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生訓纂》~ 卷之五 (2)
卷之五 (2)
1. 治家
雖聞於官,置於法,何益小兒?非有壯夫攜抱,不可令遊行巷,恐有誘略之人。清晨早起,昏晚早睡,可防婢僕奸盜。婢妾苦與主翁親近,多挾此私通僕輩,有子則以主翁藉口,破家多矣。凡有婢妾,不可不謹其始而防其終也。人有婢妾,不禁出入,至於外人私通有妊之日,不正其罪,而遽逐去者,往往有於主翁身故之後,言是主翁遺腹子而求歸宗,旋至興訟。所宜謹此,免累後人。
婦人多妒,有正室者,少蓄婢妾。蓄婢妾者,內有子弟,外有僕隸,皆當閒防。制以主母,猶有他事,況無所統轄,以一人之耳目,臨之豈難欺蔽哉。暮年及有別宅,尤非所宜,使有意外之事,當如之何?夫置婢妾教歌舞,使侑樽以為賓客之歡,切勿蓄恣貌過人者,慮有惡客起覬覦之心,必欲得之,逐獸則不見太山,苟勢可以凌我,則無所不至,綠珠之事,在古可鑑。凡幹人須擇勤謹,其狡獪者決不可用。
其有頑狼全不中使令者,宜善遣之,不可留,留則生事。主或過於毆傷,此輩或挾怨為惡,有不忍言者。婢僕有奸盜及逃亡者,宜送之於官,依法治之,不可私自鞭撻。亦恐有意外之事,或逃亡非其本情,或所竊止於微物,宜念其平日有勞,只略懲之,仍前留備使令可也。
婢妾有小過,不可親自鞭打,蓋不時怨氣所激,鞭打之數必不記,徒且費力,婢僕未必知畏。惟徐徐責問,令他人執而打之,視其過之輕重,而足其數,雖不過怒,自然有威,婢妾亦自畏憚矣。壽昌胡彥持家,子弟不得自打僕隸,婦女不得自打婢妾,有過則告之家長為之行遣。
婦女擅打婢僕則撻子弟,此賢者之家法也。婢僕宿臥去處,當為點檢,冬無風寒,夏無蚊蚋。以至牛馬六畜,過冬寒各為區處牢圈棲息之處,此仁之用心,物我為一理也。蓄奴婢惟本土人最善,或病患則有親屬為之扶持,或非理自殘,有親以明其事,或婢妾無父母兄弟可依,僕隸無家可歸,念其有勞,不可不養,當預經官自陳,則無後患。
買婢妾不可不細詢其所自來,恐有良人子女為人所誘,若果然則告之於官,不可還與引來之人,恐有自殘。佃僕婦女等,於人家婦女小兒輩,每每誘誑,莫令家長知而借貸錢穀,以生放利息者,是皆有心於騙取,必無還意。蓋婦女小兒,不令家長知,則不敢取索,不敢取索,則終為所負。
為家長者,宜常以此言喻之。尼姑、道婆、媒婆、牙婆及婦人以買賣針炙為名,皆不可令入人家,凡脫漏及引誘為不美之事,皆此曹也。鄰近利便之產欲得之,宜增其價,不可恃勢執其親鄰典賣,及無人敢買而欲低折其價,萬一他人買之,則悔且無及,亦爭論之由也。凡交易必須項項合條,即無後患。
白話文:
治家
雖然報官立案,但對小孩子有什麼益處呢?除非有壯年男子抱著,否則不能讓小孩子在巷子里遊玩,以免被拐騙。清晨早起,晚上早睡,可以預防僕人作奸犯科。婢妾與主人親近,常常利用這點與僕人私通,有了孩子就說是主人的,因此破家的事太多了。凡是有婢妾,都必須從一開始就謹慎,並且防範到最後。有人有婢妾,不限制她們出入,等到外人私通懷孕,不追究她的罪責就趕走她,往往在她主人死後,就說那是主人的遺腹子而要求認祖歸宗,進而鬧上法庭。所以應該謹慎此事,以免累及後代。
女人大多嫉妒,有正室的,就少養婢妾。養了婢妾的,家裡有子弟,外面有僕人,都應該小心防範。即使由女主人管束,仍然會有其他事情發生,何況沒有人管束,只憑一個人的眼睛耳朵來監督,豈能不被欺騙矇蔽?到了晚年或另有別宅,更不適合這樣,萬一發生意外的事情,該怎麼辦呢?如果養婢妾教她們歌舞,用來侍奉賓客取樂,絕對不要養那些姿色過人的,免得引來心懷不軌的客人覬覦,一心想要得到她們,為了得到她們而放棄更重要的東西,如果情勢可以凌駕於我,那就什麼事都做得出來,綠珠的故事,古人就以此為鑒戒。凡是僱用人,都必須選擇勤懇謹慎的,狡猾奸詐的一定不能用。
如果有頑劣不堪使喚的人,應該善待地打發走,不要留著,留著就會惹事。主人如果過於毆打傷害他們,他們可能會心懷怨恨而作惡,有些事是說不出口的。婢僕如果有奸盜或逃跑的行為,應該送官依法處置,不可以私自鞭打。也擔心有意外的事情發生,或者逃跑並非其本意,或者偷竊的只是微不足道的小東西,應該想起他們平日的辛勞,稍微懲罰一下,繼續留下來使喚就可以了。
婢妾如有小過失,不可以親自鞭打,因為常常會激起怨氣,鞭打的次數也記不清楚,徒然費力,婢僕未必會害怕。只要慢慢地責問,讓其他人代為懲罰,根據過失的輕重,決定鞭打的次數,雖然不發怒,但自然會有威嚴,婢妾也會自然而然地害怕畏懼了。壽昌的胡彥持家有道,子弟不得自己打僕人,婦女不得自己打婢妾,如有過錯就告訴家長來處理。
婦女擅自打僕人就打子弟,這是賢者之家法。婢僕睡覺的地方,應該經常檢查,冬天沒有風寒,夏天沒有蚊蟲。至於牛馬等牲畜,冬天也要為它們安排好住所,這是仁慈的心腸,物我為一體的道理。養奴婢最好是本地人,生病了有親屬可以照顧,如果無故自殘,也有親人可以說明情況。或者婢妾沒有父母兄弟可以依靠,僕人沒有家可以回去,想到他們的辛勞,不可以不養活他們,應該事先向官府申報,這樣就沒有後患了。
買婢妾一定要仔細詢問她們的來歷,擔心有良家子女被人誘騙,如果真是這樣,就要報官,不可以還給誘騙她們的人,恐怕她們會自殘。佃戶的婦女等等,常常欺騙僱主家的婦女小孩,不要讓家長知道而借錢,放高利貸,這些人都是存心欺騙,一定不會還錢。因為婦女小孩不知道家長,就不敢索要,不敢索要,就會一直被欠著。
做家長的,應該經常以此告誡他們。尼姑、道婆、媒婆、牙婆以及以買賣針灸為名的婦女,都不可以讓她們進家門,凡是洩露隱私或引誘做不好的事情,都是這些人。鄰居有好的東西想要得到,應該提高價格購買,不可以仗勢欺壓親鄰典當,或者因為沒有人敢買而想低價收購,萬一別人買走了,就會後悔莫及,也會引起爭論。凡是交易都必須條條款款寫清楚,這樣就沒有後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