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昉

《幼幼新書》~ 卷第二十一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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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一 (13)

1. 病後聲不出第十五

錢乙論:腎怯、失音相似。病吐瀉及大病後,雖有聲而不能言,又能咽藥,此非失音,為腎怯。不能上接於陽故也。當補腎,地黃丸主之。(方見虛寒門中。)失音,卒病耳。(《吉氏家傳》小兒患後聲不出方。)

酸棗仁(去殼,一錢),白茯苓(半錢),硃砂(二錢)

上件為末,丸如○大。每服一丸,人參湯下。

白話文:

錢乙認為:腎氣虛弱和失聲的症狀很相似。在生病嘔吐、腹瀉或大病之後,雖然喉嚨能發出聲音但卻說不出話,而且還能吞嚥藥物,這並不是真正的失聲,而是腎氣虛弱所導致的。這是因為腎氣不能向上與陽氣相接的緣故。這種情況應該要補腎,可以用地黃丸來治療(藥方在虛寒門中)。真正的失聲是突然發生的疾病。《吉氏家傳》有一個治療小兒病後說不出話的藥方:

酸棗仁(去掉外殼,一錢),白茯苓(半錢),硃砂(二錢)。

將以上藥材磨成粉末,做成如梧桐子大小的藥丸。每次服用一丸,用人參湯送服。

2. 病後不能語第十六

《聖惠》治小兒諸病後六、七歲不能語。雞頭丸方

雄雞頭(一個,燒灰),蟬(三枚,微炒),甘草(炙微赤,銼),遠志(去心),木通(銼。各半兩),麥門冬(去心,焙),人參(去蘆頭。各一兩),當歸(銼,微炒),黃耆(銼),芎藭(各三分)

上件藥搗,羅為末。煉蜜和丸如綠豆大。每服以粥飲下五丸。量兒大小加減,不計時候服之。錢乙附方同。云:久服取效。雞、蟬二物,宜求死者用之。不可旋殺。孫真人所謂殺生求生,去生更遠,不可不知也。

白話文:

《聖惠方》記載治療小孩生病後,六、七歲仍然不會說話的狀況,使用的雞頭丸藥方:

雄雞的頭(一個,燒成灰),蟬(三隻,稍微炒過),炙甘草(稍微烤紅,切碎),遠志(去除中心部分),木通(切碎。各半兩),麥門冬(去除中心,烘乾),人參(去除蘆頭。各一兩),當歸(切碎,稍微炒過),黃耆(切碎),芎藭(各三分)。

將以上藥材搗碎,過篩成粉末。用煉製過的蜂蜜調和做成如綠豆大小的藥丸。每次服用時,用粥水送服五顆藥丸。依照小孩的年紀大小增減藥量,不限時間服用。錢乙的附方也相同。說:長期服用才能見效。雞頭和蟬這兩種藥材,最好使用已經死亡的。不可以為了製作藥材而特地殺生。孫思邈說的,殺生來求生,離真正的生存反而更遠,不可不知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