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婦人規》~ 上卷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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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 (14)

1. 胎候

巫方氏《顱囟經》云:一月為胞胎,精血凝也。二月為胎形,始成胚也。三月陽神為三魂。四月陰靈為七魄。五月五形分五臟也。六月六律定六腑也。七月睛開竅,通光明也。八月元神具,降真靈也。九月宮室羅布,以定生人也。十月受氣足,萬象成也。

《五臟論》有耆婆論曰:一月如珠露;二月如桃花;三月男女分;四月形象具;五月筋骨成;六月毛髮生;七月遊其魂,男能動左手;八月遊其魄,兒能動右手;九月三轉身;十月受氣足。

孫真人曰:凡兒在胎,一月胚,二月胎,三月有血脈,四月形體成,五月能動,六月諸骨具,七月毛髮生,八月臟腑具,九月谷入胃,十月百神備則生矣。生後六十日瞳子成,能咳笑應和人;百五十日任脈成,能自反覆;百八十日髖骨成,能獨坐;二百一十日掌骨成,能扶伏;三百日髕骨成,能行也。若不能依期者,必有不平之處。

《巢氏病源論》曰:妊娠一月名胎胚,足厥陰脈養之;二月名始膏,足少陽養之;三月曰始胎,手心主脈養之。當此之時,血不流行,形象始化,未有定儀,因感而變。欲子端正莊嚴,常口談正言,身行正事;欲子美好,宜佩白玉;欲子賢能,宜看詩書。是謂外象而內感者也。

四月始成其血脈,手少陽脈養之;五月始成其氣,足太陰脈養之;六月始成其筋,足陽明脈養之;七月始成其骨,手太陰脈養之;八月始成其膚革,手陽明脈養之;九月始成毛髮,足少陰脈養之;十月五臟六腑關節人神皆備。此其大略也。

陳臨川曰:嘗試推巢氏所論,云妊娠脈養之理,若足厥陰肝脈也,足少陽膽脈也,為一臟一腑,表裡之經,余皆如此。且四時之令,必始於春木,故十二經之養,始於肝膽,所以養胎在一月二月。手心主,心胞絡脈也,手少陽,三焦脈也,屬火而旺夏,所以養胎在三月四月,手少陰手太陽乃心脈也,以君主之官,無為而專也。足太陰脾脈也,足陽明胃脈也,屬土而旺長夏,所以養胎在五月六月。

手太陰肺脈也,手陽明大腸脈也,屬金而旺秋,所以養胎在七月八月。足少陰腎脈也,屬水而旺冬,所以養胎在九月。又況母之腎繫於胎,是母之真氣,子之所賴也。至十月兒於母腹之中,受足諸臟氣脈所養,然後待時而生。此論誠有至理,世更有明之者,亦未有過於巢氏之論矣。

余因述其說。

胎有男女之辨,易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顱囟經》曰:三陽所會則生男,三陰所會則生女。葛仙翁曰:男從父氣,女從母氣。《聖濟經》曰:天之德,地之氣,陰陽之至和,流薄於一體,因氣而左動則屬陽,陽資之則成男;因氣而右動則屬陰,陰資之則成女。是以胎有男女,則成有遲速,體有陰陽,則懷有向背。

故男動在三月,陽性早也。女動在五月,陰性遲也。女胎肖母而懷,故母之腹軟;男胎面母而懷,故母之腹硬。此皆得理之談,所當察也。至若褚氏以精血之先後言男女;《道藏經》以一日、三日、五日得者為男等說,總屬臆度渺茫,非有確見也。余不敢遵信,故別有微論,列「子嗣類」。

白話文:

胎候

古籍記載,懷孕一月,精血凝結成胎胞;二月,胎兒開始成形;三月,陽氣化為三魂;四月,陰氣化為七魄;五月,五臟開始分化;六月,六腑功能確定;七月,眼睛開竅,可以看見光亮;八月,元神具備,真靈下降;九月,胎兒在宮內的位置確定,準備出生;十月,胎兒吸收的氣血充足,各方面都已發育完善。

另一種說法是:懷孕一月如珠露般細小;二月像桃花;三月男女可分辨;四月形體具備;五月筋骨長成;六月毛髮長出;七月胎兒魂魄遊動,男胎能動左手;八月胎兒魂魄遊動,能動右手;九月胎兒在腹中翻身三次;十月胎兒吸收的氣血充足。

還有一種說法是:懷孕一月為胚胎,二月為胎兒,三月出現血脈,四月形體成形,五月能動,六月骨骼長全,七月毛髮生長,八月臟腑具備,九月能吞嚥,十月各方面都發育完善後便出生。出生後六十天瞳孔成形,會咳嗽、微笑,能回應他人;一百五十天任脈成形,能自己翻身;一百八十天髖骨成形,能獨坐;二百一十天掌骨成形,能扶持東西;三百天髕骨成形,能行走。如果不能按時發育,則可能存在問題。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懷孕一月為胎胚,由足厥陰脈滋養;二月為始膏,由足少陽脈滋養;三月為始胎,由手少陰脈滋養。此時胎兒血脈尚未暢通,形體也未完全成形,容易受到外界影響而發生變化。想讓孩子端正莊嚴,就要常說正話,做正事;想讓孩子漂亮,就要佩戴白玉;想讓孩子聰明賢慧,就要多讀詩書。這就是外在環境和內在感受對胎兒的影響。

懷孕四月開始長出血脈,由手少陽脈滋養;五月開始長出氣,由足太陰脈滋養;六月開始長出筋,由足陽明脈滋養;七月開始長出骨,由手太陰脈滋養;八月開始長出皮膚,由手陽明脈滋養;九月開始長出毛髮,由足少陰脈滋養;十月,五臟六腑、關節、神經系統都已發育完善。

還有一種更詳細的解釋,認為懷孕的滋養過程,與十二經脈的循行順序有關,春天木氣主肝膽,所以一月二月由足厥陰肝脈、足少陽膽脈滋養;夏天火氣旺盛,所以三月四月由手少陰心經、手少陽三焦經滋養;長夏土氣旺盛,所以五月六月由足太陰脾脈、足陽明胃脈滋養;秋天金氣旺盛,所以七月八月由手太陰肺脈、手陽明大腸脈滋養;冬天水氣旺盛,所以九月由足少陰腎脈滋養。並且母親的腎氣也與胎兒的發育息息相關,十月胎兒在母體中吸收足夠的氣血,便可順利出生。

關於胎兒性別,古籍記載:乾道生男,坤道生女;三陽經氣聚集則生男,三陰經氣聚集則生女;男胎秉承父氣,女胎秉承母氣;天地之氣陰陽調和,氣流向左則生男,氣流向右則生女。因此,男胎通常活動較早,女胎較晚。女胎像母親,所以孕婦腹部較軟;男胎像父親,所以孕婦腹部較硬。這些說法都有一定的道理,值得觀察。而一些關於精血先後或受孕時間長短決定胎兒性別的說法,則缺乏依據,不可輕信。

2. 安胎

凡妊娠胎氣不安者,證本非一,治亦不同。蓋胎氣不安,必有所因,或虛、或實、或寒、或熱,皆能為胎氣之病。去其所病,便是安胎之法。故安胎之方,不可執,亦不可泥其月數,但當隨證、隨經,因其病而藥之,乃為至善。若謂白朮、黃芩乃安胎之聖藥,執而用之,鮮不誤矣!

胎氣有寒而不安者,其證或吞酸、吐酸,或嘔惡脹滿,或喜熱畏涼,或下寒泄瀉,或脈多沉細,或絕無火證,而胎有不安者,皆屬陽虛寒證。但溫其中而胎自安矣。宜用溫胃飲、理陰煎之類加減主之。亦當以平素之臟氣,察其何如,酌而用之。

溫胃飲(見血虛經亂)

理陰煎(見血寒經遲)

胎氣有熱而不安者,其證必多煩熱,或渴或躁,或上下不清,或漏血、溺赤,或六脈滑數等證,宜涼胎飲、保陰煎之類主之。若但熱無虛者,如枳殼湯、一母丸、黃芩散之類皆可擇用。清其火而胎自安矣。

涼胎飲(見《新方八陣·因陣》)治胎氣內熱不安等證。

生地,芍藥(各二錢),黃芩,當歸(各一、二錢),甘草(生七分),枳殼,石斛(各一錢),茯苓(錢半)

水一鍾半,煎七分,食遠溫服。如熱甚者,加黃柏一二錢。

保陰煎(見血熱經早)

枳殼湯(見《婦人規古方》)治胎漏下血,或因事下血,亦進食和中,並治惡阻。

枳殼(炒),黃芩(炙各半兩),白朮(炒一兩)

上為末,每服一錢,白湯調下。前四證若因脾胃虛弱,宜用補中益氣湯加五味。若因脾胃虛陷,宜用前湯倍加升麻、柴胡。若因晡熱內熱,宜用逍遙散。

一母丸(見血熱論外方)

黃芩散(即子芩散。見血熱論外方)

胎氣有虛而不安者,最費調停。然有先天虛者,有後天虛者,胎元攸系,盡在於此。先天虛者,由於稟賦,當隨其陰陽之偏,漸加培補,萬毋欲速,以期保全。後天虛者,由於人事,凡色欲、勞倦、飲食、七情之類,皆能傷及胎氣,治此者,當察其所致之由,因病而調,仍加戒慎可也。然總不離於血氣之虛,皆當以胎元飲為主。

若心脾氣虛於上者,宜逍遙飲、歸脾湯、壽脾煎之類主之。若肝腎不足於下者,宜左歸飲、右歸飲、固陰煎主之。若氣血俱虛者,宜五福飲、八珍湯、十全大補湯之類主之。若脾腎氣虛而兼帶濁者,宜秘元煎、菟絲煎之類主之。若多嘔惡者,當隨前證、前方各加二陳湯之類以和之。

凡治虛證,貴在隨機應變,誠有不可以鑿執言者。

胎元飲(見《新方八陣·因陣》)治婦人衝任失守,胎元不安不固者,隨證加減用之。或間日、或二三日,常服一二劑。

人參(隨宜),當歸,杜仲,芍藥(各二錢),熟地(二、三錢),白朮(錢半),炙甘草(一錢),陳皮(七分,無滯者不必用。)

水二鍾,煎七分,食遠服。如下元不固而多遺濁者,加山藥、補骨脂、五味之類。如氣分虛甚者,倍白朮加黃耆,但耆朮氣浮,能滯胃口,倘胸膈有飽悶不快者,須慎用之。如虛而兼寒多嘔者,加炮姜七八分或一二錢。如虛而兼熱者,加黃芩一錢五分,或加生地二錢,去杜仲。

如陰虛小腹作痛,加枸杞二錢。如多怒氣逆者,加香附無妨,或砂仁亦妙。如有所觸而動血者,加川續斷、阿膠各一二錢。如嘔吐不止,加半夏一二錢,生薑三五片。

逍遙飲(見腎虛經亂)

歸脾湯(見經不調)

壽脾煎(見血虛經亂)

左歸飲(見腎虛經亂)

右歸飲(見腎虛經亂)

固陰煎(見腎虛經亂)

五福飲(見血熱經早)

八珍湯(見經不調)

十全大補湯(見調經論外備用方)

秘元煎(見血虛經亂)

菟絲煎(見《新方八陣·固陣》)治心脾氣弱。凡遇思慮勞倦即苦遺精者,宜此主之。

人參(二、三錢),山藥(炒二錢),當歸(錢半),菟絲子(制炒四五錢),棗仁(炒),茯苓(各錢半),炙甘草(一錢或五分),遠志(制四分),鹿角霜(為末、每服加入四五匙)

上用水一鍾半,煎成,加鹿角霜末調服,食前。或加白朮一二錢。

《局方》二陳湯(見《古方八陣·和陣》)治痰飲嘔惡,風寒咳嗽,或頭眩心悸,或中脘不快,或因生冷,或飲酒過多,脾胃不和等證。

陳皮,半夏(制各三錢),茯苓(二錢),炙甘草(一錢)

水二鍾,姜三五片,棗一枚,煎八分,食遠服。

胎氣有實滯氣滯,凡為惡阻、為脹滿而不安者,惟其素本不虛,而或多鬱滯者乃有之,但察其所由,而開之、導之,諸治實者,固無難也。嘔吐不止者,二陳湯加枳殼、砂仁主之,或用人參橘皮湯亦妙。食滯脹滿不安者,小和中飲加減主之。肝氣滯逆,脹滿不安者,解肝煎主之。

怒動肝氣兼火者,化肝煎主之。脾肺氣滯,上攻作痛者,紫蘇飲主之。氣滯兼痰者,四七湯、二陳湯加當歸主之。氣滯兼火,為脹為煩者,枳殼湯、束胎丸之類主之。

人參橘皮湯(見《婦人規古方》)治妊娠脾胃虛弱,氣滯惡阻,嘔吐痰水,飲食少進,益胃和中。一名參橘散。

人參,陳皮,麥門冬,白朮(各一錢),厚朴(制),白茯苓(各五分),炙甘草(三分)

上加淡竹茹一塊,姜水煎,溫服。若因中脘停痰,宜用二陳、枳殼。若因飲食停滯,宜用六君加枳殼。若因脾胃虛,宜用異功散。

小和中飲(見《新方八陣·和陣》)治胸膈脹悶,或婦人胎氣滯滿等證。

陳皮(一錢五分),山楂(二錢),茯苓(一錢半),厚朴(一錢五分),甘草(五分),扁豆(炒二錢)

水一鍾半,加生薑三五片煎服。如嘔者,加半夏一二錢。如脹滿氣不順者,加砂仁七八分。如火鬱於上者,加焦梔子一二錢。如婦人氣逆血滯者,加紫蘇梗、香附之屬。如寒滯不行者,加乾薑、肉桂之屬。

解肝煎(見《新方八陣·和陣》)治暴怒傷肝,氣逆脹滿陰滯等證。如兼肝火者,宜用化肝煎。

陳皮,半夏,厚朴,茯苓(各一錢半),蘇葉,芍藥(各一錢),砂仁(七分)

水一鍾半,加生薑三五片煎服。如脅肋脹痛,加白芥子一錢。如胸膈氣滯,加枳殼、香附、藿香之屬。

化肝煎(見崩淋經漏不止)

紫蘇飲(見《婦人規古方》)治妊娠失調,胎氣不安,上㽲作痛,名曰子懸。或臨產氣結不下等證。

大腹皮,川芎,白芍藥,陳皮,蘇葉,當歸(各一兩),人參,甘草(各半兩)

上每服一兩,薑、蔥水煎服。一方有香附無人參。若肝脾氣血虛而有火不安,宜兼逍遙散。若脾氣虛弱而不安,宜用四君、芎、歸。

《局方》四七湯(見《古方八陣·和陣》)治七情之氣,結成痰涎,狀如破絮,或如梅核,在咽喉之間,咯不出,咽不下,此七情所為也。或中脘痞滿,氣不舒快,痰飲嘔惡,皆治之。

半夏(湯泡錢半),茯苓(一錢二分),蘇葉(六分),厚朴(薑製九分)

水一鍾半,生薑七片,紅棗二枚,煎八分,不時服。

枳殼湯(見胎氣有熱而不安段)

束胎丸(見《婦人規古方》)懷胎七八個月,恐胎氣展大難產,用此扶母氣、束兒胎,易產。然必胎氣強盛者乃可服。

條黃芩(酒炒,勿太熟,冬月一兩,夏月半兩),白朮(三兩),陳皮(二兩),白茯苓(七錢半)

上為末,粥糊丸桐子大,每服五十丸,白湯下。

王節齋曰:調理妊婦,在於清熱養血,白朮補脾為安胎君藥,條實黃芩為安胎聖藥,清熱故也,暑月宜加用之。此一說也。雖若有理,而實有大病(即很大的毛病,亦即很大的缺點),不可不辨也。夫孕之胎氣,必隨母之臟氣,大都陰虛者多熱氣,陽虛者多寒氣。寒之則寒,熱之則熱者,是為平氣。

今以十人言之,則寒者居其三,熱者居其三,平者居其四,此大較(即大概)也。若謂受胎之後,必增內熱,自與常人不同,則何以治惡阻者必用二陳、六君、生薑、半夏之屬而後效,其果增熱者乎?故治熱宜黃芩,寒則不宜也,非惟寒者不宜,即平氣者亦不宜。蓋凡今之胎婦,氣實者少,氣虛者多。

氣虛則陽虛,而再用黃芩,有即受其損而病者;有用時雖或未覺,而陰損胎元,暗殘母氣,以致產婦羸困,或兒多脾病者,多由乎此。奈今人不能察理,但以「聖藥」二字,以為胎家必用之藥,無論人之陰陽強弱,凡屬安胎,無不用之,其害蓋不少矣。至若白朮雖善安胎,然或用不得善,則其性燥而氣閉,故凡陰虛者非可獨用,氣滯者亦當權宜。是以用藥之難,當如盤珠(即靈活),有不可膠柱而鼓瑟也。

立齋曰:「妊娠若元氣不實,發熱倦怠,或胎氣不安,用當歸散。因氣惱,加枳殼;胸膈痞悶,再加蘇梗;或作痛,加柴胡。

當歸散(見調經論外備用方)

「若飲食不甘,或欲嘔吐,用六君加紫蘇、枳殼。若惡阻嘔逆,頭眩體倦,用參橘散。未應,用六君子湯。若惡阻嘔吐,不食煩悶,亦用參橘散之類。

參橘散(又名人參橘皮湯。見前段)

六君子湯(見經期腹痛)

「若頓僕胎動,腹痛下血,用膠艾湯。未應,用八珍加膠艾。若頓僕、毒藥,腰痛短氣,用阿膠散。未應,再送知母丸。若頓僕胎傷,下血腹痛,用佛手散。未應,用八珍送知母丸。

良方膠艾湯(見《婦人規古方》)治妊娠頓僕,胎動不安,腰腹疼痛,或胎上搶,或去血腹痛。

阿膠(炒一兩),艾葉(數莖)

上二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分三服。

八珍湯(見經不調)

《良方》阿膠散(見《婦人規古方》)或頓僕、或因毒藥,胎動不安,或脅痛腹痛,上搶短氣。

阿膠,艾葉,當歸,熟地,川芎,白芍,黃耆,炙,甘草(等分)

上每服四錢,薑、棗水煎。

知母丸(即一母丸。見血熱論外方)

佛手散(又名芎歸湯。見殺血心痛)

「若心驚膽怯,煩悶不安,名子煩,用竹葉湯。未應,血虛佐以四物;氣虛佐以四君。

竹葉湯(見《婦人規古方》)治妊娠心驚膽怯,煩悶不安,名曰子煩。一方有當歸、防風、梔子仁。

白茯苓,麥門冬,黃芩(各三兩)

上每服四錢,竹葉五片,水煎服。若因血虛煩熱,宜兼用四物;若因中氣虛弱,宜兼用四君。

四物湯(見經不調)

四君子湯(見血虛經亂)

「若下血不止,名胎漏。血虛用二黃散,血去過多用八珍湯。未應,用補中益氣湯。

二黃散(見血熱論外方)

八珍湯(見經不調)

補中益氣湯(見經不調)

「若因事而動下血,用枳殼湯加生、熟地黃。未應,或作痛,更加當歸。血不止,八珍加膠艾。若不時作痛,或小腹重墜,名胎痛,用地黃當歸湯。未應,加參、朮、陳皮。或因脾氣虛,用四君加歸、地。中氣虛,用補中益氣湯。

枳殼湯(見胎氣有熱而不安段)

地黃當歸湯(見《婦人規古方》)一名內補丸。治妊娠衝任脈虛。補血安胎。

熟地(二兩),當歸(一兩)

上每服五錢,水煎服。為丸法:以當歸炒為末,熟地搗膏和丸桐子大,每服百餘丸,溫酒或滾湯下。

許學士曰:大率妊娠惟在抑陽助陰,然胎前藥最惡陰陽雜亂,致生他病。惟枳殼湯所以抑陽,四物湯所以助陰耳。然枳殼湯其味多寒,若單服恐致胎寒腹痛,更以內補丸佐之,則陽不致強,陰不致弱,陰陽調和,有益胎嗣。此前人未嘗論及也。

「若面目虛浮,肢體如水氣,名子腫。用全生白朮散,未應,用六君子湯。下部腫甚,用補中益氣倍加茯苓。或因飲食失宜,嘔吐泄瀉,此是脾胃虧損,用六君子湯。若足趾發腫,漸至腿膝,喘悶不安。或足趾縫出水,名水氣。用天仙藤散。脾胃虛弱,兼用四君子湯。未應,用補中益氣,兼以逍遙散。

全生白朮散(見《婦人規古方》)治妊娠面目虛浮,四肢腫如水氣,名曰胎腫。

白朮(一兩),生薑皮,大腹皮,陳皮,白茯苓(各半兩)

上為末,每服二錢,米飲下。如未應,佐以人參、甘草。

天仙藤散(見《婦人規古方》)治妊娠三月之後,足趾發腫,漸至腿膝,飲食不甘,狀如水氣,或腳趾間出黃水,名曰子氣。

天仙藤(洗略炒),香附(炒),陳皮,甘草,烏藥(等分)

上每服三、五錢,加生薑、木瓜各三片,紫蘇三葉,水煎,食前日進三服。若因脾胃虛弱,宜兼六君子;中氣下陷,須用補中益氣湯。

逍遙散(見經期腹痛)

「若胎氣上攻,心腹脹滿作痛,名子懸。用紫蘇飲。飲食不甘,兼四君子;內熱晡熱,兼逍遙散。

紫蘇飲(見胎氣有實滯氣滯不安段)

「若小便澀少,或成淋瀝,名子淋。用安營散。不應,兼八珍湯。腿足轉筋,而小便不利,急用八味丸,緩則不救。

安營散(見《婦人規古方》)治妊娠小便澀少,遂成淋瀝,名曰子淋。甚妙。

麥門冬,通草,滑石,當歸,燈心,甘草,人參,細辛(等分)

上,水煎服。一方:人參、細辛加倍,為末,每服二錢,麥冬湯調服。若因肺經鬱熱,宜用黃芩清肺飲。若因膏粱厚味,宜用清胃散。若因肝經濕熱,宜用加味逍遙散。

八味丸(見經不調)

若項強筋攣,語澀痰盛,名子癇。用羚羊角散。

羚羊角散(見《婦人規古方》)治妊娠虛風,頸項強直,筋脈攣急,語言蹇澀,痰涎不利,不省人事,名曰子癇。

羚羊角(鎊),川獨活,棗仁,五加皮,薏苡仁(炒),防風,當歸,川芎,茯神,杏仁(去皮尖各五分),炙甘草,木香(各一分)

上,加姜五片,水煎服。若因肝經風熱,或怒火所致,須用加味逍遙散。

「或飲食停滯,腹脹嘔吐,此是脾胃虛弱,而不能消化。用六君子湯。不應,用平胃散加參、苓。或胎作脹,或脹作痛,此是脾胃氣虛,不能承載,用安胎飲加升麻、白朮。不應,用補中益氣湯。

東垣平胃散(見《古方八陣·和陣》)治脾胃不和,不思飲食,心腹脅肋脹滿刺痛,嘔噦噁心,吞酸噫氣,體重節痛,自利霍亂,噫膈反胃等證。

厚朴(薑製炒),陳皮(去白各五兩),蒼朮(去皮、米泔浸炒八兩),炙甘草(三兩)

本方加人參、茯苓各二兩,即名參苓平胃散。

上為末,每服二錢,水一鍾,姜三片,棗二枚,煎七分,去渣溫服。或去薑、棗,入鹽一小捻,單以沸湯點服亦可,如小便不利,加茯苓、澤瀉。如飲食不化,加神麯、麥芽、枳實。如胃中氣痛,加木香、枳實或枳殼。如脾胃困倦,加人參、黃耆。如有痰,加半夏。如便硬腹脹,加大黃、芒硝。如脈大內熱,加黃連、黃芩。

安胎飲(見《婦人規古方》)治妊娠五七個月,用數服可保全產。

人參,白朮,當歸,熟地,川芎,白芍藥,陳皮,甘草(炙),紫蘇,炙黃芩(各一錢)

上用姜水煎服。一方有砂仁。

「或臍腹作脹,或小便淋閉,此是脾胃氣虛,胎壓尿胞。用四物加二陳、參、術,空心服後,探吐。藥出氣定,又服又吐,數次必安。

「或因勞役所傷,或食煎炒,小便帶血,此是血得熱而流於胞中,宜清膀胱,用逍遙散。或遺尿不禁,或為頻數,此是肝火血熱,用加味逍遙散。若胸滿腹脹,小便不通,遍身浮腫,名胎水不利,用鯉魚湯。脾胃虛,佐以四君子。

逍遙散(見經期腹痛)

加味逍遙散(見經不調)

《千金》鯉魚湯(見《婦人規古方》),治妊娠腹脹,胎中有水氣,遍身浮腫,小便不利,或胎死腹

中,皆效。

當歸,芍藥(各一錢),白朮(一錢),茯苓(一錢半),橘紅(五分),鯉魚(一尾,不拘大小)

上作一服,將鯉魚去鱗臟,白水煮熟,去魚,用汁鍾半,入藥加生薑五片,煎一鍾,空心服。當見胎水下。如水未盡,胎死腹中,脹悶未除,再製一服,水盡脹消乃已。

「病名同而形證異,形證異而病名同,聊見本方。凡用見證之藥,不應,當分月、經治之。」

徐東皋曰:胎有不安而腰疼、腹痛,甚則至於下墜者,未必不由氣血虛,無所營養而使之然也。夫胎之在腹,如果之在枝,枝枯則果落,固理之自然。婦人性偏恣欲,火動於中,亦能致胎不安而有墮者,大抵不外乎屬虛、屬火二者之間。清熱養血之治盡之矣。此外有二因動胎者,又不可不知也。

有因母病動胎者,但療母病則胎自穩;有因觸傷動胎者,當以安胎藥二三劑,而胎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