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科精要》~ 卷二 (7)
卷二 (7)
1. 子喑
經云:婦人重生九月而喑者,胞之絡脈絕也,無治,當十月復。謂人之受孕,一月肝經養胎,二月膽經養胎,三月心經養胎,四月小腸經養胎,五月脾經養胎,六月胃經養胎,七月肺經養胎,八月大腸經養胎,九月腎經養胎,十月膀胱經養胎。先陰經而後陽經,始於木終於水,以五行之相生言也。
白話文:
中醫文獻說:婦女懷孕九個月後出現啞症,這是由於子宮的脈絡斷了,無法治療,應該在第十個月後恢復。這是因為人懷孕後,一個月由肝臟經絡滋補胎兒,第二個月由膽經滋補胎兒,第三個月由心臟經絡滋補胎兒,第四個月由小腸經絡滋補胎兒,第五個月由脾胃經絡滋補胎兒,第六個月由胃經滋補胎兒,第七個月由肺經滋補胎兒,第八個月由大腸經絡滋補胎兒,第九個月由腎臟經絡滋補胎兒,第十個月由膀胱經絡滋補胎兒。滋補胎兒的順序是先陰經後陽經,從木開始到水結束,這是根據五行相生的原理。
然以理推之,十二經之脈晝夜流行無間,無日、無時而不共養胎氣也,必無分經養胎之理。今曰九月而喑,時至九月,兒體已長,胞宮之絡脈繫於腎經者,阻絕不通,故間有之。蓋腎經之脈上系舌本,脈道阻絕,則不能言,故十月分娩後而能言,不必加治,治之當補心腎。喑謂有言而無聲,故經曰不能言,不能非絕然不語之謂。
白話文:
然而,根據道理推測,十二經脈晝夜運行不停,沒有哪一天哪個時刻不參與共同滋養胎氣的,沒有一定是哪條經脈單獨滋養胎兒的道理。現在說到九月出現喑症,那是因為到了九月,胎兒已經長大,與子宮相連的絡脈與腎經相連的那一段不通了,所以偶爾會出現喑症。原因是腎經的脈絡上連於舌根,脈道不通暢,所以說不出話來,所以十個月分娩後就能說話了,不必治療,治療時應該補益心和腎。喑症是指有話卻說不出聲音,所以經典上說不能說話,並不是完全不能說話的意思。
凡音出於喉嚨,發於舌本,因胎氣肥大,阻腎上行之經。腎脈入肺,循喉嚨,系舌本。喉者,肺之部,肺主聲音。其人竊竊私語,心雖有言,而人不能聽,故曰喑。肺腎子母之臟,故云不必治。若大全解作不語,則為心病,以心主發聲也,與子喑了不相干,若張子和有降心火之說,馬玄臺有補心腎之言。如果腎之脈絡絕,則其病不治,豈有產後自復之理乎。
故經云:胞之絡脈絕。此絕字當作阻字解也。
白話文:
所有聲音都來自於喉嚨,從舌根發出,這是因為胎氣太大,阻礙了腎臟向上行經的經絡。腎臟的脈絡通到肺臟,沿著喉嚨,與舌根相連。喉嚨是肺臟的一部分,肺臟主管聲音。如果一個人講話是小聲細語的,心裡明明有話要說,但別人卻聽不見,這就是喑症。肺臟和腎臟是母子臟腑,所以說不用治。如果把喑症完全當成不會說話,那就屬於心臟的疾病,因為心臟主管發聲,與喑症毫無關係。如果像張子和說的,用降心火的方法來治療,或者像馬玄臺說的,用補心腎的方法來治療。如果腎臟的脈絡已經斷絕,那麼這種疾病就無法治癒,怎麼可能產後自動恢復呢?
2. 中風
孕婦痰涎壅盛,忽然僵仆,或時發搐,不省人事,是血虛而陰火炎上,鼓動其痰,左脈微數,右脈滑大者,名曰子癇,宜四物養血,酒芩清熱,二陳化痰理氣。故《機要》云:風木為熱,熱甚則風動,宜靜勝其燥,是養血也。治法仍以安胎為主,勿過用中風之藥。蓋多由血虛則生熱,熱盛則生風,皆內起之風火,養血而風火自滅也。
白話文:
孕婦體內痰涎凝聚,突然昏倒抽搐,不省人事,這是由於血虛導致陰火上盛,驅動痰液所造成。如果診察脈象,發現左側脈搏微弱而頻數,右側脈搏滑大,這種情況稱為子癇。治療方法應以四物湯養血,黃連、黃芩清熱,二陳湯化痰理氣。
《機要》一書說:風木為熱,熱盛則風動。所以,治療方法應該以靜勝燥,也就是養血。治療的重點仍以安胎為主,不要過度使用治療中風的藥物。因為子癇大多是由於血虛生熱,熱盛生風,這些都是內部產生的風火,養血之後,風火自然消失。
若心肝風熱,用鉤藤湯;肝脾血虛,加味逍遙散;肝脾鬱怒,加味歸脾湯;氣逆痰滯,紫蘇飲;脾郁痰滯,二陳加竹瀝、薑汁。
白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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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心肝有風熱症狀,服用鉤藤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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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脾血虛時,服用加味逍遙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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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脾鬱怒時,服用加味歸脾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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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逆痰滯時,服用紫蘇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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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鬱痰滯時,服用二陳湯加入竹瀝、薑汁。
3. 妊娠傷寒
妊娠傷寒,專以清熱安胎為主,外用塗臍護胎之法,其或汗、或下,各隨表裡所見脈證主治。有表證宜汗者,羌活沖和湯加柴胡、當歸、芍藥、蘇葉、蔥白之類。若裡熱實症,便秘、躁渴者,亦用大黃轉藥,須酒製用。有病病當之,設患真寒脈伏厥冷者,則用薑、桂、附子。
白話文:
如果孕婦得了傷寒,應該以清熱安胎為主,可以用外塗臍部的護胎法。如果病人有汗證、下證,依照表證或裡證的脈象來決定主要的治療方法。如果有表證,適合用汗法治療的,可以使用羌活沖和湯,並添加柴胡、當歸、芍藥、蘇葉、蔥白等藥物。如果裡熱實證,有便祕、躁渴症狀的,可以使用大黃轉藥,但必須用酒來製作藥物。如果有病必須對症治療,如果有真寒脈伏厥冷的症狀,則可以使用薑、桂、附子。
薑、桂雖熱,用黃連、甘草制之則無害矣。況應犯而犯似乎無犯,若不急為調治,以去極寒極熱之病,則胎為病所困而難於保全矣。奈何去病寒熱之藥,人多畏之,傷生寒熱之病,人反安之何也?
白話文:
薑和桂雖然性質溫熱,但是用黃連、甘草來制約,就沒有害處了。況且在應該犯禁忌的時候犯禁忌,反而好像沒有犯禁忌一樣,倘若不趕快進行調理治療,來消除體內的極寒極熱之病,則胎兒就會被疾病所困擾而難以保全。為什麼祛除寒熱之病的藥物,人們都很畏懼它,而傷身害命的寒熱之病,人們反而安於接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