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科精要》~ 卷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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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7)

1. 子喑

經云:婦人重生九月而喑者,胞之絡脈絕也,無治,當十月復。謂人之受孕,一月肝經養胎,二月膽經養胎,三月心經養胎,四月小腸經養胎,五月脾經養胎,六月胃經養胎,七月肺經養胎,八月大腸經養胎,九月腎經養胎,十月膀胱經養胎。先陰經而後陽經,始於木終於水,以五行之相生言也。

然以理推之,十二經之脈晝夜流行無間,無日、無時而不共養胎氣也,必無分經養胎之理。今曰九月而喑,時至九月,兒體已長,胞宮之絡脈繫於腎經者,阻絕不通,故間有之。蓋腎經之脈上系舌本,脈道阻絕,則不能言,故十月分娩後而能言,不必加治,治之當補心腎。喑謂有言而無聲,故經曰不能言,不能非絕然不語之謂。

凡音出於喉嚨,發於舌本,因胎氣肥大,阻腎上行之經。腎脈入肺,循喉嚨,系舌本。喉者,肺之部,肺主聲音。其人竊竊私語,心雖有言,而人不能聽,故曰喑。肺腎子母之臟,故云不必治。若大全解作不語,則為心病,以心主發聲也,與子喑了不相干,若張子和有降心火之說,馬玄臺有補心腎之言。如果腎之脈絡絕,則其病不治,豈有產後自復之理乎。

故經云:胞之絡脈絕。此絕字當作阻字解也。

白話文:

經典上說:婦女懷孕九個月時出現失聲的狀況,是因為連接胎盤的經絡斷絕了,這種情況無法治療,等到十個月生產後就會恢復。這是因為人們受孕後,第一個月由肝經滋養胎兒,第二個月由膽經滋養,第三個月由心經,第四個月由小腸經,第五個月由脾經,第六個月由胃經,第七個月由肺經,第八個月由大腸經,第九個月由腎經,第十個月由膀胱經滋養。先是陰經,後是陽經,從木開始到水結束,這是按照五行相生的道理來說的。

然而,從道理上推論,十二經脈日夜不停地運行,沒有一天、沒有一刻不共同滋養胎氣的,不可能有分經滋養胎兒的道理。現在說九個月時失聲,是因為到了九個月,胎兒已經長大,連接子宮的經絡屬於腎經,這個經絡被阻礙不通,所以偶爾會發生這種情況。因為腎經的脈絡向上連繫著舌根,脈絡阻礙不通,就不能說話,所以等到十個月生產後就能說話,不需要特別治療,如果要治療,應當補益心腎。失聲指的是能說話但沒有聲音,所以經典上說「不能言」,並不是指完全不能說話的意思。

凡是聲音從喉嚨發出,從舌根開始,因為胎氣肥大,阻礙了腎經向上運行的通道。腎經的脈絡進入肺部,沿著喉嚨,連繫著舌根。喉嚨是肺所主的部分,肺主管聲音。這種情況的人會小聲說話,心中想說話,但別人聽不清楚,所以說是失聲。肺和腎是母子關係的臟腑,所以說不需要治療。如果把「不能言」理解成完全不能說話,那就是心病,因為心主管發聲,這與懷孕引起的失聲沒有關係。像張子和有降心火的說法,馬玄臺有補益心腎的說法。如果腎的經絡真的斷絕了,那這種病就沒法治,怎麼可能生產後自己就好呢?

所以經典上說:連接胎盤的經絡斷絕了。這裡的「絕」字,應當解釋為「阻礙」的意思。

2. 中風

孕婦痰涎壅盛,忽然僵仆,或時發搐,不省人事,是血虛而陰火炎上,鼓動其痰,左脈微數,右脈滑大者,名曰子癇,宜四物養血,酒芩清熱,二陳化痰理氣。故《機要》云:風木為熱,熱甚則風動,宜靜勝其燥,是養血也。治法仍以安胎為主,勿過用中風之藥。蓋多由血虛則生熱,熱盛則生風,皆內起之風火,養血而風火自滅也。

若心肝風熱,用鉤藤湯;肝脾血虛,加味逍遙散;肝脾鬱怒,加味歸脾湯;氣逆痰滯,紫蘇飲;脾郁痰滯,二陳加竹瀝、薑汁。

白話文:

孕婦如果痰液過多阻塞,突然昏倒,或者有時會抽搐、失去意識,這是因為血虛導致陰虛火旺,火氣鼓動痰液所致。如果左手脈象微弱而頻數,右手脈象滑動而有力,就叫做子癇。應該用四物湯來補血,用黃芩清熱,用二陳湯來化痰理氣。《醫學機要》說:「風木會化為熱,熱到極點就會生風,應該用靜來勝過它的燥熱,這就是養血的道理。」治療方法仍然以安胎為主,不要過度使用治療中風的藥物。因為大多是由於血虛而生熱,熱盛而生風,這些都是從內部產生的風火,只要養好血,風火自然就會平息。

如果是由於心肝風熱引起的,就用鉤藤湯;如果是肝脾血虛,就用加味逍遙散;如果是肝脾鬱悶憤怒,就用加味歸脾湯;如果是氣逆痰滯,就用紫蘇飲;如果是脾胃鬱悶痰液阻塞,就用二陳湯加上竹瀝、薑汁。

3. 妊娠傷寒

妊娠傷寒,專以清熱安胎為主,外用塗臍護胎之法,其或汗、或下,各隨表裡所見脈證主治。有表證宜汗者,羌活沖和湯加柴胡、當歸、芍藥、蘇葉、蔥白之類。若裡熱實症,便秘、躁渴者,亦用大黃轉藥,須酒製用。有病病當之,設患真寒脈伏厥冷者,則用薑、桂、附子。

薑、桂雖熱,用黃連、甘草制之則無害矣。況應犯而犯似乎無犯,若不急為調治,以去極寒極熱之病,則胎為病所困而難於保全矣。奈何去病寒熱之藥,人多畏之,傷生寒熱之病,人反安之何也?

白話文:

妊娠期間罹患傷寒,主要以清熱和安胎為主,外用塗抹肚臍來保護胎兒的方法。至於發汗或使用瀉下藥,則根據病症的表裡情況和脈象來決定。如果出現表證,適合發汗的,可以使用羌活沖和湯,並加入柴胡、當歸、芍藥、蘇葉、蔥白等藥材。如果屬於裡熱實證,有便秘、煩躁口渴的情況,可以使用大黃來通便,但必須用酒炮製過。

有病就應該及時治療,如果患上真寒證,出現脈象沉伏、手腳冰冷等症狀,則要使用薑、桂、附子等溫熱藥。雖然薑、桂性質溫熱,但與黃連、甘草一同使用就可以減輕熱性,沒有害處。況且該用的藥就要用,如同沒有犯禁一樣。如果不及時調治,去除極寒或極熱的病症,胎兒會因為病痛所困難以保全。然而,為什麼人們對於治療寒熱疾病的藥物多有畏懼,反而對於寒熱引起的疾病卻安然接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