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堅撰

《雜病廣要》~ 外因類 (44)

回本書目錄

外因類 (44)

1.

瘧家多蓄痰涎黃水,常山為能吐之利之,是固然爾;其有純熱發瘧,或蘊熱內實之證,投以常山,大便點滴而下,似泄不泄,須用北大黃為佐,大泄數行,然後獲愈。或曰:巴豆丸子相依而行,亦能泄也。是又不然,巴豆在於下積,苟欲盪滌血熱,不可以無大黃。(同上)

如虛弱人,切戒常山,恐成吐傷胃氣。(《如宜》)

常山、蜀漆,有劫痰截瘧之功,須在表邪發散之後,或瘧發七次之後,用之無害。若用之早,必致閉邪,成膨脹者恆有之。(《匯言》引方龍潭)

瘧病虛寒久,用參、朮、薑、桂總不能愈者,參、朮、薑、桂之內,須加常山,更須加穿山甲,使經絡疏通,瘧邪外出,未有不愈者也。(《醫學真傳》)

常山、蜀漆,生用則上行必吐,酒蒸炒熟用則氣稍緩,少用亦不致吐也。得甘草則吐,得大黃則利。(《本草綱目》)

常山治瘧,是其本性。雖善吐人,亦有蒸製得法而不吐者,瘧更易愈,其功不在吐痰明矣。亦非吐水之劑,但能敗胃耳。(《準繩》)

若病不甚而用常山,不取其吐利,當以醋久炒之,雖用一二錢,毫不吐也。近有愚者,畏之如螫,蓋因未明常山之性耳。(《沙篆》)

逐水當兼行血,水即水飲也,血即瘀血也,惟水飲所以作寒熱,惟瘀血所以增寒熱。常山逐水利飲固也,苟無行血藥品佐助其間,何以收十全之效耶。繼自今瘧家或衄血,或唾血,或大便血絲,或月候適來適去,皆是血證,當以常山、草果、檳榔、青皮、烏梅、甘草作劑,於內加五靈脂、桃仁為佐,入生薑、濃蜜同煎以主治之。(《直指》)

截瘧法則,(互見治法總說),凡瘧須是發作三五次後,卻截之為妙。(《澹寮》)(按:朱氏曰:初患瘧疾,未上十次者,不可便截。此說難從。)

發至四五次,方可行截(按:此本《要訣》),不然截之太早,則腹中作脹,飲食難用,寒熱固雖微小,乍往乍來,不能盡絕,此是截之早也。設或初發一次,就行截者,寒熱不能發越,邪氣不能屈伸,痰涎妄攻於上,吐之不出。咽之不下,氣急喘盛,昏不知人,悶亂而死。(《繩墨》)

四五發之後,便宜截而除之(按:《醫統》曰:凡瘧數作之後,發散和解了,便宜截之),遷延日久,中氣大傷,病邪轉深,卒難取效。(《六要》)

若用截藥吐出黃膠水者,瘧自愈也。不可一二日早截,早則邪氣閉塞而成壞症;又不可遲截,遲則元氣衰憊而成虛怯。當在三四日就截為好。(《回春》)(按:《慈航》曰:須待發之勢緩,然後可截也。)

每日如期而至,名曰瘧信,此當原症發散,未可直攻,未可截也。或前或後,此正氣漸旺,邪將不容,名曰瘧衰,方可截之。(《心醫集》)

白話文:

瘧疾患者體內多有痰涎和黃色水液積聚,常山這種藥物能夠幫助將這些東西吐出或排泄出去,這是它本來的功能。但如果遇到純粹是熱邪引起的瘧疾,或是體內有熱邪積聚的實證,使用常山後,大便可能只會排出少量,像是腹瀉又不像,這時就需要加入北大黃作為輔助,讓病人大量排泄幾次,病情才能痊癒。有人說,使用巴豆丸也能達到瀉下的效果,但這是不對的,巴豆主要用於清除腸道積滯,如果要清除血熱,就必須使用大黃。

對於體質虛弱的人,絕對要避免使用常山,因為可能會導致嘔吐,損傷胃氣。

常山和蜀漆這兩種藥物,有截斷瘧疾、清除痰液的功效,但必須在表邪已經發散之後,或瘧疾已經發作七次之後使用才不會有副作用。如果過早使用,可能會導致邪氣閉塞在體內,產生腹脹的症狀,這種情況經常發生。

如果瘧疾屬於虛寒性質,而且久病不癒,使用人參、白朮、生薑、肉桂等藥物都無效時,可以在這些藥物中加入常山,並且更要加入穿山甲,來疏通經絡,讓瘧邪順利排出,這樣通常都能痊癒。

常山和蜀漆,如果生用,藥性會向上走,容易引起嘔吐;如果用酒蒸或炒熟,藥性會比較緩和,少量使用也不會導致嘔吐。如果和甘草一起使用會導致嘔吐,和大黃一起使用則會促進排泄。

常山治療瘧疾是它的本性,雖然容易使人嘔吐,但也有經過蒸煮炮製後,不會導致嘔吐的方法,而且瘧疾更容易痊癒,它的功效並不在於吐痰。常山也不是一種催吐的藥物,只是容易傷胃而已。

如果病情不是很嚴重就使用常山,而又不想要它產生催吐或腹瀉的效果,應該用醋長時間炒製,即使使用一兩錢,也不會導致嘔吐。現在有些愚笨的人,害怕常山就像害怕毒蟲一樣,是因為他們不了解常山的藥性。

治療水濕應該同時考慮到血液,水濕指的是水飲,而血液指的是瘀血。水飲會導致寒熱症狀,瘀血會加重寒熱。常山能夠清除水飲和排泄,固然是好,但如果沒有活血化瘀的藥物輔助,又怎能達到完美的療效呢?從現在開始,瘧疾患者如果出現鼻出血、咳血、大便帶血絲、月經不調等情況,這些都是血證的表現,應該使用常山、草果、檳榔、青皮、烏梅、甘草等藥物,再加入五靈脂和桃仁作為輔助,用生薑和濃稠的蜂蜜一起煎煮服用,才能有效治療。

截斷瘧疾的原則(可以參考「治法總說」的相關內容),通常瘧疾需要在發作三到五次之後,才適合進行截斷治療,效果會比較好。(按:朱氏認為,剛患上瘧疾,發作次數還不到十次,不宜立即截斷,這個說法難以認同。)

瘧疾發作四五次之後,才可以進行截斷治療(按:這是根據《要訣》的說法),如果過早截斷,可能會導致腹脹、飲食困難,即使寒熱症狀稍微減輕,也時好時壞,無法完全根治,這是因為截斷得太早了。如果剛發作一次就急於截斷,寒熱邪氣無法發散出來,痰涎會向上攻擊,想吐吐不出,想嚥嚥不下,導致呼吸急促、喘息、神志不清,嚴重的話會悶亂而死。

瘧疾發作四五次之後,就應該適時截斷來清除病邪(按:《醫統》認為:瘧疾發作幾次之後,經過發散和解的處理,就應該適時截斷),如果拖延太久,會嚴重損傷中氣,導致病情加深,最後難以治療。

如果使用截斷瘧疾的藥物後,吐出黃色膠狀的水液,瘧疾自然會痊癒。不可以一兩天就過早截斷,太早截斷會讓邪氣閉塞在體內,形成壞病;也不可以太晚截斷,太晚截斷會導致元氣衰弱,變得虛弱。最好在瘧疾發作三四天後截斷比較好。(按:《慈航》認為:必須等到瘧疾發作的勢頭減緩後,才能截斷。)

如果每天都在固定的時間發作,這稱為「瘧信」,這時應該先發散原有的病邪,不可以直接攻擊病邪,也不可以直接截斷。如果發作時間提前或延後,這代表正氣逐漸旺盛,邪氣將要被驅逐,這稱為「瘧衰」,這時才能截斷。(《心醫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