,或為發熱,或為身痛,或為惡熱掀衣,或為惡寒鼓慄;寒束於表者無汗,火盛於表者有瘍;走注而紅痛者,知營衛之有熱,拘急而痠痛者,知經絡之有寒。

又曰:陽實者,多熱惡熱,陰實者,為痛結而寒,氣實者,氣必喘粗,而聲色壯厲,血實者,血必凝聚,而且痛且堅。

又曰:表虛者,或為汗多,或為肉戰,或為怯寒,或肢體多見麻木,目暗羞明,耳聾眩暈。

又曰:陽虛者,火虛也,為神氣不足,為眼黑頭眩,或多寒而畏寒。陰虛者,水虧也,為亡血失血,為戴陽,為骨蒸勞熱。

又曰: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近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若內熱之甚者,亦每多畏寒,此當以脈證參合察之。

又曰:陽邪在表,則表熱,陰邪在表,則表寒;陽邪在裡,則裡熱,陰邪在裡,則裡寒;邪在半表半裡之間,而無定處,則往來寒熱。

又曰:邪氣在表發熱者,表熱里不熱也,宜溫散之,邪氣在裡發熱者,裡熱散而達於外也,宜清之。

又曰:陽不足,則陰氣上入陽中,而為惡寒,陰勝則寒也,宜溫之。陰不足,則陽氣陷入陰中,而為發熱,陽勝則熱也,宜清之。

又曰:寒熱往來者,陰陽相爭,陰勝則寒,陽勝則熱也。蓋熱為陽,寒為陰;表為陽,里為陰;邪之客於表者,為寒邪與陽相爭,則為寒慄;邪之傳於裡者,為熱邪與陰相爭,則為熱躁;其邪在半表半裡之間者,外與陽爭則為寒,內與陰爭則為熱,或表或里,或出或入,是以寒熱往來也,此半表半裡之證也。故凡寒勝者,必多寒,熱勝者,必多熱,但審其寒熱之勢,則可知邪氣之淺深也。

經曰: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

仲景曰:人身外為陽,為表,寒屬陰邪,今表虛為寒所乘,名曰陰盛陽虛,蓋陽不能溫其膚,衛於外,致令空虛,雖居密室,亦引衣自蓋,謂之惡寒,陰盛陽虛,汗之自愈,故惡寒屬表。假熱在肌膚,必裸體煩躁,是曰惡熱,又焉得為惡寒!若見惡寒,知寒在肌膚,急投甘辛之劑可也。

又曰:寒鬱腠理則閉塞而發熱,翕翕然烙手,此熱止在皮膚,而內無熱,名曰表病里和。《內經》諸證亦論,凡風寒客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當汗。又云:體若燔炭,汗出而解。又《熱病論》云:人傷於寒則為熱病,若大汗其熱解矣。(以上各條,瘡瘍而兼外感者,當以此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