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塤

《女科經綸》~ 卷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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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8)

1. 胎前清熱養血宜兼順氣為主論

朱丹溪曰:胎前當清熱養血為主,白朮、黃芩為安胎之聖藥。俗醫不知不敢用,反謂溫熱劑可以養胎。不知胎前最宜清熱,令血循經不妄行,故能養胎。黃芩安胎,為上中二焦藥,使降火下行。益母草活血行氣,有補陰之功。胎前無滯,產後無虛,以行氣中有補也。胎至三月四月忽腹痛,唯砂仁、木香能安胎治痛行氣。

八九月必須順氣,用枳殼、紫蘇之屬。但氣虛者,宜補氣以行滯,用參、朮、陳皮、歸、芍、甘草,加腹皮。氣實者,耗氣以抑陽,用芩、朮、陳皮、甘草,加枳殼。如將臨月,胎熱以三補丸加香附、白芍,或地黃膏,血虛者四物。若瘦弱人,勿用芍藥,以其伐肝也。

白話文:

朱丹溪說:懷孕期間應該以清熱和養血為主,白朮和黃芩是安胎的良藥。但一般庸醫不了解,不敢使用,反而認為溫熱的藥可以養胎。他們不知道懷孕期間最需要清熱,使血液運行正常不亂跑,這樣才能養胎。黃芩安胎,主要是針對上焦和中焦的藥,可以使火氣下降。益母草有活血行氣的作用,也有補陰的功效。懷孕期間沒有氣滯,生產後也不會虛弱,因為行氣的同時也有補益的效果。如果懷孕三、四個月突然腹痛,只有砂仁、木香可以安胎止痛、行氣。

到了八、九個月時,必須要順氣,可以使用枳殼、紫蘇等藥。但如果孕婦氣虛,就應該補氣來推動氣滯,可以使用人參、白朮、陳皮、當歸、白芍、甘草,再加腹皮。如果孕婦氣實,就應該耗氣來抑制陽氣過旺,可以使用黃芩、白朮、陳皮、甘草,再加枳殼。如果快要臨盆,胎熱可以用三補丸,再加香附、白芍,或者用地黃膏。如果血虛,就用四物湯。如果孕婦體型瘦弱,就不要使用白芍,因為它會損傷肝氣。

2. 胎前三禁以養血健脾清熱疏氣為主論

汪石山曰:徐之才與巢元方,有十月養胎用藥之法,當逐月詳其所屬之經,氣血虛實,而用是經之藥,虛則補之,壅者疏之,熱則涼之,寒者溫之,不可汗下,及利小便。蓋胎元必賴氣血以養,若汗則亡陽傷氣,下則亡陰傷血,利小便則傷精液。是以三者,皆在所忌。凡胎前病,總以養血、健脾、清熱、疏氣為主。

慎齋按:十月分經養胎之說,創自巢元方《病源論》。夫巢氏為隋代名醫,張子和嘆其謬立名色。故云支派之分,自巢氏始。《病源》之失,亦自巢氏始。即如受胎,始於命門子戶,人身十二經氣血,俱翕聚以養胎元,豈有某經養某月胎之理。而陳良甫附會其說,以五行分配四時,安養胎法,尤無理甚矣。

若徐之才,又因元方、良甫之謬,而以十月分配某月見某證,則用某藥立方主治,分列條下。夫孕婦胎前,病邪百出,豈有限於某月必見某證,執用某方以治之,不但膠柱鼓瑟,直是齊東之語,荒誕不稽者也。故存巢陳二論,刪去徐氏十條,以正《婦人良方》訛以傳訛之失。

汪石山見理甚明,亦從而稱述之,何歟?

白話文:

汪石山說:徐之才和巢元方有主張懷孕十個月的用藥方法,應該逐月詳細了解胎兒所屬的經絡、氣血虛實情況,然後使用對應經絡的藥物,虛弱就補養,阻塞就疏通,有熱就清涼,寒冷就溫熱,絕對不能使用發汗、瀉下或利小便的藥物。因為胎兒的發育完全依賴氣血的滋養,如果發汗就會損傷陽氣和元氣,瀉下就會損傷陰液和血液,利小便則會損傷精液。所以這三種方法都是懷孕期間應該避免的。總之,懷孕前的疾病,應該以養血、健脾、清熱、疏通氣機為主。

慎齋按:十個月按經絡分月養胎的說法,是從巢元方的《病源論》開始的。巢元方是隋朝的名醫,但張子和批評他錯誤地創立了許多名稱。所以說,這種分門別類的說法,是從巢元方開始的。《病源論》的錯誤,也是從巢元方開始的。例如,受孕開始於命門子戶,人身十二經的氣血都會匯聚來滋養胎兒,哪有某個經絡負責滋養某個月胎兒的道理呢?而陳良甫附和這種說法,用五行來分配四季,來安養胎兒,更是沒有道理到了極點。

至於徐之才,又因為巢元方和陳良甫的錯誤,而把十個月分配成某個月出現某種症狀,然後使用某個方子來治療,並分條列出來。要知道孕婦在懷孕前,疾病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情況,哪有局限於某個月一定會出現某種症狀,就一定要用某個固定的方子來治療的道理呢?這不僅是刻舟求劍,簡直是荒唐可笑、不符合實際的說法。所以我們保留巢元方和陳良甫的理論,刪去徐之才的十條,來糾正《婦人良方》中以訛傳訛的錯誤。

汪石山看事情的道理很明白,也跟著稱述這些觀點,這是為什麼呢?

3. 胎前清熱養血宜開鬱為主論

汪石山曰:妊娠必須清熱調血,使血循經,以養其胎。故丹溪用黃芩、白朮,為安胎聖藥。蓋胎之成,由母之氣血蓄聚以養之,氣血既聚則易郁。是以先哲多用黃芩清熱,香附開鬱也。

白話文:

汪石山說:懷孕期間必須清熱、調理血氣,使血液運行順暢,才能滋養胎兒。所以朱丹溪使用黃芩、白朮作為安胎的聖藥。因為胎兒的形成,是靠母親的氣血積聚來滋養,氣血積聚就容易鬱滯。因此,古代的醫家多用黃芩來清熱,並用香附來疏理鬱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