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小兒衛生總微論方》~ 卷二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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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10)

1. 諸形證候

凡病有熱者。或疏利解化之後。無虛證者。勿得用溫補之。若用之。熱必隨生。

白話文:

凡是生病有發熱症狀的,如果透過疏導、排泄、或藥物化解後,沒有出現虛弱的現象,就不要使用溫補的藥物。如果用了,熱症一定會跟著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