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相璈

《驗方新編》~ 卷二十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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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三 (5)

1. 跌打損傷辨生死訣

頭頂受傷,口鼻出血,手足不動,急灌童便一碗,若能知痛,手足轉動者,可治;若手足難動,言語不明,不治;氣喘呃塞者,七日必死;頂門傷破、骨未陷入者,可治;骨碎陷入者不治,氣出不收者不治,囟門出髓者即死。食後受傷,七日不死可治,眼閉者不治。

白話文:

頭頂受傷,口鼻出血,手足不能動,緊急灌一碗童便,如果能感覺到疼痛,手腳會動,則可治;如果手腳難以移動,言語不清,則無法治癒;氣喘呃塞者,七天必死;頂門傷破,但骨頭沒有陷入者,可治;骨頭碎裂陷入者無法治癒,氣息散失而不回復者無法治癒,囟門流出髓者立刻死亡。飯後受傷,七天不死可以治癒,眼睛閉合者則無法治癒。

太陽受傷,暈倒在地,急灌童便一碗,若能知痛者可治;不知痛者七日死。如知痛頃刻又暈者,二十一日死。

耳後受傷,血入內者不治。兩目受傷可治。山根受傷不斷者可治,斷者不治。

食管斷者不治,氣管全斷者不治,未斷者十可救五。色紅者可治,發青黑色不治。

兩肩受傷,血入內者不治。心口受傷青色者七日死,服藥三日後轉紅黃色者可治。食飽受傷,三日不死,可治,心窩骨斷者不治。

白話文:

  1. 肩膀受傷,血液流入體內的人,無法治癒。

  2. 心口受傷呈現青色的人,七天內死亡,服用藥物三天後轉變為紅色或黃色的人,可以治癒。

  3. 吃飽飯後受傷的人,三日內沒死亡,可以治癒。

  4. 心窩骨頭斷裂的人,無法治癒。

兩脅受傷痛緊急者,七日死;傷入肺者,十四日死;傷入肝膽,面青發暈,口吐黃水者,不滿五日死;如痰冷者,四十九日死;筋骨麻木,身熱如火,飲食不進者不治;破傷,血入內者不治;血流出盡者不治;出黑血黑水者不治;兩乳受傷,男人可救,宜急治。女人難治。

白話文:

  1. 兩肋受到嚴重傷害而疼痛的,七天內死亡;

  2. 傷害到了肺部的,十四天內死亡;

  3. 傷害到了肝膽,臉色發青發暈,吐黃水的,五天內死亡;

  4. 如果是痰冷的,四十九天內死亡;

  5. 筋骨麻木,身體發熱如火,吃不下飯的,無法醫治;

  6. 破傷,血流到體內無法醫治;

  7. 血流盡而亡的,無法醫治;

  8. 出現黑血黑水的,無法醫治;

  9. 兩乳受到傷害,男人可以救治,但要緊急治療。女人難以醫治。

大腹受傷,不發暈,口內吐飯者可治。若不吐飯,腹內作痛不絕,四十日死。發熱亂言,至夜發厥者,三日死。小腹受傷,血入內者,其脈不實,不治。孕婦犯胎者胎必下,不治。

白話文:

  1. 大腹部的傷口,如果沒有昏迷,口中吐出食物的話,是可以治癒的。如果沒有吐出食物,腹部疼痛不止,四十天後死亡。發熱、胡言亂語,到了晚上抽搐發作的話,三天後死亡。

  2. 小腹部受傷,血流入內的話,脈搏虛弱,無法治癒。

  3. 孕婦犯了胎氣,胎兒一定會流產,無法治癒。

大腸受傷,糞從口出,當日死。若便出尿,四十九日死。不能語,二十日死。眼目眩暈,手足皆冷,難治。過一時能轉熱者,可治。小腸受傷,昏暈發熱、口中亂言,七日死。不分陰陽者,不治。腹破腸出,未斷半斷者可治,全斷者不治。不臭者可治,臭者不治。色不變者可治,變紫黑色者不治。

白話文:

1.大腸受傷,糞便從嘴裡流出,當天死亡。如果排尿,四十九天內死亡。不能說話,二十天死亡。眼睛昏花頭暈,手腳冰冷,難以治療。如果過一會兒能轉熱,可以治療。

2.小腸受傷,昏迷發熱、口中胡言亂語,七天死亡。不分陰陽者,不治。

3.腹部破裂,腸子流出,未斷一半者可治,全斷者不治。不發臭的可以治療,發臭的不能治療。顏色不變的可以治療,變為紫色或黑色的不能治療。

腰傷嘔血,急飲童便一碗,自知痛者可治。不知痛而發笑者,三日內死。夾脊骨受傷斷者不治。腎經受傷,嘔吐不出,全身難動,掙坐不起,睡臥不安,七日死。若吐鮮血,十日死。外腎傷,囊內有子者可知,子入小腹者不治,子碎囊內者不治。囊腫,不從上痛者可治,時日久長,連腹內作痛者,四十九日死。

白話文:

腰部受傷嘔吐出血,趕快喝一碗童子尿,知道疼痛的可以治好。不知道疼痛而發笑的,三天內會死亡。夾脊骨受傷斷裂的,無法治好。腎經受傷,嘔吐不出,全身難以移動,勉強坐起來也坐不穩,睡覺也睡不安穩,七天內會死亡。如果吐出鮮血,十天內會死亡。腎囊受傷,有子的可以治好,子進入小腹的不治,囊內有破碎的子也不治。囊腫,不從上面疼痛的可以治好,時間長又連腹部也有疼痛的,四十九天內死亡。

若發熱發暈,三日死,人事不知,手足不動,一時死。囊破,子入小腹者不治;子未入腹,雖垂縣於外,可救。老人左股壓碎者不治。

白話文:

  • 如果出現發燒、昏迷,三天後死亡,失去知覺,手腳不能動彈,很快就會死亡。

  • 囊腫破裂,胎兒進入小腹的無法治癒。

  • 如果胎兒尚未進入腹中,即使已經垂在外面,還可搶救。

  • 老人左股骨壓碎的無法治癒。

凡受傷後,魚際骨有脈者可治,脈不動者死,脈大而緩不治。汗出不止,形象變者,防五日死。目暈青色者不治。魚口傳風不治。頭目青黑,額汗不流,眼小目瞪,身汗如油,謂之四逆,不治。

白話文:

  1. 凡是受傷後,魚際骨脈搏跳動的,可以治療;脈搏不跳動的,則會死亡;脈搏大而緩慢的,無法治療。

  2. 汗水不斷流出,形象發生變化的,預計五天內死亡。

  3. 眼睛昏花,呈現青色的,無法治療。

  4. 魚口傳風的,無法治療。

  5. 頭部和眼睛呈現青黑色,額頭不流汗,眼睛很小並瞪大,身上汗水像油一樣,稱為「四逆」,無法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