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嬰撮要》~ 卷十一 (4)
卷十一 (4)
1. 胎毒瘰癧
胎毒瘰癧者,乃稟肝膽二經鬱火氣滯所致。蓋肝膽經行人身之側。若因肝火動而受患,故發於肝膽二經部分,當審其因而藥之。或因乳母恚怒,或血虛內熱者,當審其所因而調其母,不可用峻厲之藥,恐傷元氣也。
一小兒因乳母肝經有熱,耳前後患之,用加味逍遙散治其母,其兒自愈。
一小兒頸間耳下各結核,三歲,久服消毒之劑,患處益甚,元氣益虛,診乳母素鬱怒,致肝脾血虛而有熱,用加味歸脾湯為主,佐以加味逍遙散,母熱漸退;卻與兒日各數匙,兩月餘而愈。
一小兒自落草時,頸間患有四枚,至五歲,耳前後如貫珠,元氣虛甚,寒熱往來,飲乳不徹,此稟肝膽經氣滯之症,用八珍、逍遙二散,與壯年婦人服之,兒飲其乳,半載之後,兒體漸充,其核漸消,又服地黃丸、逍遙散而全愈。
一小兒頸間結核,或發寒熱,左頰青,額間赤,此稟肝心二經之症,用加味逍遙散加漏蘆與母服,兒日服半蛤許,兩月餘,核漸消。後因母怒發熱,兒病仍作,先用加味小柴胡湯加漏蘆,又用加味逍遙散加漏蘆,與母服兩月餘,母子俱安。
一小兒頸間前後各有一核,色如故,至周歲,母有怒氣,各核變赤,用加味逍遙散加漏蘆五分,十餘劑將愈。後因母大怒,寒熱往來,四肢瘈瘲,其子亦然,又用加味逍遙散加漏蘆、鉤藤鉤,母子並服而安。
一小兒生下,頸間瘰癧三枚,將期敷藥,延及耳前,余謂此稟肝膽二經所致,診其母肝膽脈尚洪數,余謂母子一體,治其母,兒自愈。不信,另用必效散一服,吐瀉並至,一夕而歿。
2. 熱毒瘰癧
熱毒瘰癧,乃手足少陽、足厥陰二經風熱之症,或肝疳食積所致。其症發於項腋,或耳前後,或如貫珠,當分表裡虛實。若焮赤腫者,肝經熱毒也,用人參敗毒散。作痛寒熱者,肝火內作也,用加味小柴胡湯。不痛而小便黃,肝血虛也,用六味地黃丸。隱於肉裡而色不變者,肝疳內作也,用九味蘆薈丸。
膿成而不潰,或潰而不斂者,脾氣虛弱也,用益氣養榮湯。凡此腫焮疼痛,寒熱作渴者,屬病氣有餘,形氣不足,治宜清肝火,生肝血。腫硬不潰,潰而不斂者,屬病氣形氣俱虛,治宜補腎水,實脾土。若因乳母恚怒,肝火遺患者,又當隨所因而治之。
一小兒十五歲患此,發熱作渴,日晡頰赤,脈數無力,屬陰虛而有熱,用補陰八珍湯五十劑,加參、耆又二十劑而潰。但膿水清稀,肌肉不生,此脾氣虛弱也,以參、耆、歸、術為主,佐以芍藥、熟地、麥門、五味,氣血乃復,遂進必效散一服,毒下而痊。
一小兒十五歲患此,恪用攻痰,前症益甚,虛症悉至,仍議前法。余曰:小便頻數,肝經陰虛也;兩目連札,肝經風熱也;作嘔懶食,胃氣虛弱也;泄瀉後重,脾氣虛陷也。遂用補中益氣湯、六味地黃丸漸愈,又用九味蘆薈丸而消。
一小兒項間及四肢結核,久潰不斂,形體骨立,大便不調,小便頻數,此肝脾疳症,用九味蘆薈丸、補中益氣湯而愈。
一小兒十四歲患此,膿水清稀,肌體骨立,晡熱盜汗,口乾咳痰,此腎水不能生肝木也,用六味地黃丸、補中益氣湯。三月餘,元氣漸復,佐以四味肥兒丸而愈。畢姻後,唾痰體倦,發熱作渴,此脾肺虛,不能生腎水,水泛而為痰,用地黃丸、補中益氣湯而痊。
一小兒九歲患此,面色常青,腫硬不潰,肉色不變,乃伐肝化痰。余曰:常調補肝脾。不信。果虛症蜂起。復請治,仍欲伐肝。余曰:面帶青色,肝虛而本色見也;面色變白,肺虛而本色見也;痰涎上湧,脾虛而不能攝也;兩目連札,肝血虛而生風也。經云:胃為五臟之本。
當先救胃氣。遂用五味異功散加升麻、柴胡,元氣稍復。乃朝用補中益氣湯,夕用五味異功散,佐以九味蘆薈丸,面色始黃,而核漸消;又以四味肥兒丸,間服地黃丸而愈。
一小兒五歲患此,小便白色,此肝脾疳症,用九味蘆薈丸、四味肥兒丸而消。因食橙橘,二便俱白,拗間結核,亦用前丸而愈。後目連札,頸間耳後結核,用柴胡清肝散、蘆薈丸而愈。
張閣老侄孫患此,久服化痰削堅之劑,夜熱吐痰,時季夏,脈大,按之而澀。余曰:夏月肝症,而見肺脈,至金旺之時,其病必進矣。至八月疾甚,果不治。
一女子十四歲,耳下患此,服化痰泄氣藥,前症益甚,諸症竝臻。余曰:此肝膽經虛火之症也,前藥乃泛擾諸經,無臟不傷者。不悟,仍服之,更四肢發搐,目閉口噤。余曰:此肺經虛,肝木動,而脾土復傷也,當補脾土,滋肺金,養腎水。亦不信,後果歿。
一小兒四歲,患此,泛服軟堅伐肝之劑,益甚。余曰:此稟肝經之虛羸,兼乳母鬱怒所致,當調補乳母肝脾,滋子之腎水。不悟,仍用前藥,以致不起。
四味肥兒丸,治食積脾疳,面耳口舌生瘡,目障雲翳,牙齒腐爛等症。(方見貼骨癰)
柴芍參苓飲,治肝火血熱,遍身搔癢,或起赤暈,或筋攣結核。
上薑棗水煎服。
上水煎服。
上姜水煎,徐徐服。
九味蘆薈丸,治肝脾疳熱,患瘰癧結硬,或三焦目生雲翳,耳內生瘡,或肢體消瘦,熱渴少食,或肚腹不調,牙齦蝕,頰腐爛,下部生瘡等症。(方見喉痹)
必效散,治瘰癧,元氣無虧者,宜用此方。若元氣怯弱者,宜先補而後服之,癧毒已下,便與滋補,庶無他患。若孕婦及虛勞氣鬱所致者,尤不可服。世以此方為良劑,故並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