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寶鑒》~ 卷二 (5)
卷二 (5)
1. 用藥無據反為氣賊
北京按察書吏李仲寬。年逾五旬。至元己巳春。患風證。半身不遂。四肢麻痹。言語謇澀。精神昏憒。一友處一法。用大黃半斤。黑豆三升。水一斗。同煮豆熟。去大黃。新汲水淘淨黑豆。每日服二三合。則風熱自去。服之過半。又一友云。通聖散、四物湯、黃連解毒湯。相合服之。
白話文:
北京按察司的書吏李仲寬,年齡已經超過50歲了。在至元己巳年的春天,他患上了中風的疾病,半身不遂,四肢麻痺,說話不清楚,精神恍惚。
有一位朋友提供了一個方法。用大黃半斤、黑豆三升、水一斗,一起煮到黑豆熟。把大黃撈掉,用新汲取的水把黑豆淘洗乾淨。每天服用二三合,風熱就能自動消除。服用了一半以上的時候,又有一位朋友說,用通聖散、四物湯、黃連解毒湯一起服用。
其效尤速。服月餘。精神愈困。遂還真定。歸家養病。親舊獻方無數。不能悉錄。又增喑啞不能言。氣冷手足寒。命予診視。細詢前由。盡得其說。予診之。六脈如蛛絲細。予謂之曰。夫病有表裡虛實寒熱不等。藥有君臣佐使大小奇偶之制。君所服藥無考憑。故病愈甚。今為不救。
白話文:
藥效極快,服藥一個多月,精神卻更加睏倦。於是,我就返回老家真定,回家休養。親戚朋友介紹了許多偏方,多得我無法一一記錄。後來,我又得了嗓子啞、不能說話的毛病,而且感到氣息冰冷、手腳寒冷。我讓醫生診視。醫生仔細詢問了我的病情經過,完全瞭解了我的情況。醫生給我診脈,六脈都細得像蜘蛛絲。醫生對我說:「疾病有表裡、虛實、寒熱等不同,藥物有君、臣、佐、使、大小、奇、偶等不同配伍的原則。你所服的藥物沒有經過考證和憑據,所以病情才越來越嚴重。現在已經到了沒有辦法挽救的地步了。」
君自取耳。未幾而死。有曹通甫外郎妻蕭氏。六旬有餘。孤寒無依。春月忽患風疾。半身不遂。語言謇澀。精神昏憒。口眼喎斜。與李仲寬證同。予刺十二經井穴。接其經絡不通。又灸肩井、曲池。詳病時月。處藥服之。減半。予曰。不須服藥。病將自愈。明年春。張子敬郎中家見行步如故。
白話文:
你自找的,不久之後便死了。曹通甫外郎的妻子蕭氏,六十多歲了。她孤苦無依,春天的時候突然患上了風疾,半身不遂,說話不利索,精神恍惚,口眼歪斜,症狀與李仲寬相同。我針刺了十二經脈的井穴,疏通了經絡,又灸了肩井和曲池穴。詳細地瞭解了她的病情和發病時間,開了藥方讓她服用,服了一半後,我說不需要再服藥了,病將會自然痊癒。第二年的春天,我在張子敬郎中的家裡見到她,她能像從前一樣走路了。
予嘆曰。夫人病全得不亂服藥之力。由此論李仲寬亂服藥。終身不救。蕭氏貧困。恬憺自如獲安。內經曰。用藥無據。反為氣賊。聖人戒之。一日。姚雪齋舉許先生之言曰。富貴人有二事反不如貧賤人。有過惡不能匡救。有病不能醫療。噫。其李氏之謂歟。
白話文:
我感嘆地說,人的疾病往往是因為亂服藥而造成的。由此可以證明李仲寬亂服藥,終身都沒有辦法治好。而蕭氏家境貧困,卻能安然自得,獲得安寧。內經裡也說,如果用藥沒有根據,反而會損傷元氣。聖人對此再三告誡。有一天,姚雪齋引用許先生的話說,富貴人家在兩方面不如貧賤人家,一是犯了過錯別人不敢諫言,二是生了病不能好好醫治。唉,這不就是說的李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