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膳正要》~ 卷第三 (3)
卷第三 (3)
1. 黃羊
味甘,溫,無毒。補中益氣,治勞傷虛寒。其種類數等成群,至於千數。
白黃羊
生於野草內。
黑尾黃羊
生於沙漠中。能走善臥,行走不成群。其腦不可食,髓骨可食,能補益人。煮湯無味。
2. 山羊
味甘,平,無毒。補益人,生山谷中。
3. 𦍩𦎐
味甘,平,無毒。補五勞七傷,溫中益氣。其肉稍腥。
4. 馬肉
味辛苦,冷,有小毒。主熱,下氣,長筋骨,強腰膝,壯健輕身。
馬頭骨
作枕令人少睡。
不可食。
馬蹄
白者治婦人漏下,白崩;赤者治婦人赤崩。
味鹹甘,無毒。主傷中,脈絕,強志,益氣,長肌肉,令人有子,能壯盛陰氣。
主喜忘。馬肉內有生黑墨汁者,有毒,不可食。白馬多有之。
性冷,味甘。止渴,治熱。有三等,(一名升堅,一名晃禾兒,一名窗兀。)以升堅為上。
5. 野馬肉
味甘,平,有毒。壯筋骨。與家馬肉頗相似,其肉落地不沾沙,然不宜多食。
6. 象肉
7. 駝肉
8. 野駝
9. 熊肉
10. 驢肉
11. 野驢
性味同。比家驢鬃尾長,骨骼大。食之能治風眩。
12. 麋肉
味甘,溫,無毒。益氣補中,治腰腳無力。不可與野雞肉及蝦、生菜、梅、李果實同食,令人病。
白話文:
中醫認為,雞肉性甘,味溫,無毒,可以益氣補中,治療腰腳無力。但雞肉不能與野雞肉、蝦、生菜、梅子、李子等食物同食,否則會引起疾病。
13. 鹿肉
味甘,溫,無毒。補中,強五臟,益氣。
甘,溫。主男女傷中,絕脈,筋急,咳逆,以酒服之。
鹿頭
主消渴,夜夢見物。
鹿蹄
主腳膝疼痛。
主溫中,補腎,安五臟,壯陽氣。
味甘,微溫,無毒。主漏下惡血,寒熱驚癇,益氣強志,補虛羸,壯筋骨。
微咸,無毒。主惡瘡癰腫,逐邪氣,除小腹血急痛,腰脊痛及留血在陰中。
14. 獐肉
溫。主補益五臟。《日華子》云:肉無毒。八月至臘月食之,勝羊肉;十二月以後至七月食之,動氣。道家多食,言無禁忌也。
白話文:
溫熱性。主要補益五臟。《日華子》說:豬肉無毒。從八月到臘月吃豬肉,比羊肉更好;從十二月到七月吃豬肉,容易動氣。道教中人多食豬肉,說它沒有禁忌。
15. 犬肉
味鹹,溫,無毒。安五臟,補絕傷,益陽道,補血脈,厚腸胃,實下焦,填精髓。黃色犬肉尤佳。不與蒜同食,必頓損人。九月不宜食之,令人損神。
白話文:
味道鹹、溫和,沒有毒性。能夠安撫五臟六腑,治療嚴重的創傷,促進陽氣的運行,補養血脈,增強腸胃功能,充實下焦,補充精髓。黃色狗肉的療效尤佳。不能與大蒜一起食用,否則必定會對人體造成很大傷害。九月份不宜食用,否則會損害精神。
犬四腳蹄
煮飲之,下乳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