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生訓纂》~ 卷之五 (3)
卷之五 (3)
1. 治家
不可以人情契密,不為之防,或失歡成爭端。如交易取錢未盡,及贖產不曾取契之類,宜即理會去著,或即聞官以絕將來詞訟。貧富無定勢,田產無定主,有錢則買,無錢則賣,買產之家,當知此理,不可苦抑賣產之人。蓋人之賣產,或缺食、或負債、或疾病、或死亡、或婚嫁、爭訟,百千之用,則鬻百千之產。若買產之家,即還其值,雖轉手無存,已濟其用。
惟為富不仁之人,知其欲用之急,則陽拒陰鉤之以重摺其價,既成契,則始還其值之半,延引數日,辭以未辨,或以此少米穀他物,高價補償,而出產之家所得零微,隨即耗散,向之準擬以辨此事,今不復辨矣。而又往來取討,跋涉之費出乎其中。彼富家方自喜以為善謀,不知天道好還有及其身而獲報者。
縱不及其身,而及其子孫,富家多不之悟。貪並之家,恃其豪強,見富家子弟,昏愚不肖,及有緩急,多是將錢強以借與,或始借之,時設酒食,以媚悅其意,或既借之後,歷數年而不索。待其息多,又設酒食以誘使之,轉息併為本錢,而又生息,又誘勒其將田產折還於條,雖倖免天綱則不漏。諺云:富兒更替做迭相報也。
詩曰:十分惺惺使五分,且留一半與兒孫。若把惺惺都使盡,恐怕兒孫不如人。又曰:一派青山景色幽,前人田土後人收。後人收得休歡喜,還有收人在後頭。凡輕於舉債者,多不可借,蓋此輩必是無藉之人,已有負賴之意。故凡借人錢穀,少則易償,多則易負,故借多者,雖力可還,亦不肯還,寧以所還之資,為爭訟之費者多矣。凡人之敢於舉債者,必謂他日之寬餘可以償也。
不知今日之無,他日何為而有。譬如百里之路,分為兩日行,則兩日可辦。若以今日之路,使明日並行,雖勞亦不可至。無遠識之人,求目前寬餘,而那積在後者,無不破家也。凡人有好爭訟者,此不可曉萬一,必不得已被人殘賊欺害。
告狀固是正事,其中有小事閒氣,及事不幹已,並些小財物田產,往往爭告累年,不以是非為曲直,惟以勝負為強弱,甚至牽累至死,破產殆盡,傷情害義,而不顧不息者,此愚人之極也。昔有詩日:些小爭差莫若休,不經府縣與經州。費錢吃打陪茶酒,贏得貓兒賣了牛。最可唸誦。
鄰里鄉黨,無所逃於世者也,處之最宜和穆,相賙相恤,相比相容,比之家親,似當均一。不然,孤立無與,緩急誰為之濟哉?凡有產必有稅賦,須是先留輸納之費,卻將餘剩給供日用。所入或薄,只得省儉,不可輒爾侵費,若臨時官中追索,未免舉貸出息,以致耗家。大抵曰貧曰儉,自是賢德,切不可以此為愧,若能知此,則自無破家之患矣。
人有糾率錢物造橋修路及造渡船,宜隨力助之,不可謂舍財不見獲福而不為。且如道路橋船既成,吾晨出暮回,過橋乘渡,無有疏虞,皆所獲福也。凡人之經營財利,偶有得意致富者,必其命運亨通,造物者陰陽至此。
白話文:
治家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再親密,也要有所防範,免得因為失和而產生爭端。例如交易收錢沒收全,或贖回產業沒拿到契約等等,應該立刻處理好,或者立即報官,以避免將來發生訴訟。貧富沒有定勢,田產沒有固定主人,有錢就買,沒錢就賣,買產業的人應該明白這個道理,不可苛待賣產業的人。因為人們賣產業,可能是因為缺糧、負債、疾病、死亡、婚嫁、訴訟等等,各種原因都需要錢,所以才賣掉產業。如果買產業的人能付清價錢,即使轉手賣掉,也已經解決了賣方燃眉之急。
但是有些富有卻不仁慈的人,知道對方急需用錢,就故意刁難,壓低價格,等到契約簽訂後,才支付一半的價錢,然後拖延數日,藉口還沒驗明真偽,或者用少量的米糧或其他物品,以高價來補償,而賣產業的人得到微薄的錢財,很快就會花光,先前預計的款項也泡湯了,還要奔波討要,路上的花費也從中扣除。這些富人自以為聰明,卻不知道天道好還,終究會報應在自己身上。
即使報應不到自己身上,也會報應到子孫身上,富人大多不明白這個道理。貪婪的人,仗著自己勢力強大,看到富家子弟愚笨不肖,遇到急需用錢的時候,就強行借錢給他們,一開始借錢的時候,設宴款待,討好對方,或者借錢之後,好幾年都不催還。等到利息累積很多後,又設宴款待,誘使對方將利息併入本金,繼續生息,然後又誘騙他們將田產抵押。雖然暫時躲過了天道的懲罰,但終究逃不過。俗話說:「富家子弟輪流受報應。」
詩云:「十分好東西只用五分,留一半給子孫。如果把好東西都用光了,恐怕子孫不如人。」又云:「一片青山景色幽美,前人耕種的田地後人收穫。後人收穫不要太高興,還有收穫的人在後面。」凡是輕易舉債的人,最好不要借錢給他們,因為這種人一定是沒有憑藉的人,已經有賴債的想法。所以,借錢給別人,少則容易償還,多則容易欠債,因此借得多的人,即使有能力償還,也不肯償還,寧願把償還的錢用於訴訟的人很多。凡是敢於舉債的人,都認為將來寬裕時可以償還。
卻不知道今天沒有,將來怎麼會有呢?譬如百里路程,分两天走,那麼两天就能完成。如果把今天要走的路程,留到明天一起走,即使很辛苦,也走不到。沒有遠見的人,只圖眼前的方便,而把事情積累到後來,沒有不敗家的。凡是喜歡訴訟的人,這不可預料萬一,必定會遭受被人欺騙傷害。
告狀固然是正道,但是其中有一些小事、閒氣,以及事情已經解決,只是為了爭奪一些小錢財、田產,往往爭訟多年,不講究是非曲直,只看勝負強弱,甚至因此累死,家財散盡,傷情害義,而不停止,這是愚蠢到了極點。古詩云:「小事爭吵不如罷休,別鬧到縣衙或州府。費錢挨打還要陪茶酒,最後贏了貓卻賠了牛。」最值得記住。
鄰里鄉親,都是世上無法逃避的人,相處最應該和睦,互相幫助、體諒、包容,比親兄弟姐妹還要親近。否則,孤單一人,遇到緊急情況,誰來幫助呢?凡是有產業就必須繳稅,必須先留出繳稅的費用,剩下的才用於日常開銷。收入如果微薄,只能節儉,不可隨便揮霍,如果臨時官府追索,難免要舉債付息,以致敗家。總而言之,貧窮節儉本身就是美德,不要因此而感到羞愧,如果能明白這個道理,就不會有敗家的危險了。
有人捐錢物修橋鋪路或造渡船,應該盡力幫助,不要說捨財不見福而不去做。而且,道路橋樑渡船建成後,我們每天早出晚歸,過橋乘船,安全無虞,這些都是得到的福報。凡是經營財利,偶然得意致富的人,一定是他們的命運亨通,造物主陰陽運轉到了這個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