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塤

《女科經綸》~ 卷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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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11)

1. 胎前調理之法

《女科集略》曰:女之腎臟繫於胎,是母之真氣,子所賴也。受妊之後。宜令鎮靜,則血氣安和。須內達七情,外薄五味,大冷大熱之物,皆在所禁。使霧露風邪,不得乘間而入。亦不得交合陰陽,觸動欲火。務謹節飲食,若食兔缺唇,食犬無聲,食雜魚致瘡癬。心氣大驚而癲疾,腎氣不足而解顱,脾氣不和而羸瘦,心氣虛乏而神不足。

兒從母氣,不可不慎也。苟無胎動胎痛,瀉痢風寒外邪,不可輕易服藥。

白話文:

《女科集略》說:女人的腎臟關係著胎兒,那是母親的真氣,是胎兒所依賴的根本。懷孕之後,應該保持心情平靜,這樣才能使氣血平和順暢。必須要節制內在的七情,也要注意外在的五味,太冷或太熱的食物都應該禁止。要讓霧氣、露水、風邪這些外在的邪氣,沒有機會侵入身體。也不可以有性行為,以免慾火被觸動。務必謹慎節制飲食,如果吃了兔子肉,可能會生出兔唇的孩子;吃了狗肉,孩子可能會無聲;吃了雜魚,可能會導致瘡癬。母親如果受到過度驚嚇,可能會導致孩子癲癇;母親如果腎氣不足,可能會導致孩子囟門閉合不良;母親如果脾氣不調和,可能會導致孩子體弱消瘦;母親如果心氣虛弱,可能會導致孩子精神不足。

孩子是依靠母親的氣血來生長的,所以不能不謹慎。如果沒有胎動異常、胎痛、腹瀉、風寒等外在邪氣的侵擾,不可以輕易服用藥物。

2. 孕婦起居所忌

《便產須知》曰:勿亂服藥,勿過飲酒,勿妄針灸,勿向非常地便,勿舉重登高涉險,勿恣欲行房。心有大驚,犯之難產,子必癲癇。勿多睡臥,時時行步。勿勞力過度,使腎氣不足,生子解顱。衣毋太溫,食毋太飽。若脾胃不和,榮衛虛怯,子必羸瘦多病。如犯修造動土,犯其土氣,令子破形殞命。

刀犯者形必傷,泥犯者竅必塞,打擊者色青暗,繫縛者相拘攣。若有此等,驗如影響,切宜避之。

慎齋按:以上二條,序胎前調理避忌之法也。

白話文:

《便產須知》說:不要隨便亂吃藥,不要過量飲酒,不要胡亂針灸,不要到不乾淨的地方大小便,不要搬重物、爬高處、涉水冒險,不要縱慾行房。如果心中受到驚嚇,犯了這些禁忌容易難產,孩子可能會得癲癇。不要睡太多,要時常走動。不要過度勞累,使腎氣不足,生出來的孩子可能會頭骨開裂。衣服不要穿太熱,食物不要吃太飽。如果脾胃不調和,氣血虛弱,孩子必定會瘦弱多病。如果觸犯修造房屋、動土等事,會沖犯到土氣,讓孩子殘缺甚至喪命。

被刀器觸犯,形體一定會受傷;被泥土觸犯,孔竅一定會堵塞;被擊打,臉色會青黑黯淡;被綑綁,身體會僵硬攣縮。如果犯了這些禁忌,應驗如同影子跟隨形體一樣,一定要小心避開。

慎齋按:以上兩條,是說明懷孕期間調養身體、避開禁忌的方法。

3. 經論懷子無邪脈

《素問》曰:何以知懷子之且生?曰:身有病而無邪脈也。

馬玄臺曰:身有病者,經閉也。無邪脈者,尺中之脈和勻也。婦人懷妊一月,則陰陽之精尚未變化。二月則精氣正變,其氣熏蒸,沖胃而為惡阻。至三四月,則惡阻少止,脈甚滑疾。蓋男女正成形質,其氣尚未定也。至五六月以後,形質已定,男女既分。及八九十月,其脈平和如無娠。

然非醫者深明脈理,病者確明其故,難以診而知也。《脈訣》云:滑疾不散胎三月,但疾不散五月母。至六月後,則疾速亦無矣。然亦有始終洪數不變者,其氣甚盛,不可一例拘也。故帝問懷子將生者,何以知之,正此意耳。伯言身雖有經閉之病,而無經閉之脈。彼經閉之脈,尺中來而斷絕,或按之全無者是也。

此則脈體平和勻靜,乃無病脈,至八月九月十月而然,正懷子將生之候耳。

白話文:

《黃帝內經》說:要如何知道婦女懷孕快要生產了呢?答案是:身體有疾病的現象,但是脈象卻沒有邪氣。

馬玄臺解釋說:所謂身體有疾病,指的是月經停止。所謂脈象沒有邪氣,指的是寸關尺中的尺部脈象平和均勻。婦女懷孕一個月時,陰陽精氣尚未開始變化。到了第二個月,精氣開始變化,其氣向上蒸騰,衝擊到胃部,因此產生噁心嘔吐的害喜現象。到了三、四個月時,害喜現象會稍微停止,脈象會變得非常滑快。這時男女胎兒的形體正在形成,其氣還未穩定。到了五、六個月之後,胎兒形體已經確定,男女也已分化。到了八、九、十個月,脈象反而變得平和,如同沒有懷孕一樣。

然而,如果不是醫生深入了解脈理,病人也能清楚知道自己的狀況,就難以透過診脈來判斷是否懷孕。 《脈訣》說:脈象滑快且不散亂,代表懷孕三個月;若是僅有快脈而不散亂,代表懷孕五個月。到了六個月之後,快脈的現象也就不明顯了。然而,也有些婦女從懷孕初期到後期,脈象都呈現洪大且快速,這是因為她們的氣很旺盛,不能一概而論。所以黃帝問到懷孕快要生產的婦女,要如何得知?正是這個意思。岐伯回答說,身體雖然有月經停止的疾病,但是脈象卻沒有月經停止的脈象。所謂月經停止的脈象,指的是尺部脈來而斷絕,或是按壓完全沒有脈象。

如果脈象平和均勻安靜,是沒有疾病的脈象,到了八、九、十個月時也是如此,這正是懷孕快要生產的徵兆。

4. 經論妊脈屬足少陰一經

《素問》曰:婦人足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又曰: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王太僕曰:足少陰,腎脈也。動者,如豆厥厥動搖也。陰,尺中也。搏,謂搏觸於手也。尺脈搏擊,與寸脈殊別,則有孕之兆也。

白話文:

《黃帝內經·素問》說:婦女的足少陰腎經脈搏跳動得很強,就是懷孕了。又說:陰脈搏動有力,和陽脈有所區別,就表示有身孕。

王太僕說:足少陰,是腎經的脈象。所謂「動」,是指脈搏像豆子般跳動且微微震盪的樣子。「陰」,指的是尺脈的部位。「搏」,是指脈搏在手中跳動的感覺。尺脈搏動有力,和寸脈的脈象明顯不同,這就是懷孕的徵兆。

5. 經論妊脈尺中按之不絕

《難經》曰:女子以腎系胞,三部浮沉正等,按之不絕者,有妊也。

王叔和曰:婦人三部脈浮沉,以手按之不絕者,孕子也。妊娠初時,寸微,呼吸五至而尺數也。脈滑疾,重以手按之散者,胎已三月也。脈重手按之不散,但疾不滑者,五月也。此即陰搏陽別之義。言尺脈滑數,寸脈微小,而尺與寸脈別者,孕脈也。

白話文:

《難經》說:女子因為腎臟的經絡連繫著子宮,所以她們寸、關、尺三部的脈搏浮取、沉取都應該正常且相等,如果按下去脈搏依然持續跳動不停止,那就是懷孕了。

王叔和說:婦女三部的脈搏浮取和沉取,如果用手按下去脈搏仍然持續跳動,沒有停歇的跡象,就是懷孕了。懷孕初期,寸脈會比較微弱,呼吸五次脈搏會跳動五次,而尺脈則會比較快。如果脈搏滑順且跳動快速,用手重按下去會感覺脈搏散開,那就是懷孕三個月了。如果脈搏重按下去感覺不散開,只是跳動比較快但不滑順,那就是懷孕五個月了。這就是陰陽搏動不同的道理。也就是說,尺脈滑數,寸脈微小,而且尺脈和寸脈的脈象不相同,這就是懷孕的脈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