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嬰撮要》~ 卷十五 (9)
卷十五 (9)
1. 服敗毒藥
小兒瘡瘍,多由胎稟遺熱,或乳哺積熱,或乳母七情致熱。經云:五臟不和,九竅不通。六腑不和,留結為癰。又云:氣主噓之,血主濡之。治者當察其經絡所因,表裡虛實而調和,以固其本。假如腫痛熱渴,大便秘結者,邪在內也,宜疏通之。腫焮作痛,寒熱頭疼者,邪在表也,宜發散之。
焮腫痛甚者,邪在經絡也,宜和解之。漫腫微痛而不潰者,血氣虛弱也,宜補托之。色黯微痛而不潰,或潰而不斂者,陽氣虛寒也,宜溫補之。如是,則五臟自和,六腑自調,氣血自生,瘡毒自解,此即敗毒之法也。若概用寒涼之劑,復損脾胃,則腫者不能消散,潰者不能收斂,諸惡蜂起,多致不救矣。
一小兒面生瘡,寒熱頭痛,服大黃等藥,連瀉數度,手足並冷,瘡黯吃逆。余曰:此邪在表,誤攻其里,下多而亡陰也。後果歿。
一小兒腿癰,服麻黃等藥,汗出喘急,手足並冷,余謂此陰虛誤汗而亡陽也,後果歿。
五味異功散,治稟賦元氣虛弱,肌肉消薄,榮衛短促而患瘡瘍,不能消散;或脾肺氣虛,不能生肌收口。大凡諸症,因脾氣虛而不能愈者,皆宜服之,調補元氣,則自愈矣。
2. 用刀針法
小兒瘡瘍用針法,比之大人,尤宜慎重。當審經絡表裡之虛實,部分肌肉之厚薄而施之。夫腫高而軟者,發於血脈也;腫硬而堅者,發於肌肉也,肉色不變者,發於骨也。瘡未成者,解散以消其毒。已成者托裡以速其膿。膿已成者,當驗其生熟淺深而後針之。以指輕按便痛者,膿淺也。
重按方痛者,膿深也。按之不起者,膿未成也。按之即起者,膿已成也。若膿初生而即針,則泄其氣血而膿反難成。若膿已熟而不針,則腐潰益深,而不能收斂。若瘡深而針淺,則內潰不出,外血反傷。若瘡淺而針深,則其膿雖出,良肉亦傷。蓋瘡瘍之症,氣血已傷,肌肉已壞,當隨決其毒不可拘泥人神部分,其膿一出,諸症自退。
若膿出反痛,或煩躁嘔逆者,皆由胃氣虧損,急宜托裡調補。凡膿已成者,宜急刺去以紙捻蘸由紝瘡內,以膏藥貼之,兒安不必服藥。如瘡反復未痊,多是乳母食厚味,或七情火動而然,當審所因而調治其母,俱藥中加漏蘆,令母服之,乳中藥過,而瘡自愈。
一小兒項間患毒,膿成未潰,欲急刺之,不從,至脹痛始針出膿,用托裡散而安。若及時用針不用藥亦可也。
一小兒臂癰,用針過深出血不止,惡寒口噤,脈微細,尚可救,乃用獨參湯灌之,良久嚥下,半晌而蘇,再劑而能言,四劑而膿出;又用托裡散、異功散而愈。
一小兒項瘡膿成不出,兩腮皆白,余曰:此肝膽經之症,腮白乃肺經之色,金能剋木。當急用針,並補脾氣。不信,竟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