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相璈

《驗方新編》~ 卷二十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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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二 (8)

1. 用藥大法第十一

凡治病用藥,若得其宜,未有不效者。痧之為病,乃感受四時不正之氣,故當以驅邪為主,養正非所先也。宜疏散不宜大表,宜下降不宜升提,宜涼解不宜辛熱,宜清理不宜滯澀,宜消導不宜補益,宜開通不宜收斂,宜行氣不宜補氣,宜活血不宜補血,佐之以解毒,兼之以清火,化氣以消其脹,行血以逐其邪,此用藥之大法也。又須因病制宜。

白話文:

無論治療什麼疾病,只要用藥得當,沒有一個不會有效的。外感痧症的病因是感受了不合節氣的寒、熱、暑、濕的邪氣,所以治療時應以祛邪為主,調補陽氣不是首要的。應該疏散腠理,不宜大發汗。宜瀉下,不宜升提。宜涼解,不宜辛熱。宜清理,不宜滯澀。宜消導,不宜補益。宜開通,不宜收斂。宜行氣,不宜補氣。宜活血,不宜補血。佐以解毒藥,兼以清火藥,用理氣藥消脹氣,用活血藥驅邪,這是用藥的總原則。另外還需根據病情具體制宜。

荊芥防風之類者,從表而散也。用陳皮青皮之類者,從中而消也。用枳實大黃之類者,從大便而下也。用木通澤瀉之類者,從小便而下也。山楂萊菔,所以治其食之阻,檳榔莪朮,所以驅其積之滯,香附砂仁,所以開其氣之閉,紅花、銀花,所以活其血之凝,此因病用藥之大法也。

白話文:

使用荊芥、防風這類藥物,是從表而散解。使用陳皮、青皮這類藥物,是從中而消解。使用枳實、大黃這類藥物,是從大便而瀉下。使用木通、澤瀉這類藥物,是從小便而瀉下。使用山楂、萊菔,是為了治療飲食阻滯。使用檳榔、莪朮,是為了驅散積滯。使用香附、砂仁,是為了打開氣滯。使用紅花、銀花,是為了活血化瘀。這就是根據病症使用藥物的總則。

2. 藥忌

用藥一差,凶危立見。先知其忌,則思過半矣。參、耆、白朮山藥,恐補毒氣,痧所大禁。熟地白芍,補血斂血,痧所大忌。甘草,用之恐成痧塊,難治。一應甘甜之味俱不宜。茯苓豬苓,恐其滲濕,轉實痧氣,俱在禁例。半夏白芷蒼朮,性燥忌用。升麻、禁用,恐提痧氣,上升難遏。

白話文:

只要用藥稍微不對,就會危及病人的性命。如果事先知道這些禁忌,那麼就能思考過半了。參鬚、人蔘、白朮、山藥山藥,恐怕會滋補邪毒,痧症患者應絕對禁用。熟地、白芍,有補血斂血的作用,痧症患者應絕對禁用。甘草,用之恐怕會形成痧塊,難以治療。一切甘甜之味都不宜用。茯苓、豬苓,恐怕它們會滲濕,使痧氣凝結,都在禁忌之例。半夏、白芷、蒼朮,性燥而忌用。升麻,禁止使用,恐怕會提引痧氣,上升難以遏制。

麻黃,發表太過,禁用。肉桂附子吳茱萸,禁用,恐助毒,立時有變。乾薑能助熱毒,當忌(過服冷水宜少用,以善散寒氣)。五味子木瓜,酸斂忌用。竹瀝,性寒忌用,用須薑汁,方走經絡,不如弗用為佳。杜仲補骨脂枸杞子,即腰疼不可用。茯神柏子仁酸棗仁,即虛煩不寐,亦不可用。

白話文:

  1. 麻黃:具有發汗作用,太過則應禁用。

  2. 肉桂、附子、吳茱萸:都具有溫熱作用,禁用,以免助長毒性,當下就會引發病變。

  3. 乾薑:能助長熱毒,應當忌用(喝太多冷水時,宜少用,因其具有良好的散寒氣功能)。

  4. 五味子、木瓜:屬於酸澀收斂的藥物,禁用。

  5. 竹瀝:性質寒冷,禁用,若要使用須加薑汁,才能運行於經絡。不如不用為佳。

  6. 杜仲、補骨脂、枸杞子:腰疼時不可用。

  7. 茯神、柏子仁、酸棗仁:虛煩不寐時,亦不可用。

蓯蓉、巴戟,尤所大忌。

評:半夏、藿香止吐。凡治吐症用半夏、藿香,獨痧症作吐,半夏性燥,須防益助火邪,必不可用。藿香惟取其正氣以治穢觸,倘腸胃有食積、血瘀,阻滯痧毒,驟用此以止吐,反有閉門逐盜之憂。

白話文:

評語:半夏和藿香具有止吐的作用。一般治療嘔吐的症狀時,都可以使用半夏和藿香,但若是痧證引起的嘔吐,半夏性質燥熱,可能會加重火邪,因此不能使用。藿香則是以其正氣來治療穢邪,如果腸胃中有食物積滯或血瘀,阻滯了痧毒,突然使用藿香來止吐,反而會有閉門逐盜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