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科精要》~ 卷二 (7)
卷二 (7)
1. 受胎總論
更觀古載生人之候,常多外因有感而成,即此情之感觸,亦莫非神之為用,然神之為神,莫非火之為精也。若無火以充其神,則無氣以生其精,三者既失,則一團死灰矣,焉有陽和化育之道,情性感觸之用哉!古云三月始胎,未有定儀,氣類潛感,造化密移,此亦天地化工之所有,何得執而為盡?無先哲立言曰:陽生陰長。又曰:陽生陰化。
云長云化,豈無用意於其間乎?
孕一月名始膏,二月名始胚,三月名始胎。當胚膏之始,真氣方遇,如桃花凝聚,其柔脆易傷也。食必忌辛辣,恐散其凝結,味必稍甘美,欲扶其柔脆,二氣既凝,如泥在鈞,如金在熔,惟陶冶之所成,食氣於母,所以養其形,食味於母,所以養其精,形精為滋育,氣味為本,故天之五氣,地之五味,母食之而子又食之,外則充乎形質,內則滋乎胎氣,母寒亦寒,母熱亦熱,母飽亦飽,母飢亦飢,因虛而感,隨感而變,膏梁之家,縱恣口腹,暴怒淫欲,飲食七情之火,鍾之於內,胎氣受之,怯者,即變為病,壯者,毒不即發,而痘疹瘡驚,貽禍於後焉。故胎前可不慎為調攝乎!
巢氏曰:妊娠一月,凝成一粒,如露珠然,乃太極動而生陽,名胚胎。天一生水,謂之胚,足厥陰脈養之,經水即閉,飲食稍異。二月名始膏,變成赤色,如桃花瓣,乃太極靜而生陰,地二生火,謂之腪,足少陽脈養之,吐逆惡阻,或偏嗜一物,以見一臟之虛也。三月名始胎,手厥陰脈養之,形象始化,乃分男女,乃太極之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也。
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脈,形像具,六腑成,手少陽脈養之。五月始受火精以成陰陽之氣,筋骨已成,毛髮始生,足太陰脈養之。六月始受金精以成筋。口目皆成,足陽明脈養之。七月始受木精以成骨,遊其魂,能動左手,手太陰脈養之。八月始受土精以成皮膚,形骸漸長,九竅皆成,遊其魂,能動右手,手陽明脈養之。
九月始受石精,以成皮毛,百節畢備,三轉其身,足少陰脈養之。十月足太陽脈養之,精神備足,受氣而生。獨君主無為,故無所養,然墮胎須防一三五七月者,蓋單月皆臟養胎,而三月又相火所主,胎最易動,尤宜慎之,當服清熱涼血安胎之藥。然諸經有多氣少血者,有多血少氣者,宜各以按月養胎之臟腑氣血虛實調之,自無墮胎之患矣。
有養胎以五行,分四時論者。凡人自受胎於胞門,則手足十二經脈,其氣血周流,俱以擁養胎元,豈有逐月分經,某經養某月之胎之理?馬玄臺已駁之矣,故不具載。巢氏一月二月是論受胎之月數為近理也。
《聖濟》曰:或者以妊娠勿治,有傷胎破血之論,豈知邪氣暴戾,正氣衰微,苟執方無權,縱而勿藥,則母將羸弱,子安能保?上古聖人,謂重身毒之,有故無殞,衰其大半而止,蓋藥之性味本以療疾,誠能處以中庸,與疾適當,且知半而止之,亦何疑於攻治哉!慎之者,恐克削破血,有傷胎孕耳。
白話文:
觀察古代文獻記載,人們懷孕的原因,常常是因為外界因素的感應而形成,這種情感的觸動,也莫不是精神的作用,然而精神之所以為精神,莫非是精氣所化。如果沒有精氣來充實精神,就沒有氣來產生精,精氣神這三者一旦缺失,就像一團死灰一樣,哪裡還有陽氣調和、化生萬物的道理,以及情感感觸的作用呢?古人說三個月才開始有胎,這並沒有固定的說法,而是氣類的潛在感應,造化的微妙轉移,這也是天地創造萬物的過程,怎麼能執著地認為這就是全部呢?以前的賢哲說過:「陽氣產生則陰氣生長。」又說:「陽氣產生則陰氣化生。」說生長、說化生,難道沒有其用意的嗎?
懷孕一個月稱為「始膏」,二個月稱為「始胚」,三個月稱為「始胎」。當精膏開始形成時,真氣剛開始相遇,就像桃花凝聚一樣,非常柔弱容易受傷。飲食必須避免辛辣,以免分散其凝聚,味道必須稍微甘美,來扶助其柔弱。二氣凝聚之後,就像泥土在陶輪上、金屬在熔爐中一樣,完全取決於如何陶冶。胎兒從母親那裡攝取氣來滋養形體,從母親那裡攝取味道來滋養精氣。形體和精氣相互滋養,而氣味是根本。所以天地的五氣、大地的五味,母親吃了,胎兒也跟著吸收,外在可以充實形體,內在可以滋養胎氣。母親寒冷,胎兒也會寒冷;母親發熱,胎兒也會發熱;母親飽食,胎兒也會飽食;母親飢餓,胎兒也會飢餓。胎兒因為母親的虛弱而有所感應,隨著感應而發生變化。富貴人家,飲食縱情、放任口腹之慾,經常暴怒和淫欲,飲食和七情所生的火氣,都聚集在體內,胎兒也會跟著受到影響。體質虛弱的,馬上就會生病;體質強壯的,毒素不會立即發作,但會造成後續的痘疹和驚嚇等禍患。所以懷孕前難道可以不謹慎調養身體嗎?
巢氏說:懷孕一個月時,凝聚成一粒,像露珠一樣,是太極活動而產生陽氣,稱為胚胎。天一生水,叫做胚,由足厥陰脈來滋養,這時月經就會停止,飲食也會稍有不同。二個月稱為始膏,變成紅色,像桃花花瓣,是太極靜止而產生陰氣,地二生火,叫做腪,由足少陽脈來滋養,這時會出現嘔吐、厭食等妊娠反應,或者偏好某種食物,這是顯示某一臟腑的虛弱。三個月稱為始胎,由手厥陰脈來滋養,形象開始變化,這時才區分男女,是太極的乾道形成男性、坤道形成女性。
四個月開始吸收水精來形成血脈,形狀完整,六腑形成,由手少陽脈來滋養。五個月開始吸收火精來形成陰陽之氣,筋骨已經形成,毛髮開始生長,由足太陰脈來滋養。六個月開始吸收金精來形成筋,口和眼睛都形成,由足陽明脈來滋養。七個月開始吸收木精來形成骨,胎兒的魂魄開始活動,能夠動左手,由手太陰脈來滋養。八個月開始吸收土精來形成皮膚,形體逐漸長大,九竅都形成,胎兒的魂魄開始活動,能夠動右手,由手陽明脈來滋養。
九個月開始吸收石精來形成皮毛,所有的關節都完備,胎兒會轉動身體,由足少陰脈來滋養。十個月由足太陽脈來滋養,精氣神都充足,然後吸收氣而出生。只有君主之官(心)無為而治,所以不需要滋養。但要特別注意防止在懷孕一、三、五、七個月時流產,因為單數月份都是臟腑在滋養胎兒,而三個月又是相火所主,胎兒最容易動盪,所以更要小心謹慎,應當服用清熱涼血、安胎的藥物。然而,各經脈有氣多血少的,也有血多氣少的,應當根據各個月份滋養胎兒的臟腑的氣血虛實來調養,自然就沒有流產的憂慮了。
有些人主張用五行來養胎,按四季來論述,認為人從在胞門受孕開始,手足十二經脈的氣血周流,都是在擁護滋養胎元,哪有逐月分經,某經脈滋養某個月的胎兒的道理?馬玄臺已經駁斥過這種說法了,所以這裡就不再詳述。巢氏所說的一、二個月是論述受孕的月份,比較符合道理。
《聖濟》說:有些人認為懷孕期間不要用藥治療,會有傷害胎兒、破壞氣血的說法。哪裡知道邪氣如果過於強烈,正氣衰弱,如果執著於不變的方子,而不權衡變通,任由疾病發展而不吃藥,那麼母親將會虛弱,胎兒又怎麼能保全呢?古代聖人說,懷孕的人中了毒,如果情況不嚴重,就不要過度治療,用藥使其衰弱大半就可以了。藥物的性質和味道本來是用來治療疾病的,如果能夠謹慎地用藥,使藥性和疾病相適應,並且知道用藥到一半就停止,又何必懷疑用藥治療呢?謹慎的原因,是害怕藥性過於猛烈,破壞氣血,傷害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