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科經綸》~ 卷四 (15)
卷四 (15)
1. 小產用藥之法
薛立齋曰:小產重於大產,大產如慄熟自脫。小產如生採,破其皮殼,斷其根蒂也。但人輕忽致死者多,治法宜補形氣,生新血,去瘀血。若未足月,痛而欲產,芎歸補中湯倍加知母止之。若產而血不止,人參黃耆湯補之。若產而心腹痛,芎歸湯主之。胎氣弱而小產者,八珍湯固之。
慎齋按:以上五條,序胎前有半產證也。妊娠半產,非七情六淫,勞役房室,則無是患。故用藥與正產無殊,總不外丹溪大補氣血為主一論也。然墮胎與半產證有別,如一月二月三月四月,胎未成形而下者,名曰墮胎。至五月六月七月八月,胎已成形而下者,名曰半產。墮胎總屬妊婦氣血虛弱,衝任經虛,以致胎元不固。
故《千金》保胎丸一方最妙,而趙養葵以六味飲加杜、續、五味、阿膠,為安胎之聖藥。此傳心之秘典也。
白話文:
薛立齋說:小產比大產更嚴重,大產就像瓜熟蒂落自然脫落,小產則像硬摘生果,破壞了外皮和根部。只是人們輕忽小產,導致死亡的案例很多,治療方法應該要補養身體的精氣,產生新的血液,去除體內的瘀血。如果還沒足月,感到疼痛想生產,可以用芎歸補中湯加倍知母來止痛。如果已經生產但血流不止,要用人參黃耆湯來補氣。如果生產後感到心腹疼痛,可以用芎歸湯來治療。如果是因為胎氣虛弱而小產,要用八珍湯來鞏固身體。
慎齋按:以上五條講的是懷孕前期發生半產的症狀。懷孕時發生半產,如果不是因為情緒不穩、外感風寒暑濕燥火、過度勞累或性生活不節制,通常不會有這種狀況。所以用藥跟一般生產沒什麼不同,總之都是以丹溪主張大補氣血為主的原則。然而,墮胎和半產的症狀有所不同,例如懷孕一兩個月、三四個月時,胎兒還沒成形就流掉的,叫做墮胎。到了懷孕五六個月、七八個月時,胎兒已經成形才流掉的,叫做半產。墮胎通常是因為孕婦的氣血虛弱,衝任二脈也虛弱,導致胎兒不穩固。
所以《千金方》的保胎丸這個方子最好,而趙養葵用六味飲加上杜仲、續斷、五味子、阿膠,認為是安胎的聖藥。這是他傳授的秘訣。
2. 婦人懷胎有未足月而產有過期而不產
《婦人良方》曰:婦人懷胎,有七月八月而產者,有至九月十月而產者,有經一年二年,乃至四年而後產者,各依法治之。
婁全善曰:先期欲產者,涼血安胎。過期不產者,補血行滯。
白話文:
《婦人良方》說:婦女懷孕,有七個月或八個月就生產的,也有到九個月或十個月才生產的,甚至有經過一年、兩年,乃至四年後才生產的,各種情況都要按照不同的方法治療。
婁全善說:懷孕提早想生產的,要用涼血的方法來安胎;懷孕過期還不生產的,要用補血和活血化瘀的方法來處理。
3. 妊婦胎孕遲速論
虞天民曰:或問,娠婦有按月行經,而胎自長者,有三五個月間,其血大下而胎不墮者,或及期而分娩,或逾月而始生,其理何與?曰:按月行經,而胎日長者,名曰盛胎。其婦血氣充盛,養胎之外,其血有餘故也。有數月之胎,而血大下,謂之漏胎。因事觸胎,動其妊脈,故血下而不傷子宮也。
然雖孕中失血,胎雖不墮,氣血亦虧,多致逾月不產。曾見有十二三月,或十七八月,或二十四五個月生者,往往有之。俱是氣血不足,胚胎難長故耳。凡十月之後未產者,當服大補氣血之藥,以培養之,庶無分娩之患也。
慎齋按:妊娠十月而產,其常也。其有逾者,如唐堯之與漢昭是也。若云二年四年,則怪誕不經矣。尚得謂胎孕乎?虞花溪又從而附會之,無稽之言,勿聽可也。
白話文:
有人問,懷孕的婦女有的人仍然按月來月經,但胎兒卻在成長;有的人在懷孕三五個月時,大量出血但胎兒沒有流掉;有的人到了預產期才生產,有的人卻超過預產期才生,這是什麼道理呢?
回答說:按月來月經,但胎兒每天都在長大的,這叫做「盛胎」。這是因為婦女的氣血充足旺盛,除了供給胎兒營養外,還有多餘的血可以流出。有的人懷孕幾個月時,大量出血,這叫做「漏胎」。這是因為受到外力碰撞或刺激,牽動了懷孕時的脈象,所以才會出血,但不會傷到子宮。
然而,雖然懷孕期間失血,胎兒沒有流掉,但氣血也會因此虧損,大多會導致超過預產期才生產。我曾經見過有懷孕十二三個月、十七八個月,甚至二十四五個月才生的,這些都是因為氣血不足,導致胚胎難以正常成長的緣故。凡是懷孕超過十個月還沒生產的,應該服用大補氣血的藥物來調理,這樣才不會有難產的危險。
慎齋認為:懷孕十個月生產,這是正常的現象。有超過十個月才生的,就像唐堯和漢昭帝一樣。但如果說懷孕兩年或四年,那就太荒謬不合理了。還能算是懷孕嗎?虞花溪又跟著附和這種說法,這是毫無根據的言論,不可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