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參贊延壽書》~ 卷之三 (17)
卷之三 (17)
1. 人元之壽(飲食有度者得之)
蟲類
蜜,七月勿食,生韭發霍亂,蜜瓶不可造鮓,鮓瓶不可盛蜜。煎,損神氣。
白花蛇,用之去頭尾,換酒浸三日,棄酒不用,大炙仍令去皮骨,此物毒甚,不可不防。
烏蛇,生商洛,今蘄黃有之,皆不三稜,色黑如漆,性善,不齧物,多在蘆叢嗅花氣,尾長能穿百錢者佳。市者偽以他蛇,煙燻貨之,不可不察。脊高,世謂斂脊烏稍。
商州有患大風,家人惡之,為起茅屋,山中有烏蛇,墮酒罌,病人不知而飲,遂瘥。《史記》有患者,食至胸,即吐,作胃疾不愈。病者日素有大風,求蛇肉,風愈而有此疾。蓋蛇瘕,腹上有蛇形也。
蛇頭不可以刀斷,必回傷人,名曰蛇箭。
已年不宜殺蛇。見蛇莫打,損壽,凡見蛇交則有喜。
蛤蜊,其毒在眼,其功在尾,尾全為佳。
水蛭乾者,冬月豬脂煎令黃,乃堪用,腹有子去之,此物極難死,火炙經年,得水猶活。
石蛭,頭尖腹大,不可藥用,誤用令人目生煙不已,漸至枯損,不可不辨。
有吳少師得疾數月,肉瘦,食下咽,腹中如萬蟲鑽刺且癢痛,皆以為勞,張蛻取黃土溫調服,下馬蝗千餘,皆困。云:去年出師飲澗水,似有物入口,吞入喉,自得疾。夫蟲入肝脾,勢須滋生,食時則聚丹田間,吮咂精血,隨則散處四肢,久則殺人,不可不甚也。
蜈蚣黃足者甚多,不堪用。
雞殺過宿,收拾不密,此蟲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其害非輕。
花蜘蛛絲,最毒,能瘤,斷牛尾,人有小遺,不幸而著陰,纏而後已,切宜慎之。
曾有斷其陰者。
蠶砂煮酒,色清美,能療病疾。
蜘蛛,灰色大腹,遺尿著人,作瘡癬。
蚯蚓,著月履濕毒,能中人。
昔有中其毒者,腹大,夜聞蚯蚓鳴於身,以鹽水浸之而愈。又張歆為蚓所咬,形如大風,眉須盡落,蚓鳴於身,亦以此取效,仍當飲鹽湯。
白話文:
人元之壽(飲食有度者得之)
蜂蜜,七月不要食用,生韭菜會引發霍亂,盛蜂蜜的瓶子不能用來裝鮓,盛鮓的瓶子也不能用來盛蜂蜜。煎熬蜂蜜會損傷元氣。
白花蛇,使用時需去除頭尾,用酒浸泡三日後棄酒不用,再用大火炙烤,去除皮骨。此物毒性很強,務必小心。
烏蛇,產於商洛,如今蘄州黃州也有,皆無三條稜脊,顏色黑如漆,性情溫順,不咬人,多棲息在蘆葦叢中聞花香,尾巴長能穿過百枚銅錢的為上品。市面上常有以其他蛇冒充,用煙燻來偽造,不可不仔細辨別。脊背高聳的,世人稱為「斂脊烏蛇」。
商州曾有人患有大風病,家人很厭惡,為他另起茅屋居住,山中有烏蛇掉進酒罌裡,病人不知情喝了,病竟然好了。《史記》記載,曾有人患此病,食物吃到胸口就吐出來,患上胃病久治不癒。病人平素就有大風病,吃了蛇肉後,大風病好了,卻得了這種病。大概是蛇瘕,腹部有蛇形腫塊。
蛇頭不能用刀砍斷,否則會反傷人,稱為「蛇箭」。
老年人不宜殺蛇。看見蛇不要打,會損壽,凡是看見蛇交配則會有喜事。
蛤蜊,毒性在眼睛,功效在尾巴,尾巴完整才好。
水蛭,乾燥後,用冬月豬油煎至黃色才能使用,去除腹中蟲卵。此物極難致死,即使火烤多年,只要沾水就會活過來。
石蛭,頭尖腹大,不能入藥,誤用會使人眼睛冒煙不止,漸漸枯萎損壞,不可不辨別。
吳少師曾患病數月,身體消瘦,食物難以下嚥,腹中像有萬蟲鑽刺般又癢又痛,大家都認為是勞累所致。張蛻取黃土溫熱後調和服用,排出千餘隻蝗蟲,皆已死亡。他說:去年出征時喝過澗水,好像有東西入口,吞入喉嚨,從那時起就開始患病。蟲子進入肝脾,必然會滋生繁殖,進食時則聚集在丹田,吸食精血,然後散佈到四肢,時間長了就會致死,不可不重視。
蜈蚣,黃腳的很多,都不能使用。
雞殺死後過夜,收拾不妥當,這種蟲子必然會聚集在雞肉中,沒有再煮熟就食用,其危害不可小覷。
花蜘蛛絲,毒性最強,能致使腫瘤,能切斷牛尾巴,人如有遺尿症,不幸沾染到陰部,就會纏繞不休,務必小心。
曾有人因此而陰部被切斷。
蠶砂煮酒,顏色清澈甘美,能治療疾病。
蜘蛛,灰色大腹,尿液沾染到人體,會生瘡癬。
蚯蚓,沾染到月經血或潮濕的毒物,能傷害人。
以前有人中了蚯蚓的毒,腹部腫大,晚上聽到蚯蚓在自己身上鳴叫,用鹽水浸泡後痊癒。又張歆被蚯蚓咬傷,症狀像大風病,眉毛鬍鬚都脫落,蚯蚓在他身上鳴叫,也用此法治愈,還應當喝鹽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