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相璈

《驗方新編》~ 卷十二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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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10)

1. 諸毒須知

鵪鶉忌菌子、木耳、豬肉。雀忌李、醬、生肝、鱉。諸色魚忌荊芥,食之死(見前),又忌棗。鯽魚忌豬肝、芥末、蒜、糖。鱉忌莧菜(食之死、見前)、雞、雞蛋、鴨、兔、雀、桃、李、薄荷、芥末。鱔鰍忌桑柴火煮;螃蟹忌荊芥、柿、橘、棗。諸瓜忌油餅。蕎麥忌豬、羊、鰉魚。

綠豆忌榧子(食之死),鯉魚酢。核桃忌酒、野雞。筍忌糖、鰉魚、羊心肝。蔥忌蜜(食之斷腸)、雞、犬、棗、楊梅。

李子入水不沉者,不可食。柿子和烘青巨不可同食。燒酒與生薑同食壞肺。燒酒錫器盛燉,過宿飲之殺人。屋漏水滴肉上必洗盡,方可食。豬肉落水浮者勿食;豬油與梅子同食相反。山雞同鳥獸共食殺人,犬肉同菱食生癩。諸禽鳥肉肝青色者,食之有毒。暑天水缸須用蓋,恐蛇入水中洗浴;又蠍虎愛水中交媾娛,飲其毒必死;婦人誤飲,必孕蛇胎。

白話文:

諸毒須知

鵪鶉不能和菌類、木耳、豬肉一起吃。麻雀不能和李子、醬、生肝、甲魚一起吃。各種魚都不要和荊芥一起吃,吃了會死(詳見前面),也不要和棗一起吃。鯽魚不能和豬肝、芥末、蒜、糖一起吃。甲魚不能和莧菜(吃了會死,詳見前面)、雞、雞蛋、鴨、兔、麻雀、桃子、李子、薄荷、芥末一起吃。鱔魚和鰍魚不能用桑樹柴火煮。螃蟹不能和荊芥、柿子、橘子、棗一起吃。各種瓜都不能和油餅一起吃。蕎麥不能和豬肉、羊肉、鰉魚一起吃。

綠豆不能和榧子一起吃(吃了會死),也不能和鯉魚醋一起吃。核桃不能和酒、野雞一起吃。竹筍不能和糖、鰉魚、羊的心肝一起吃。蔥不能和蜂蜜一起吃(吃了會腸子斷掉),也不能和雞、狗肉、棗、楊梅一起吃。

浮在水面上、不會沉的李子不能吃。柿子和烘乾的青梅不能一起吃。燒酒和生薑一起吃會傷肺。用錫器盛裝燒酒,隔夜再喝會致命。屋簷滴到肉上的水一定要洗乾淨才能吃。浮在水上的豬肉不要吃;豬油和梅子一起吃相剋。山雞和其他鳥獸一起吃會致命,狗肉和菱角一起吃會生癩瘡。所有禽鳥的肝臟如果呈現青色,吃了就有毒。夏天水缸一定要蓋上蓋子,以免蛇進去洗澡;壁虎也喜歡在水中交配,喝了牠們污染的水會中毒而死;婦女誤喝了,還會懷上蛇胎。