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宗奭

《本草衍義》~ 卷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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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2)

1. 澤瀉

澤瀉,其功尤長於行水。張仲景曰:水搐渴煩,小便不利,或吐或瀉,五苓散主之。方用澤瀉,故知其用長於行水。《本經》又引扁鵲云「多服,病人眼」,誠為行去其水。張仲景八味丸用之者,亦不過引接桂、附等歸就腎經,別無他意。凡服澤瀉散人,未有不小便多者。小便既多,腎氣焉得復實?今人止泄精,多不敢用。

2. 山藥

按《本草》上一字犯英廟諱。下一字曰蕷,唐代宗名豫,故改下一字為藥,今人遂呼為山藥。如此則盡失當日本名,慮歲久以山藥為別物,故書之。此物貴生干,方入藥。其法:冬月以布裹手,用竹刀子剮去皮,於屋檐下風逕處盛竹篩中,不得見日色。一夕干五分,俟全乾收之,惟風緊則干速。

所以用干之意,蓋生濕則滑,不可入藥,熟則只堪啖,亦滯氣。余如經。

3. 菊花

近世有二十餘種,惟單葉花小而黃,綠葉色深小而薄,應候而開者是也。《月令》所謂菊有黃華者也。又鄧州白菊,單葉者亦入藥,余醫經不用。專治頭目風熱。今多收之作枕。

4. 甘草

枝葉悉如槐,高五六尺,但葉端微尖而糙澀,似有白毛。實作角生,如相思角,作一本生。子如小扁豆,齒齧不破。今出河東西界,入藥須微炙,不爾,亦微涼。生則味不佳。

5. 人參

今之用者,皆河北榷場博易到,盡是高麗所出,率虛軟味薄,不若潞州上黨者味厚體實,用之有據。土人得一窠,則置於版上,以色絲纏系,根頗纖長,不與榷場者相類。根下垂有及一尺余者,或十歧者。其價與銀等,稍為難得。

6. 石斛

細若小草,長三四寸,柔韌,折之,如肉而實。今人多以木斛渾行,醫工亦不能明辨。世又謂之金釵石斛,蓋後人取象而言之。然甚不經,將木斛折之,中虛,如禾草,長尺余,但色深黃光澤而已。真石斛治胃中虛熱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