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科精要》~ 卷二 (10)
卷二 (10)
1. 子死腹中
胞衣未下,急於胎之未生。子死腹中,危於胎之未下。蓋胞衣未下,子與母氣尚通呼吸,若子死腹中,胞臟氣寒,胎血凝沍,氣不升降。古方多以行血順氣藥及硝石、水銀、硇砂之類。但其胎已死,則軀形已冷,血凝氣聚,復以至寒之藥下之,不惟無益,而害母命者多矣,不知古人立方深於用意。
蓋子死之故,因有二端,用藥寒溫各存至理,有妊娠胎漏血儘子死者;有墜墮顛仆內傷子死者;有久病胎萎子死者。以附子湯進三服,使胞臟溫暖,凝血流動。蓋附子能破寒氣墮胎,此用溫藥之意也。有因傷寒熱病溫瘧之類,胎受邪熱毒氣,內外交攻,因致胎死留於胞臟。
古人深慮胎受毒氣必然脹大,故用朴硝、水銀、硇砂之藥,不惟使胎不脹,又能使胎形化爛,再副以行血、順氣之藥,死胎即下。此古人立方之至意也。
凡脈三陽俱盛,名曰雙軀。若少陰微緊者(謂督脈),血即凝濁,經養不周,胎即偏夭,其一獨死,其一獨生,不去其死,害母失胎,千金神造散主之。是方耑治雙胎,一胎生、一胎死者,用蟹爪以去其死,阿膠以安其生,甘草和藥性,立方之心意深遠矣。
人之胃氣壯實,衝任榮和,則胎得其所,如魚處深澗,自然和暢。若氣血虛弱,無以滋養,其胎終不能成宜下之,以免其禍。然胎傷宜下、而下法最宜謹慎。如胎死腹中,心先蹎舌青、腹冷、口穢的確,方可用下,也必先固妊婦本元,補氣養血而後下之。如遇有不安,未能詳審,遂用峻厲攻伐,能免不測之禍。
此要訣云順其自然四字,最妙。立齋亦云:胎果不能安者,方可議下。慎之、慎之,前賢之垂戒深矣。若欲下之,朴硝斷不可少。
白話文:
子死腹中
如果胎盤沒有順利排出,卻急著處理還未出生的胎兒,這樣的情況其實比胎盤沒有排出來還危險。因為當胎盤還沒排出時,母親和胎兒的氣息仍然相通;但如果胎兒死在腹中,子宮的氣就會變寒,胎兒的血會凝結,導致氣血無法正常運行。古代的藥方大多使用活血順氣的藥物,還有硝石、水銀、硇砂之類的藥。但如果胎兒已經死了,身體都冷了,血液凝結成塊,再用這些寒冷的藥物來處理,不僅沒有幫助,反而會危害母親的生命。其實古代醫家開立藥方的用意是非常深遠的。
胎兒會死在腹中,原因大概有兩種,用藥的溫熱或寒涼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有的情況是因為懷孕時出血太多,導致胎兒死亡;有的是因為跌倒或撞擊等外傷,導致胎兒死亡;還有的則是因為長期生病,導致胎兒萎縮死亡。可以使用附子湯服用三次,讓子宮溫暖起來,讓凝結的血液流動。因為附子有破除寒氣、墮胎的作用,這就是使用溫藥的原因。也有的是因為感染傷寒、發熱或瘧疾等疾病,胎兒受到熱毒之氣的侵襲,內外夾攻,導致胎死腹中。
古代醫家考慮到,胎兒受到毒氣後必然會膨脹變大,所以使用朴硝、水銀、硇砂等藥物,不僅可以防止胎兒膨脹,還可以讓胎兒腐爛,再搭配活血順氣的藥物,就可以將死胎排出。這就是古代醫家開方的用意。
如果孕婦的脈象呈現三陽俱盛,表示懷的是雙胞胎。如果少陰脈(也就是督脈)稍微緊縮,表示血液凝滯,無法正常供應胎兒所需的營養,就可能導致其中一個胎兒發育不良,造成其中一個死亡,另一個卻活著。如果不把死胎取出,就會危害母親,甚至導致流產。這時可以使用千金神造散來處理。這個藥方是專門治療雙胞胎,其中一個胎兒出生,另一個胎兒卻死在腹中的情況。用蟹爪來去除死胎,用阿膠來安胎保住活胎,用甘草來調和藥性,這個藥方的用意非常深遠。
如果一個人的胃氣強壯,衝脈和任脈和諧,胎兒就能安穩地發育,就像魚在深澗中一樣舒適自在。如果氣血虛弱,無法滋養胎兒,胎兒最終無法存活,應該盡早將其排出,以免造成更大的危害。然而,當胎兒受損需要排出時,使用方法一定要非常謹慎。如果胎兒死在腹中,孕婦出現心慌、舌頭發青、腹部發冷、口氣污穢等情況,就可以使用下藥的方法,但一定要先鞏固孕婦的元氣,補氣養血之後再進行。如果情況不明,沒有仔細判斷,就使用猛烈的攻伐藥物,可能會導致無法預料的危險。
這個重要的訣竅說,要「順其自然」,這四個字最為精妙。李東垣也說過:如果胎兒真的無法保住,才可以考慮使用下藥的方法。一定要謹慎、謹慎,前人的告誡非常深刻。如果真的要使用下藥的方法,朴硝是絕對不能少的。
2. 墮胎
妊娠受胎,七日一變,今婦人墮胎,必在三月、五月、七月者多;在二月、四月、六月者少。蓋諸經養胎,臟陰而腑陽,三月屬心,五月屬脾,七月屬肺,皆在五臟之脈,陰常易虧,故多墮耳。如在三月曾墮,後孕至期,必乘其所虛而三月亦墮,以心脈受傷故也,須預於二月先調其心。五月、七月亦然,必多服健脾益氣養榮之藥,一有胎後,日不可間乃佳。
惟一月墮胎,人所不知,一月屬肝,怒則多墮,洗下體則竅開亦墮,一次既墮,肝脈受傷,下次亦墮,今之無子者,大半一月墮胎,非盡不受孕也。故凡初交後,最宜將息,勿復交接以擾子宮,勿令勞怒,勿舉重,勿洗浴,又多服養肝平氣藥,則無一再之墜而胎固矣。若連墮數次,胎元損甚者,服藥須多,蓋久則胎元可復。
其藥以養榮、調氣、補腎、益脾,如四物湯去川芎、生地,換熟地,加人參、白朮、陳皮、條芩、阿膠、續斷、杜仲之類。如有跌撲所傷,須逐汙生新為主,佛手散最妙;腹痛加益母草,服下痛止,則子母俱安。如胎已損,則汙物並下,再加童便、制香附、益母草、陳皮,煎濃汁飲之。
如從高墜下,腹痛下血、煩悶,加生地、黃耆,補以安之,如因使內腹痛下血,加參、朮、陳皮、茯苓、炙甘草、砂仁末,以保之;如胎下而去血過多,昏悶欲絕,脈大無力,用濃厚獨參湯沖童便服之。小產本由氣血大虛,今當產後,益虛其虛矣,故較正產尤宜調補。
巢氏論諸經脈養胎,各三十日,而十二經中,獨心與小腸不養胎,何也?心為牡臟,小腸為腑,主生血而合脈。《經》曰:臟直通於心,心藏血,脈之氣也。有孕則經脈不通,所謂閉經以養胎也。是知胎以血為本,始終皆在於心,自不當以輸養分次第矣。三月之時,心包絡養胎,《靈樞》云:心包主脈。
若分氣及胎,脈必虛代。《經》云:心合脈,蓋心與包,雖分二經,其實原屬一臟也。若至期當養之經,虛實不調,則胎必不安,甚則下血而胎墮矣。
夫陽施陰化,胎孕乃成,胎寒則痛,胎熱多驚。若血氣虛損,不足以榮養其胎,則自墮矣。譬之枝枯則果落,藤萎則花墜。有因七情太過,五火內發,火能消物而墮者;有因勞力閃挫,傷動其胎而墮者;有因怒動肝火,疏泄用事而墮者;有因過於房事,盜泄胎元而墮者;正如風撼其樹,而根本為動搖也。然小產重於大產,蓋胎臟損傷,胞系腐爛。
治宜大補榮衛,生肌肉養臟氣,略佐消瘀。若素有墮胎之患者,宜按症預為早治,臨期補之無及也。
妊娠半產,非七情六淫,勞役房室,則無是患,故用藥與正產無殊,總不外丹溪大補氣血為主。如三四月前,胎未成形而下者,名曰墮胎。至五六月後,胎已成形而下者,名曰半產。
總屬妊婦氣血虛弱,衝任經虛,以致胎元不固,愈遲者,而氣血愈虛也,故千金保胎元不固,愈遲者,而氣血愈虛也,故千金保胎丸一方最妙,而趙養葵以六味飲加杜續、五味、阿膠尤佳,誠為安胎之聖藥也。
小產不可輕視,視養十倍於正產。大產如慄熟自脫,小產如生採之。破其皮殼斷其根蒂也。忽略成病者不少,因而致死者恆多,然此症始因斂血以成胎,繼因精血以長養,終因精血不足而萎墮,故瘀血甚少。倘有腹痛成塊有形,多屬血虛氣逆,惟加大為溫補,則新者生,而瘀者去。
若加消瘀破滯,則逆氣愈攻而愈升,多致不救,戒之哉!況有血虛而腹痛者,更有真陰虧損,不能納氣,以致疝瘕為患者,更有真陰虧損,不能納氣,以致疝瘕為患者,更有真陰虧損,不能納氣,以致疝瘕為患者,更有真陰虧損,不能納氣,以致疝瘕為患者,(張)常以八味丸加牛膝、五味子者,早晚吞服而安。
驢馬有孕,牡者,近則蹄之,名為護胎所以絕無小產。人之胎系胞中,有氣血以養之,靜則神藏,欲火一動,則精神走泄,火擾於中,則胎自墮矣。種玉者,可知欲而不知忌乎。
丹溪曰:有婦經住三月後,尺脈或澀或微弱,其婦卻無病,知是子宮真氣不全,故陽不施,陰不化精,血雖凝,終不成形,至產血塊,或產血胞也。惟脈洪盛者,胎可不墮耳。
半產者,此氣血不續而不能長養胎元也。然氣血不足之中,尚有性稟偏陰偏陽,或寒或熱之異,自當憑脈調治。如陰虛內熱者,而用艾、附、白朮、砂仁溫暖之劑,則陰道愈消,如草木之無雨露,自然枯萎也。如陽虛內寒者,而用芩、芍涼血之劑,則脾胃虛寒,氣血益弱,猶果品春夏易生,秋冬少結也。故辨症合宜,雖大寒大熱,俱可益人,《經》所謂:應犯而犯,似乎無犯也。
白話文:
標題: [流產]
內容: 懷孕初期,胎兒每七天會經歷一次變化。女性流產的情況,在第三、第五、第七個月的較多,而在第二、第四、第六個月的較少。這是因爲人體內的經絡負責滋養胎兒,髒屬陰而腑屬陽。在第三個月屬心經,第五個月屬脾經,第七個月屬肺經,都是在五臟的脈絡裏,陰性容易虧損,因此流產率較高。例如,如果曾在第三個月流產過,那麼再次懷孕到同樣的月份時,因爲心脈受傷,極有可能再次流產,因此在懷孕前一個月就需要開始調理心臟。第五、第七個月的情況也一樣,需要多服用補脾益氣和養榮的藥物,一旦發現懷孕,每天都要堅持服用纔是最佳選擇。
然而,人們往往忽略了第一個月的流產問題,第一個月屬肝經,情緒激動易導致流產,清洗私處也可能導致流產。如果在第一個月流產後,肝脈受傷,下次懷孕也會面臨同樣的風險。現今很多沒有子女的夫妻,大部份是因爲在第一個月發生了流產,但並不是完全無法受孕。因此,夫妻首次性行爲後,應儘量避免再次性行爲以擾動子宮,避免勞累與憤怒,不要舉重,不要洗澡,多服用養肝平氣的藥物,這樣就不會再次流產,胎兒也可以穩定下來。如果連續多次流產,胎元損傷嚴重,用藥量要相應增加,因爲時間長了,胎元可以恢復。
藥物方面,以養榮、調氣、補腎、益脾爲主,例如四物湯去掉川芎、生地,換成熟地,加入人參、白朮、陳皮、條芩、阿膠、續斷、杜仲等。如果有跌打損傷,需要以排除污血、新生血液爲主,佛手散效果最好;腹痛時加入益母草,服藥後疼痛停止,母子都安全。如果胎兒已經受損,污血排出,再加入童便、制香附、益母草、陳皮,煎成濃汁飲用。
如果從高處墜落,腹部疼痛出血,心情煩躁,加入生地、黃芪,補氣安神。如果因爲內腹痛出血,加入人參、白朮、陳皮、茯苓、炙甘草、砂仁末,以保護胎兒;如果胎兒排出後,出血過多,昏厥欲死,脈象無力,使用濃厚的獨參湯加上童便服用。流產的根本原因是氣血大虛,產後身體更虛,因此產後應該更加註重調補。
巢氏討論諸經脈滋養胎兒,每30天一個週期,但在十二經脈中,唯獨心經和小腸經不參與滋養胎兒,這是爲什麼呢?心爲牡髒,小腸爲腑,主要功能是產生血液並配合脈絡。《經》說:髒直通於心,心藏血,脈之氣也。有孕則經脈不通,所謂閉經以養胎。由此可知,胎兒以血爲本,始終都在心中,不應該按順序輸送營養。在第三個月時,心包絡滋養胎兒,《靈樞》說:心包主脈。
如果胎兒的氣血分配不當,脈絡必定虛弱。《經》說:心合脈,雖然心與包分屬兩經,但實際上同屬於一髒。如果到了該滋養的經絡,氣血調節不當,胎兒必定不穩定,甚至出血而導致流產。
陽施陰化,胎兒才能形成。胎兒寒冷則痛,胎兒熱多驚。如果血氣虛損,不足以滋養胎兒,則會自然流產。就像樹枝枯萎果實就會掉落,藤蔓萎縮花朵就會凋謝。有些是因爲情緒過度,體內五火發作,火能消物而流產;有些是因爲過度勞累或意外傷害,傷動了胎兒而流產;有些是因爲怒氣傷肝,疏泄作用導致流產;有些是因爲過度性行爲,泄露了胎元而流產。這就像風吹動樹木,根基就會動搖。然而,小產比大產更爲嚴重,因爲胎髒損傷,胞系腐爛。
治療應以大補氣血、生肌肉、養髒氣爲主,稍微輔以消瘀。如果經常有流產的患者,應該根據症狀提前治療,等到臨產時才補救就來不及了。
妊娠期間的流產,並不是因爲七情六淫、勞累或性生活,因此用藥與正常分娩無異,總的原則是丹溪的大補氣血。如果在三四個月前,胎兒未成形就流掉了,稱爲流產。如果在五六個月後,胎兒已經成形卻流掉了,稱爲半產。
總的來說,孕婦氣血虛弱,衝任經脈虛弱,導致胎元不固,越晚流產,氣血越虛。因此,千金保胎丸一方最爲有效,趙養葵以六味飲加杜續、五味、阿膠尤佳,真是安胎的聖藥。
小產不可輕視,調養十倍於正常分娩。正常分娩像成熟的果實自然脫落,小產像未成熟就被摘下的果實。打破它的殼,切斷它的根蒂。忽視小產導致疾病的不少,因此導致死亡的也很多。然而,這個病症首先是因爲收斂血液形成了胎兒,接着因爲精血滋養成長,最後因爲精血不足而萎縮流產,因此瘀血很少。如果有腹痛成塊有形,多屬血虛氣逆,只有大量溫補,新血纔會生成,瘀血纔會去除。
如果加入消瘀破滯的藥物,逆氣會更加強烈,常常無法救治,要小心啊!況且有血虛而腹痛的,有真陰虧損,不能納氣,導致疝瘕的,有真陰虧損,不能納氣,導致疝瘕的,張常以八味丸加牛膝、五味子,早晚吞服而安。
馬匹懷孕,雄性的,接近它,會踢它,名爲護胎,所以幾乎沒有小產。人的胎兒系在胞中,有氣血滋養,靜則神藏,慾望一動,精神就會流失,火擾於中,胎兒自然會流產。種植玉石的人,知道慾望卻不知道禁忌嗎?
丹溪說:有婦人三個月後停經,尺脈或澀或微弱,婦人卻無病,知道子宮真氣不全,所以陽不施,陰不化精,血雖凝,終不成形,至產血塊,或產血胞。只有脈洪盛者,胎兒纔不會流產。
半產,是因爲氣血不續而不能滋養胎元。然而,在氣血不足中,還有性稟偏陰偏陽,或寒或熱的差異,應當根據脈象調治。如果陰虛內熱,而使用艾、附、白朮、砂仁的溫暖劑,陰道會更加消瘦,就像草木沒有雨露,自然會枯萎。如果陽虛內寒,而使用芩、芍的涼血劑,脾胃虛寒,氣血更弱,就像果品春夏易生,秋冬少結。因此,辨證施治,即使大寒大熱,都能對人有益,《經》所謂的“應犯而犯,似乎無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