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小兒衛生總微論方》~ 卷八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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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2)

1. 瘡疹論

凡瘡疹欲出者。身必發熱。其發亦自有時。隨臟所主。如早晨發熱不已為水泡。日午發熱不已為斑。晡時發熱不已為疹。日晚發熱不已為膿疱。發熱三日以上。熱運入皮膚即出也。其熱重者瘡亦重。其熱輕者瘡亦輕。方其身熱瘡未出之時。須審認證候子細。不可有誤。誤則為害大矣。

且瘡疹欲作之時皆身熱。熱則瘡亦未出。熱至三四日乃歇。瘡方出也。若腹痛者。是腹中先出。眼澀者。是眼中先出。咽喉口舌痛者。嘴先出也。若三日以後不出。或出不快。熱留膚腠之間故也。當以藥微發之。止可服升麻葛根湯抱龍丸之類。藥平平者。或兒身不甚熱者。與少胡荽酒飲之。

此微發不出。即加藥發之。既發之後。出不多。脈平無他證者。即是瘡本稀也。不可更發。若不能審察病勢輕重。但務多以熱藥發之。則熱藥熏蒸。瘡出轉難。別生熱證。大小便不通。更以駃藥下之。便致危殆。此誤之甚矣。若瘡欲發之時。有大熱甚者。只可與利小便。如覺熱極毒盛。

服常藥不可及者。宜微與利之。以減其毒。不可大利。須是子細。常與看覷。雖夜間亦不住用燈觀照。若未有赤紅點子出時。乃可與微利。若已有出者。則不可利也。錢乙有曰。身熱煩渴。腹滿而喘。大小便秘澀。面赤悶亂。大吐者。當利小便。不瘥者。微導痢之。此亦瘡疹未出之前。

有此熱濕之證。解而不減。乃可與微利之。張渙亦曰。瘡疹未出。脈洪數甚大不定。而小便赤。大便秘者。此證正宜疏利。渙頻年在禁中及在外治此證甚多。皆獲安愈。亦與上證並同者也。若紅點未出之前。無此熱實之證者。亦不可利。朱肱曰。傷寒身熱在表。固不可下。瘡疹身熱在表。

亦不可下。蓋傷寒與瘡疹一體之病。是以傷寒證中有出瘡疹之候也。世人不學。妄云瘡疹初覺未出時。宜先利。其毒已出者。不可利。若出已定。膿血太盛者。亦可與利。此皆非也。大抵瘡疹首尾皆不可下。此言甚善。醫者當務從之。若能審察瘡疹於未出之前,別無熱毒之證者。

不可與下。有熱毒之證。輕者與利小便。重者利小便不減。方可與微下。若已出者。慎不可下。至出足已定。亦未可與下。須直候瘡痂焦落。美飲食。能舉動之後。方可與解餘毒藥下之。亦不可用駃藥過多。如此則無誤矣。是以瘡疹變黑陷者。多因誤投冷藥。妄亂下之。及不慎風冷。

乳食不飽。內虛脾弱所致也。故兒病瘡疹。不得令受風冷。冬月必在暖處。夏月雖不可壅遏。亦須避其風涼。在涼蔭處則可。又當頻頻喂飼乳食。常令飽足。無令飢餒。今俗輩多禁食餌。殊不知飢則內虛。脾胃氣弱。別生他證也。且瘡疹欲發之時。身必壯熱。二三日漸涼。瘡方始出。

白話文:

大凡瘡疹要發出來的時候,身體一定會發熱。而發熱的時間也有一定的規律,會隨著臟腑所主導的時間而變化。例如:早上發熱不止,會出現水泡;中午發熱不止,會出現斑點;下午發熱不止,會出現疹子;晚上發熱不止,會出現膿皰。發熱三天以上,熱氣會運行到皮膚表面,瘡疹就會發出來。熱度越重,瘡疹也會越嚴重;熱度輕微,瘡疹也會比較輕微。當身體發熱,瘡疹還沒發出來的時候,一定要仔細辨別病情,不能有任何錯誤。一旦判斷錯誤,就會造成很大的危害。

而且,瘡疹快要發作的時候,都會有發熱的現象。發熱時,瘡疹還沒出來。等到發熱三、四天後,熱退了,瘡疹才會發出來。如果出現腹痛,代表瘡疹是從腹部先發出來;眼睛澀痛,代表瘡疹是從眼睛先發出來;咽喉、口舌疼痛,代表瘡疹是從嘴巴先發出來。如果發熱三天後,瘡疹沒有出來,或是發出來的速度很慢,那是因為熱氣滯留在皮膚的紋理之間。這時應該用藥物稍微幫助它發出來,可以服用升麻葛根湯或抱龍丸之類的藥方,藥性要平和一點。如果小孩身體不是太熱,可以稍微喝一點芫荽酒。

如果稍微用藥還發不出來,就要加重藥量幫助它發出來。如果發出來之後,數量不多,脈象平和,沒有其他症狀,表示瘡疹本來就很少,不需要再繼續用藥幫助發出來。如果不能仔細辨別病情輕重,只是一味地用熱性藥物幫助它發出來,反而會因為熱藥的熏蒸,使瘡疹更難發出,而且還會產生其他的熱證,造成大小便不通,如果再用瀉藥強行疏通,就會導致危險。這種做法是極大的錯誤。如果瘡疹快要發出來的時候,出現高熱,只能用利小便的方式來減輕熱毒。如果覺得熱毒太盛,常用的藥物來不及發揮作用,可以稍微用一點瀉藥,減輕毒性,但不能過度使用,一定要非常仔細。平時要經常觀察,即使是晚上也要用燈光照看。如果還沒有出現紅點,可以稍微用一點利尿劑;如果已經出現紅點,就不能再用利尿劑。錢乙說過,如果身體發熱、煩躁口渴、腹脹喘氣、大小便不暢、臉色發紅、悶亂、嚴重嘔吐,應該用利小便的方式治療,如果沒有好轉,可以稍微用瀉藥導瀉。這也是在瘡疹還沒發出來之前,出現了熱濕的症狀。如果用利尿劑沒能減輕症狀,才可以稍微用一點瀉藥導瀉。張渙也說過,瘡疹還沒發出來,脈象洪大而且跳動很快,小便顏色赤紅,大便不通,這種情況適合用疏通的方式治療。張渙在皇宮內外治療過很多這樣的病例,都獲得了痊癒,和上面說的症狀是相同的。如果在紅點還沒出現之前,沒有這些熱證實證,就不能用瀉藥。朱肱說過,傷寒引起的發熱在表,不能用瀉藥治療;瘡疹引起的發熱在表,也不能用瀉藥治療。因為傷寒和瘡疹都是同一種病,所以在傷寒的症狀中,也有可能出現瘡疹的跡象。現在有很多人沒有學過醫學,就妄加評論,說瘡疹剛出現、還沒發出來的時候,應該先用瀉藥。又說,如果毒素已經發出來,就不能再用瀉藥。還說,如果瘡疹已經完全發出來,膿血太多,也可以用瀉藥。這些說法都是不對的。總之,瘡疹從頭到尾都不能用瀉藥治療。這個說法非常正確,醫生應該遵循。如果能夠仔細觀察,發現瘡疹在還沒發出來之前,沒有其他熱毒症狀,就不能用瀉藥。如果有熱毒的症狀,輕微的可以利小便,嚴重的可以用利小便的方式卻沒有減輕,才可以稍微用一點瀉藥。如果瘡疹已經發出來,絕對不能用瀉藥。等到瘡疹發出來,完全固定,也不能用瀉藥。一定要等到瘡痂脫落,能正常飲食,身體能自由活動後,才能用解餘毒的藥物,也不能過量使用瀉藥。這樣做就不會出現錯誤了。瘡疹變成黑色、凹陷,多半是因為錯誤地使用了寒涼的藥物,胡亂地使用瀉藥,或者是不注意保暖,受到風寒,乳食不足,導致內虛脾弱所引起的。因此,小孩得了瘡疹,一定不能讓他受到風寒。冬天一定要在溫暖的地方,夏天雖然不能捂太緊,也要避免吹到涼風。可以在陰涼的地方,並且要經常餵食,保持飽足,不要讓他們挨餓。現在很多人都禁止病人進食,卻不知道飢餓會導致內虛,使脾胃虛弱,產生其他的病症。而且,瘡疹快要發出來的時候,身體一定會發高燒,兩三天後體溫會慢慢下降,瘡疹才會開始發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