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世澄

《瘍醫大全》~ 卷一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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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46)

1. 五運行大論篇

從其氣則和者,陰陽各當尺寸本位也。違其氣則病者,即所謂陰陽或不當其位,或迭移其位,或失守其位,或尺寸反,或陰陽交也。南北二政,內行運法,甲巳為南政,餘四運為北政,南政司天在泉,皆行土運,其餘北政,皆以在泉行運,如北政巳亥,厥陰司天,則行在泉,少陽火運,又如寅申,少陽司天,則行在泉,厥陰木運,余仿此。

惟有北政,辰戌年太陽司天,當行在泉,太陰土運,緣北政以臣不敢行君之令,故行金運,是土之子,以足木火金水四運焉。)

白話文:

如果順應氣的運行就會平和,這是因為陰陽各自處在它們應有的位置上。如果違背氣的運行就會生病,這就是說陰陽可能不在它應該在的位置,或是互相交替變換位置,或是失去了它應該守住的位置,或是陰陽的大小比例顛倒,或是陰陽互相錯亂。

南北兩種運行的法則,在體內運行有規律的方法。甲年和己年為南政,其餘的四年為北政。南政主管天和地,都運行土的運氣;其餘的北政,都以地面的運氣來運行。比如北政中的巳年和亥年,厥陰木氣主管天,就運行地面的少陽火運;又如寅年和申年,少陽火氣主管天,就運行地面的厥陰木運,其他的以此類推。

只有北政中的辰年和戌年,太陽水氣主管天的時候,應該運行地面的太陰土運,但是因為北政是臣子的地位,不敢執行君主的命令,所以運行金的運氣,因為金是土的兒子,用來補足木、火、金、水這四種運氣的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