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科經綸》~
1. 卷四
2. 胎前證 下
3. 經論妊娠舌喑屬胞之絡脈絕
《素問》曰:人有重身,九月而喑,此何為也?曰:胞之絡脈絕也。曰:何以言之?曰:胞絡者,繫於腎,少陰之脈貫腎,系舌本,故不能言。曰:治之奈何?曰:無治也,當十月復。
白話文:
《黃帝內經·素問》說:有人懷孕,到了九個月的時候卻突然不能說話,這是怎麼回事呢?(岐伯)回答說:這是因為胎兒的絡脈斷絕了。(黃帝)問:為什麼這樣說呢?(岐伯)回答說:胎兒的絡脈,是連繫在腎臟的,足少陰腎經貫穿腎臟,並且連繫著舌根,所以不能說話。(黃帝)問:這種情況該怎麼治療呢?(岐伯)回答說:不用治療,等到懷孕十個月的時候就會恢復了。
4. 妊娠不語名子喑不須藥
《大全》曰:孕婦不語,非病也,間有如此者,不須服藥,臨產月,但服保生丸、四物湯之類,產下便語得,亦自然之理,非藥之功也。醫者不說與人,臨月以尋常藥服之,產後能語,以為醫之功,豈其功也哉。博陵醫之神者,曰郝翁士,有一婦人妊喑,嘿不能言。郝曰:兒胎大經壅,兒生經行則言矣,不可毒以藥。
薛立齋曰:《內經》窮理之言,人有患此,當調攝以需之,不必驚畏而泛用藥也。
白話文:
《大全》說:孕婦不說話,不是生病,偶爾有這樣的情況,不需要吃藥。等到快生產時,只要服用保生丸、四物湯之類的藥,生產完就會說話了,這也是自然道理,不是藥的功勞。醫生如果不把這個道理告訴別人,等到快生產時就用一般的藥給孕婦吃,生產後能說話,就以為是醫生的功勞,這哪是醫生的功勞啊!博陵有個醫術高明的醫生,叫郝翁士,有個婦人懷孕時不能說話,默默無聲。郝翁士說:是因為胎兒過大,經絡被堵塞,等孩子生下來,經絡暢通就會說話了,不能用藥來傷害她。
薛立齋說:《內經》裡有很深奧的道理,人有這種情況,應該好好調養身體,等待自然恢復,不必驚慌害怕就亂用藥。
5. 妊娠子喑以降心火清肺金為治
張子和曰:婦人重身,九月而喑者,是脬之絡脈不相接也。經曰無治,雖有此論,可煎玉燭散二兩,放冷,入蜜少許,時呷之,則心火下降,而肺金自清,故能作聲也。
白話文:
張子和說:婦女懷孕,到了九個月卻聲音沙啞,是因為膀胱的絡脈沒有連接暢通。經典上說這種情況無法醫治,雖然有這個說法,但可以用玉燭散二兩,煎好放涼,加入少許蜂蜜,慢慢飲用,這樣就可以使心火下降,肺氣自然清淨,因此就能發出聲音了。
6. 妊娠子喑治當補心腎
馬玄臺曰:經云,婦人重身,九月而喑者,胞之絡脈絕也,無治,當十月復。方論人之受孕,一月肝經養胎,二月膽經養胎,三月心經養胎,四月小腸經養胎,五月脾經養胎,六月胃經養胎,七月肺經養胎,八月大腸經養胎,九月腎經養胎,十月膀胱經養胎。先陰經而後陽經,始於木終於水,以五行之相生言也。
然以理推之,手足十二經之脈,晝夜流行無間,無日無時而不共養胎氣也,必無分經養胎之理。今曰九月而喑,時至九月,兒體已長,胞絡、宮之絡脈,繫於腎經者,阻絕不通,故間有之。蓋腎經之脈,下貫於腎,上系舌本,脈道阻絕,則不能言,故至十月分娩後自能言,不必治,治之當補心腎為宜。《大奇論》以胞精不足者,善言為死,不言為生。
此可驗九月而喑,非胞精之不足,故十月而復也。
張嶟璜按:喑謂有言而無聲,故經曰不能言。此不能二字,非絕然不語之謂。凡人之音,生於喉嚨,發於舌本。因胎氣肥大,阻腎上行之經。以腎之脈,入肺中,循喉嚨,系舌本。喉者,肺之部,肺主聲音。其人切切私語,心雖有言,而人不能聽,故曰喑。肺腎,子母之臟,故云不必治。
若夫全解作不語,則為心病,以心主發聲為言也,與子喑了不相干。若子和有降心火之說,玄臺有補心腎之言。如果腎之脈絡絕,而上干心,則其病不治,豈有產後自復之理乎。故經云胞之絡脈絕,此絕字當作阻字解。
慎齋按:以上四條,序胎前有子喑之證也。妊娠不語,遵《內經》之旨,固無治法,故《大全》而下,後人不敢強立方論。獨子和以降心火為治,玄臺以補心腎立法,則以胞之絡脈,屬手足少陰二經故也。但產後不語,屬敗血之入心。中風舌喑,屬痰涎之滯絡。則胎前子喑,亦必有所感。更當詳證參治,以補張馬二公之未盡。若子喑用玉燭散,似屬無理。
白話文:
妊娠時的失聲應當補養心腎
馬玄臺說:《黃帝內經》提到,婦女懷孕,到了九個月時出現失聲,這是因為連接胎兒的絡脈阻塞斷絕了,不用治療,等到十個月生產後就會恢復。理論上,人受孕後,第一個月是肝經在養胎,第二個月是膽經,第三個月是心經,第四個月是小腸經,第五個月是脾經,第六個月是胃經,第七個月是肺經,第八個月是大腸經,第九個月是腎經,第十個月是膀胱經。這是先從陰經開始,再到陽經,從木到水,是按照五行相生的道理來說的。
然而從道理來推斷,人體手足的十二條經脈,日夜不停地運行,每一天每一刻都在共同滋養胎兒,並不是單獨某條經脈在養胎。現在說懷孕九個月時失聲,是因為到了九個月,胎兒已經長大,連接胎兒的絡脈、子宮的絡脈,這些都與腎經相連,因為阻塞不通才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腎經的脈絡下通於腎,向上連接舌根,脈絡阻塞不通,就不能說話了,所以等到十個月生產後自然就會恢復,不用治療,如果要治療,應當以補養心腎為主。《大奇論》認為,胎兒精血不足的,反而能說話是將死之兆,不能說話的才是活的。
這可以驗證懷孕九個月時的失聲,並非是胎兒精血不足,所以生產後十個月就能恢復。
張嶟璜認為:失聲是指有話想說卻發不出聲音,所以《黃帝內經》才說“不能言”。這裡的“不能”並非完全不能說話的意思。人的聲音產生於喉嚨,由舌根發出。由於懷孕胎氣變大,阻礙了腎經向上走的通道。因為腎經的脈絡是進入肺部,沿著喉嚨,連接舌根。喉嚨是肺的部位,肺主聲音。這個人會輕聲細語,心中有話想說,但是別人聽不見,所以說失聲。肺和腎是母子之臟,所以說不必治療。
如果把失聲完全理解為不說話,那就是心病了,因為心主發聲。這和懷孕引起的失聲完全沒有關係。如果按照子和的觀點認為是降心火,或按照玄臺的觀點認為要補心腎,如果腎經的脈絡真的斷絕,而且影響到心臟,那這個病就沒得治了,怎麼可能生產後自己就好呢?所以《黃帝內經》說的“胞之絡脈絕”,這個“絕”字應當解釋為“阻礙”。
慎齋認為:以上四條講述了懷孕前出現失聲的情況。懷孕後不能說話,按照《黃帝內經》的說法,確實沒有治療方法,所以《大全》之後,後人都不敢強行制定治療方法。只有子和用降心火來治療,玄臺用補心腎來治療,這是因為連接胎兒的絡脈屬於手少陰經和足少陰經。但是產後不說話,屬於敗血進入心臟。中風導致失聲,屬於痰涎阻塞絡脈。那麼懷孕前的失聲,也一定有所感觸,更應當詳細辨證來治療,以補充張、馬二人的不足。如果用玉燭散來治療孕期失聲,似乎沒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