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宗奭

《本草衍義》~ 卷十七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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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 (8)

1. 馬刀

京師謂之𤊿岸,春夏人多食,然發風痰,性微冷。又順安軍界河中亦出𧍧,大抵與馬刀相類,肉頗淡,人作鮓以寄鄰左,又不能致遠。亦發風。此等皆不可多食。今蛤粉,皆此等眾蛤灰也。

2. 貝子

今謂之貝齒,亦如紫貝,但長寸余,故曰貝子。色微白,有深紫黑者,治目中翳,燒用。北人用之氈帽上為飾及綴衣,或作蹀躞下垂。

3. 甲香

甲香,善能管香菸,與沉、檀、龍、麝用之甚佳。

4.

大人小兒通用,治小兒驚風不可闕也。有用全者,有隻用梢者,梢力尤功。今青州山中石下捕得,慢火逼,或烈日中曬。蠍渴熱時,乃與青泥食之,既滿,復以火逼殺之,故其色多赤,欲其體重而售之故也。醫家用之皆悉去土。如蠆人還能禁止之,自嘗被其毒,兄長禁而止,及令,故蜇終不痛。翰林禁科具矣。

5. 五靈脂

行經血有功,不能生血。嘗有人病眼中翳,往來不定,如此乃是血所病也。蓋心生血,肝藏血,肝受血則能視。目病不治血,為背理。此物入肝最速。一法:五靈脂二兩,沒藥一兩,乳香半兩,川烏頭一兩半,炮去皮,同為末,滴水丸如彈子大。每用一丸,生薑溫酒磨服,治風冷氣血閉,手足身體疼痛冷麻。

又有人被毒蛇所傷,良久之間已昏困。有老僧以酒調藥二錢,灌之,遂蘇。及以藥滓塗咬處,良久,復灌二錢,其苦皆去。問之,乃五靈脂一兩,雄黃半兩,同為末,只此耳。後有中毒者,用之無不驗。此藥雖不甚貴,然亦多有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