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靈樞》~ 《黃帝內經靈樞》 (13)
《黃帝內經靈樞》 (13)
1. 官鍼第七
凡刺之要,官鍼最妙,九鍼之宜,各有所為,長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疾淺鍼深,內傷良肉。皮膚為癰,,病深鍼淺,病氣不寫,反為大膿。病小鍼大,氣寫太甚,疾必為害。病大鍼小,氣不泄寫,亦復為敗。失鍼之宜,大者寫,小者不移。已言其過,請言其所施。
病在皮膚無常處者,取以鑱鍼於病所,膚白勿取。病在分肉間,取以員鍼於病所。病在經絡痼痹者,取以鋒鍼。病在脈氣少,當補之者,取以鍉鍼於井滎分輸。病為大膿者,取以鈹鍼。病痹氣暴發者,取以員利鍼。病痹氣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鍼。病在中者,取以長鍼。病水腫不能通關節者,取以大鍼。病在五藏固居者,取以鋒鍼,寫於井滎分輸,取以四時。
凡刺有九,以應九變,一曰輸刺,輸刺者,刺諸經滎俞藏俞也。二曰遠道刺,遠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府俞也,三日經刺,經刺者,刺大經之結絡經分也。四日絡刺,絡刺者,刺小絡之血脈也。五日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間也。六曰大寫刺,大寫刺者,刺大膿以鈹鍼也。
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皮膚也。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九曰焠刺,焠刺者,刺燔鍼則取痹也。
凡刺有十二節,以應十二經。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後,以治心痹,刺此者,傍鍼之也。二曰報刺,報刺者,刺痛無常處也,上下行者,直內無拔鍼,以左手隨病所按之,乃出鍼復刺之也。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舉之前後恢筋急,以治筋痹也。
四曰齊刺,齊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氣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治痹氣小深者也。五曰揚刺,揚刺者,正內一。傍內四,而浮之,以治寒氣之博大者也。六曰直鍼刺,直鍼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氣之淺者也。七曰輸刺,輸刺者,直入直出,稀發鍼而深之,以治氣盛而熱者也。
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搖而深之,致鍼骨所,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十日陰刺,陰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後少陰也。十一曰傍鍼刺,傍鍼刺者,直刺傍刺各一,以治留痹久居者也。十二日贊刺,贊刺者,直入直出,數發鍼而淺之出血,是謂治癰腫也。
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刺之微內鍼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脈氣也。脈淺者,勿刺。按絕其脈,乃刺之,無令精出,獨出其邪氣耳。所謂三刺,則穀氣出者,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再刺則陰邪出者,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間也,已入分肉之間,則穀氣出。故刺法曰:始刺淺之,以逐邪氣,而來血氣,後刺深之,以致陰氣之邪,最後刺極深之,以下穀氣,此之謂也。故用鍼者,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也。
白話文:
官針第七
針刺的關鍵,在於選用適當的針具。九種針各有其適用範圍,長短大小各有其施用的時機。若用錯針具,疾病便難以消除。若病淺而刺得太深,會損傷內部完好的肌肉,導致皮膚生瘡;若病深而刺得太淺,病邪無法排出,反而會化膿惡化。病輕微卻用大針,瀉氣過度,反會加重病情;病嚴重卻用小針,邪氣無法排出,同樣會失敗。選針不當,大針會過度瀉氣,小針則無效。以上已說明錯誤,接著談正確的針法。
病症與針具對應
- 病在皮膚且位置不固定,用鑱針刺患處,但皮膚蒼白者不刺。
- 病在肌肉間,用圓針按壓患處。
- 病在經絡痼疾或麻痺,用鋒針。
- 脈氣虛弱需補益者,用鍉針刺井穴、滎穴等特定穴位。
- 化膿嚴重者,用鈹針排膿。
- 痹症急性發作,用圓利針。
- 痹痛持久不癒,用毫針。
- 病在深部,用長針。
- 水腫阻礙關節,用大針。
- 病在五臟固定不移,用鋒針瀉井穴、滎穴等,並配合四季調理。
九種刺法對應九變
- 輸刺:刺經脈的滎穴、俞穴及臟腑俞穴。
- 遠道刺:上病下治,刺腑臟俞穴。
- 經刺:刺大經絡的結聚處。
- 絡刺:刺小絡脈放血。
- 分刺:刺肌肉間隙。
- 大瀉刺:用鈹針刺破排膿。
- 毛刺:淺刺皮膚治表層痹症。
- 巨刺:左病刺右,右病刺左。
- 焠刺:火針治療頑固痹症。
十二節刺法對應十二經
- 偶刺:前後對刺治心痹,避開內臟。
- 報刺:刺游走性疼痛,按壓後出針再刺。
- 恢刺:多向刺緩解筋脈拘急。
- 齊刺:一針直入,兩針旁入,治寒邪深淺。
- 揚刺:一針正中,四針淺刺周圍,治廣泛寒氣。
- 直針刺:提捏皮膚後淺刺,治表淺寒邪。
- 輸刺:直入直出,深刺治熱盛。
- 短刺:搖針深入至骨,上下摩擦治骨痹。
- 浮刺:斜刺淺層,治肌肉緊繃畏寒。
- 陰刺:左右同刺足踝少陰穴,治寒厥。
- 傍針刺:一針直刺,一針旁刺,治久留痹症。
- 贊刺:多刺淺層出血,治癰腫。
刺法細節
- 脈搏深隱者,輕刺久留以引氣。
- 脈淺者不刺,需按壓阻斷脈絡後刺,避免傷正氣。
- 三刺法:先淺刺透皮驅陽邪,再稍深至肌肉引陰邪,最後極深至分肉間引穀氣。
總結
施針者須知年份氣運、氣血盛衰與虛實根源,否則難稱良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