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塤

《女科經綸》~ 卷五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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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9)

1. 產後宜用芍藥論

張景岳曰:按丹溪云,芍藥酸寒,大伐發生之氣,產後忌之。此亦言之過也。夫芍藥之寒,不過於生血藥中,稍覺其清耳,非若芩連輩之大苦大寒也。使芍藥猶忌如此,則他之更寒者,猶為不可用矣。予每見產家過慎,或因太暖,或因年力方壯,飲食藥餌,大補過度,以致產後動火,病熱極多。若盡以產後為虛,必須皆補,豈盡善哉。

白話文:

張景嶽醫師說:根據丹溪醫生的看法,芍藥藥性酸寒,過度破壞人體的生氣,所以產後不宜服用。這種說法有點過頭了。芍藥的寒涼性,在生血藥物中不算太強,只略微感受到它的清涼而已,不像黃芩、黃連等藥強烈苦寒。如果一味奉行丹溪的說法忌服芍藥,那麼藥性更寒涼的藥物就更不能用了。我常常見到產婦過於慎重,或因產後受寒太過,或年紀正值強壯,飲食藥物大補過度,導致產後內生燥火,得熱性疾病的很多。若一味認為產後一定虛弱,必須大量補養,恐怕不是全盤妥當。

且芍藥性清,微酸而收,最宜於陰氣散失之證,豈不為產後要藥乎。不可不解也。

2. 產後戒不可遽用參耆

單養賢曰:凡產後服生化湯人參,須血崩血暈,形色俱脫者加之。若無虛脫形證,不可加。若有血塊痛甚不移處,止加紅花肉桂,切不可用參、耆、術補氣,夭人命也。

白話文:

單養賢說:凡是產後服服用生化湯,必須是血崩血暈、形色俱脫的人才能加人參。如果沒有虛脫形證,就不能加人參。如果有血塊疼痛嚴重且不移動,只能加紅花、肉桂,絕對不能用參、耆、術來補氣,否則會害死人。

慎齋按:以上七條,序產後有用藥之戒也。產後病,誤治者多,用藥之際,不可不詳慎。

3. 新產後先消瘀血為第一義

葉以潛曰:《良方》云:產後以去敗血為先,血滯不快,乃成諸病。夫產後元氣既虧,運行失度,不免瘀血停留。治者必先逐瘀,瘀消然後方可行補,此第一義也。今人一見產後有內虛證,遽用參、耆甘溫之劑,以致瘀血攻心而死,慎之。

白話文:

葉以潛說:《良方》中提到,產後首先要做的是去除敗血,如果血滯不快,就會形成各種疾病。因為產後元氣虧損,運轉失常,難免會出現瘀血停留的情況。治療時必須先活血化瘀,瘀血消除了才能進行補益,這是最重要的原則。現在有些人一看到產後有內虛的症狀,就急著使用參、耆等甘溫的藥物,結果導致瘀血攻心而死亡,這種情況一定要謹慎。

慎齋按:以上一條,序產後有先消瘀之治也。產後證虛者固多,而虛中見實,莫如瘀血停滯一證為吃緊,此條最宜留意。

白話文:

慎齋按:以上一條,是要有序的詳細說明產後先消瘀的治療。產後身體虛弱的患者確實很多,但在虛弱中出現實證,沒有比瘀血停滯更為緊迫,這條脈情報一直都應該特別留意。

4. 產後不可作諸虛不足治

張子和曰:產後慎不可作諸虛不足治之,必變作骨蒸寒熱,飲食不入,肌膚瘦削,經水不行。經曰:寒則衰飲食,熱則消肌肉。人病瘦削,皆粗工以藥消爍之故也。嗚呼!人之死者,豈為命乎。

白話文:

張子和說:婦女產後,一定要謹慎,不可以把產後虛弱的症狀,當作虛不足來治療,否則,必定會變成骨蒸、寒熱症。產婦就會吃不下飯,肌肉消瘦,月經停止。經書上說:寒症會導致食慾減退,熱症會消耗肌肉。人之所以消瘦,都是因為粗心的醫生,用藥物消弱了人體。唉!人的死亡,難道是命運所決定的嗎?

慎齋按:產後證,虛者多實者少,子和以為慎不可作諸虛不足治,是必以攻伐峻厲為法矣。產後而亦可任汗吐下之三法乎。趙嗣真嘆子和之書,其詞直,其義明,顧其一,不顧其二,知言哉。

白話文:

慎齋批註:產後證,虛證多的,實證比較少。和子認為,慎重點,不要診斷為諸虛不足,而使用攻伐峻厲的方法來治療。產後怎麼還能隨便使用汗、吐、下的三大法呢?趙嗣真嘆息子之的《女科》,他的話說得直,道理講得明白,但是他只看到一方面,沒有看到另一方面,這句話說得太到位了。

5. 產後以大補氣血為主

朱丹溪曰:產後有病,先固氣血,故產後以大補氣血為主,雖有雜證,以末治之。

汪石山曰:產後百日之內,縱有雜證,必遵丹溪之法,以末治之,當大補氣血為主,不可攻擊,此正論也。

6. 產後先補氣血兼用消散

陳良甫曰:產後元氣大脫,新血未生,概以大補氣血為主。如惡露未盡,補藥中入行血藥。如感冒風寒停滯,亦須先補,然後發散消導,勿得泛用峻厲傷氣血之藥。

白話文:

陳良甫說:產後元氣大量流失,新的血液尚未生成,應以大補氣血為主。如果惡露尚未排盡,可在補藥中加入行血藥。如遇感冒、風寒停滯,也須先補,然後才能發散消導。切勿隨意使用峻厲傷氣血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